热闻|鳄鱼出逃事件多次发生,记者调查:一条鳄鱼宠物网售不到200,个人可以随便饲养?
近日,河南新乡,市民侯先生和张先生在凤泉湖附近发现一条小鳄鱼,不久后又有市民发布了一段“活捉”小鳄鱼的视频,并表示有多条小鳄鱼在附近水域。
在建湖泊中缘何出现了小鳄鱼?该鳄鱼是什么种类?有没有危害性?河南师范大学教授、河南省太行山森林生态系统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站长陈晓虹经视频辨认,初步认定被捕获的小鳄鱼为暹罗鳄,主要是生活在东南亚水域,国内养殖量较多。
陈晓虹说,暹罗鳄幼体目前并不会对游泳者进行攻击。事实上,暹罗鳄幼体也很难在北方自然水域越冬。出现在北方自然水域,可能是来自养殖基地或家养宠物出现逃逸,也不排除有人恶作剧放生。
记者经查询发现,暹罗鳄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的可以商业性经营驯养繁殖的三种鳄鱼品种之一,成年后最长可达到4米。
“看到网上发布的视频后,6月29日上午我们立即和施工单位对岸边进行了排查。7月2日起,我们还邀请了新乡市斑马救援队、凤泉区鼎励救援队进行了3天的拉网式排查。”新乡市凤泉湖监管局质量安全科科长辛剑飞告诉顶端新闻记者。
顶端新闻客户端对7月3日下午的排查过程进行了全程直播。经记者现场比对,网传视频所示小鳄鱼出现的位置,正是位于凤泉湖东、西湖分界的涵洞东南侧的水泥岸边。
凤泉区水利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暹罗鳄是两栖动物,每隔一两个小时就要上岸或者露出水面换气。排查现场,30多名专业救援人员先兵分两路,沿着湖边进行了认真排查,后又驾驶6艘快艇在水域中巡视。
7月4日下午,顶端新闻记者从新乡市水利局获悉,经过连续多天的排查,仍未发现有新的鳄鱼出现。不过,在对凤泉湖的日常管理中,相关部门将不间断开展排查工作,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的安全。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对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物种进行随意放生,避免外来物种入侵造成的生态破坏。
鳄鱼出逃事件各地多发
据6月11日“湖北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武汉渔政工作人员日前在长江新区窑头江边发现并抓获一条鳄鱼。6月10日晚,在长江新区阳逻水域,第二条鳄鱼被捕获。这条鳄鱼约为一岁半,雄性,幼体,测得其体长1.3米,体重13斤。
第二条鳄鱼被捕获(图源:“湖北发布”微信公众号)
经排查,在武汉市长江新区没有鳄鱼养殖场所,这次捕获的两条鳄鱼嘴部均有表皮脱落、溃烂,很大可能是有人私下违法放生,由湖北省水生野生动物救治救护中心进行安置。武汉市农业农村局提醒,切勿随意放生有攻击性的动物。
还有,去年9月12日,一段“70条鳄鱼出逃”的视频出现在了各大社交平台的热搜榜。
记者随后从茂名市茂南区应急管理局获悉,确有鳄鱼出逃一事,其中,成年鳄鱼有69条,幼年鳄鱼有6条,目前都在彭村塘的湖中,正采用声呐设备全力搜捕,已经捕捉到几条。
现场民警称,由于鳄鱼基本藏身在深水里,难以发现。出于安全要求,一旦发现它们,就将予以击毙。但在鳄鱼没有完全找到之前,建议周边居民尽量不要出门。
另外,去年5月29日,广东深圳。一家店铺门前监控拍到一条鳄鱼突然从天而降,直接掉在店铺门前。
物业报警后,根据监控找到了住户刘先生家。刘先生称,这是他的宠物,已经养了多年。当天家里人全部外出,不料鳄鱼“出逃”。事后,肇事业主刘先生已前往派出所协助调查,摔成重伤的鳄鱼已被养殖场接走。
商家称188元一条包邮
活体鳄鱼可以出售?在家也可以养殖鳄鱼?
记者注意到,在多个社交平台上,有许多商家都在宣传鳄鱼宠。连日来,记者以客户身份联系了两家商户,他们均表示,可以售卖活体鳄鱼,而且包邮到家,其中一商家的置顶视频,还有教客户如何喂养。
记者与商家聊天记录
不过上述商家都较为谨慎,不在平台公开场合聊天,都是要求加微信私聊。其中一商家介绍,鳄鱼宠188元一条,个头有25至30厘米,一年长不了10厘米。
“长大了有咬人的危险吗?”对于客户的这个担心,商家称鳄鱼小时候咬人也痛,但没有想象的那么吓人,正常玩家也就养到四五十厘米,不想养了扔了煮了低价卖送人都可以。
对于“手续是否齐全、有无法律风险”的疑虑,商家称“这个又不是保护动物”。
鳄鱼可当宠物随便买卖?
把鳄鱼当宠物随便买卖涉嫌违法吗?
