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澳流浪汉“无辜”被警方三枪击毙,竟还被判 “袭击罪”!
据《西澳人报》报道,一名无家可归的精神病男子在与警方武装对峙时,被连开三枪,尽管他从未触碰警察,但仍被判犯有袭击罪。
2020年9月16日,在位于Yanchep社区的Marmion Avenue大道附近的丛林中,Drew Christopher Lushey 拒绝放下刀,然后抓住一根金属杆,被警方击中腹部两枪、手部一枪。
参议员Shane Smith和Dean Walker看到这名41岁男子在加油站快速走动,购买了价值约200澳元的杂货,然后没有找零就离开,于是开始跟踪他。
(图片来源:西澳人报)
几分钟后,他们看到他躲在灌木丛中,然后开车经过他身边,沿着Marmion大道行走,随后他又消失了。
在审判期间,Dean Walker警官作证说,他认为Lushey可能受到了毒品的影响,所以他们跟踪他,并将车停在Yanchep社区中心。
他们朝相反的方向走去,警官Shane Smith作证说,不久之后,他听到有人在灌木丛中嘟囔着什么,于是他用手电筒照向现场。
当Lushey出现时,他问他叫什么名字,那人回答说他叫“Drew”。
该警官随后告诉法庭,他过去曾与Lushey有过互动,曾带他去医院注射治疗精神疾病的药物。
当警官要求Lushey确认他的名字时,警官Smith称Lushey很生气,显得很焦躁,这促使他拿出了电击枪。
随后,卢希回到灌木丛中,拿了把刀。Smith警官说,他与警员Walker要求Lushey放下刀。
地方法院公布的随身摄像机录像显示,当时警察对卢希大喊,要他把手伸出来,“趴在地上”,“放下它”。
(图片来源:西澳人报)
其中一个人对他喊道:“别他妈这么做,别这么做。”
然而,视频显示他并不是放下刀,而是做出了扔刀的手势。
但法庭获悉,Lushey朝警员Walker走了几步,然后后退,并用左手拿起一根金属杆。
然后他再次走向警员Walker,表示要打他或者向他扔金属杆。
随后,三声枪响,Lushey倒在了地上。
Lushey的律师在审判中辩称,警察的行为是违法的,而且他们使用的武力超出了合理范围。
法官Martin Flynn在判决中表示,虽然他不确信警察跟踪Lushey的理由,但他确信警察有合理的理由拔枪。
他还表示,当Lushey向Walker警官做出用刀扔的手势时,这构成了袭击罪。
但Martin Flynn表示,他并不同意州政府有足够证据证明Lushey举刀想恐吓人,也不相信他袭击了Smith警官,因此他宣判这两项指控不成立。
Lushey仍在九月被判刑。
(Xu Yal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