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尔本房东注意!千万别干这事,否则要赔租客钱!(组图)
注意
据Domain报道:
墨尔本内城区Prahran的一位房东因多次非法进入租户住所,
被维州民事与行政仲裁庭(VCAT)裁定赔偿租户损失。
该房东在15个月内共29次进入出租房,其中一回更是在一周内进入四次。
根据维州法律:
房东每六个月只能进行一次例行房屋检查。
然而,今年1月,三名租户向VCAT提出申诉,
指控房东 “频繁且不必要地进入住所”。
租户在提交给VCAT的文件中称:
房东的第一次非法进入发生在他们刚搬入一周后。
当他们回到家时,收到了一封标题为 “number one house crime”(“头号家庭犯罪”)的电子邮件。
根据2月17日的仲裁庭文件,邮件内容显示:
房东通过窗户看到其中一间卧室的门上挂着一件外套,
而这扇门上使用的是一个塑料挂钩,挂钩只是放置在门顶而未粘贴固定。
房东的行为表明,她曾经通过房屋侧门进入住所,并透过窗户查看室内情况。
而当时租户并不在家,租户随后发现挂钩被拿下,但他们并未回复房东的邮件。
房东在庭审中承认:
当天她确实未经通知擅自进入出租房,理由是要处理 “与垃圾桶相关的事”。
除了房东本人,租户还指控她的丈夫也曾未经许可进入住所。
在其中一起事件中,房东的丈夫趁租户外出时进入房屋维修洗碗机,
但他在屋内期间还进入了一间卧室,并损坏了租户的电视机。
仲裁庭文件显示:
房东当天给租户发送邮件,告知他们卧室已被进入,并询问电视机是否仍能正常使用。
此事经过一番协商后,房东才对损坏的电视进行了赔偿。
租户还投诉称:
房东曾未经通知进入住所,试图修理一把实际上并无故障的锁。
此外,她还安排了一名水管工进入后院修复一条爆裂的水管。
然而,当租户回家后,并未看到任何维修痕迹。
租户向VCAT申请约1万澳元的赔偿,
理由是房东严重侵犯了他们在租赁期间应享有的 “安静居住权”,并给他们带来了压力和焦虑。
仲裁庭审理后认定:
房东在29次进入出租房中,有6次属于非法进入,并最终裁定她向租户赔偿1106澳元。
仲裁庭文件指出:
在所有非法进入的案例中,房东均未事先提供任何通知。
即使她主观上认为已经获得了租户的同意,她的行为仍表现出一种自认为有权随意进入房屋的态度。
不过,仲裁庭认为其余23次进入出租房的行为并未构成 “过度或不必要”,
因此未支持租户的全部索赔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