记者了解到,2003年8月,国家林业局批准暹罗鳄、尼罗鳄与湾鳄三种鳄鱼列入首批54种可商业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名录,从法规上确保了这三种鳄鱼肉可食用的依据。2019年7月,该三种鳄鱼被列入由农业农村部发布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第二批)》之中,按照水生动物管理,其屠宰加工、检验检疫均按照水生动物相关要求执行。
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修订)第二十八条规定:“对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可以凭人工繁育许可证,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验的年度生产数量直接取得专用标识,凭专用标识出售和利用,保证可追溯。”
由于鳄鱼具有较强的攻击性,公众一直都较为关注其养殖、售卖的安全问题。因此,非专业养殖户的个人是否可以购买活体鳄鱼,并将其当作宠物饲养在家呢?
鳄鱼家中爬行场景(图源:商家网上宣传视频截图)
“将鳄鱼当作宠物喂养是不可以的。”福建省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工作人员称,鳄鱼养殖户所养殖的鳄鱼属于食用型,不能当作宠物喂养,任何人在未办理养殖证的情况下,私自饲养鳄鱼属于违法行为,“鳄鱼养殖户需要持有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买家若是为了买来在菜市场进行售卖,则需要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该工作人员说,买方若是没有养殖证与许可证,卖家是不可以进行活体发货的。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据报道,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曾公开表示,人工养殖暹罗鳄的商家首先自己需要具备相关资质,否则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修订)第四十七、四十八条之规定,需要承担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接受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商家明知买家没有养殖资质,仍销售给买家,也要为售卖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小清河滨州段出现小鳄鱼,律师:随意放生涉嫌违法
6月24日,滨州市民卞先生发视频称,朋友在小清河滨州段钓鱼时发现一只身长四五十厘米的小鳄鱼,朋友后将小鳄鱼送至特殊宠物店。
市民捕捞上来的小鳄鱼
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部长王建华表示,我国对于饲养鳄鱼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那么,小清河中为何会出现鳄鱼?对此,6月25日,记者联系滨州小清河河闸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其表示会对情况进行核实。截至发稿前,并未得到回应。
若小鳄鱼为私自放生,王建华表示,首先要确定其种类。“目前比较常见的鳄鱼种类有湾鳄、尼罗鳄、暹罗鳄,以及我们国家的扬 子鳄。扬子鳄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如是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首先要经过国务院的相关的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相应的证明文件,经过特殊的批准和手续,相关单位才能够进行人工繁育。这种从境外引进的野生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禁止养殖销售购买。对于其他野生动物养殖销售购买,也需相关部门的特许经营。私自放生野生动物,或涉嫌违法犯罪,根据所销售购买养殖的不同数量、金额,以及实际带来的严重后果,酌情进行处罚。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违反第四十条第二款,将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放生、丢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捕回,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捕回的,由有关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代为捕回或者采取降低影响的措施,所需费用由被责令限期捕回者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鳄鱼市场广阔,须加强安全防范
鳄鱼出逃的新闻,也揭开了鳄鱼养殖这个特种行业的神秘面纱。
(图源:看看新闻)
鳄鱼原本是一种野生动物,鳄鱼皮可用来制作皮具;鳄鱼肉还可以食用,高蛋白低脂肪;就连鳄鱼的牙齿、血和骨头都能得到很好地利用,制作药材。当其食用、药用和其他经济价值越来越获得认可之后,鳄鱼养殖就成为有利可图的生意。
公开资料显示,我国于1993年开始大量商业性进口养殖鳄鱼。鳄鱼属喜温动物,主要分布在热带和亚热带地区。受气候与市场等因素的影响,我国鳄鱼养殖场所主要集中在南方各省,以广东、海南、福建为主。
近年来,在消费升级的带动下,鳄鱼养殖业也在稳步发展。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养殖鳄类及加工企业1000余家,鳄鱼存栏量近100万条,产值超200亿元,吸纳就业人数超30万人。业内人士预计,从2021年至2026年,我国鳄鱼使用领域市场需求规模将以10%的年复合增长率保持增长。
不过,问题也在发展中逐渐暴露出来,以鳄鱼出逃事件为例,其中暴露出来的安全防范问题,就值得深究。根据规定,鳄鱼养殖场的建设,需要在养殖池外,设置两道至少1.5米高的砖制围墙。但从多地已发生的案例来看,仅有围墙,似乎还不够。
上海自然博物馆副研究员何鑫认为,我国普遍饲养的三种鳄鱼,即使脱离了养殖的环境,也可以在野外环境中存活,不但会给居民和路人的生命带来威胁,还可能对当地的其他物种和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因此,一旦有鳄鱼出逃,必须尽快把它们抓捕回来。
何鑫同时提出,鳄鱼出逃事件,也给养殖业的安全防范提出了新的要求。由于鳄鱼不会攀爬,在一般情况下,一两米高的围墙既可以防止有人偷盗,也可以防止鳄鱼出逃。但是当遇到大规模洪水的时候,如何提前防范,将鳄鱼全都圈禁在安全范围内,还需要更好的应对方法。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编辑 袁野 综合、、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大河报、顶端新闻、红星新闻、白鹿视频、看看新闻、工人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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