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通知要求,现就墨尔本领区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优自奖”)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4年度“优自奖”项目分为A类奖和B类奖,每位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其中一类。
(一)A类奖申请人应为正在国外自费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5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B类奖申请人应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
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博士后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不予受理。
二、选拔办法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申报系统填报
2024年度“优自奖”项目实行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11月20日期间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 http://yxzfs.csc.edu.cn)提交申请材料。根据往年情况,申请截止日期前几日为申报高峰期,系统可能运行缓慢,且申请截止时间过后无法再进行任何网上申请、修改等操作,建议申请人尽可能提早完成申报,以便留足必要时间补充修改。
(三)驻外使(领)馆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和专家初审,并将推荐人选名单及初审情况报送留学基金委。
(四)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终审,并将终审结果报教育部批准后,通知有关驻外使(领)馆。
三、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仔细阅读《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指南》及附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3324),按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二)申请人如有疑问,可致电或发电子邮件联系咨询。咨询邮件请以“2024年度优自奖申请咨询”为主题。
四、联系方式
留学基金委电话:
0086-10-66093992/3987
邮箱:zfs@cs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