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中生写下断绝父子关系长信:约定房子给我却反悔(组图)
近日,高中生小枫打来电话求助,他说爸爸和妈妈在他读小学的时候就离婚了,当时父母都在离婚协议上承诺将双方共同持有的房子给他,可是没想到过了七年,父亲反悔了。
小枫妈妈告诉我们,自己和前夫是2015年离婚的,当时双方曾签过离婚协议,协议中明确约定,两套房产中,双方产权所属部分归儿子所有。
小枫父母曾签过离婚协议
离婚后,小枫的爸爸妈妈陆续把他们共有的两套小房子都卖了。
到了2022年,小枫爸爸一纸诉状起诉前妻,要求撤销赠与,拿回卖房款中属于自己的部分。这时,小枫的妈妈向法庭出示了离婚协议,并表示已经赠与的房产份额,小枫爸爸不能单方面撤销,而她从始至终没想过要撤销赠与。
小枫的妈妈称房子已经送给孩子了
最终,一审法院支持了小枫爸爸的主张,认定赠与可以撤销,并要求女方支付售房款中属于男方的部分,共计160多万元。
小枫爸爸和妈妈对儿子做出的赠与
在法律上叫做“共同赠与”
要撤销必须双方达成共识
共同撤销
那么法院为什么会支持小枫爸爸的诉请呢?
事实上,2015年,小枫爸爸妈妈离婚后,并没有将房产过户给儿子,也没有把儿子的名字加进产证,并确认份额。而是在2020年用这笔卖房款重新购买了一套新房,产权登记在了小枫妈妈一人的名下,并没有小枫的名字。
女方陈述的理由是,双方合意给孩子换一个大点的房子,所以就把房子卖了。之后为了贷款,大房子仅以小枫妈妈的身份购买,没有小枫的名字。
法院认为,夫妻双方在卖房的时候,就已经一同改变了赠与的初衷。因此,实际上,双方对其共有的财产重新协商进行了处理,已撤销了之前的赠与行为。
法院认为夫妻双方在卖房时,就已经一同改变了赠与的初衷
专家表示,如果2015年双方离婚后,直接将房产过户到儿子名下,父亲就不能主张撤销赠与,即使儿子后续卖了房子,父亲也不能要求拿回卖房款。
图为专家解读案情的画面
小枫的父亲赢了官司,却伤了孩子的心。小枫的情感天平明显倾向母亲一边,母亲为了培养他倾注心血,为了让他上好学校,贷款几百万给他买了学区房。他写下了断绝父子关系的长信。
那么
赢了官司的小枫的父亲
会不会因为儿子的主张
而改变自己的心意呢?
小枫爸爸告诉记者,当初离婚是为了以首套房的方式换一套大房子,可是没想到,大房子换好了,他才发现房子变成前妻一人持有,而前妻也不准备和自己“复婚”,他被“净身出户”了。而小枫的妈妈说,离婚时早已过不下去。
小枫的妈妈说,作为博士和高校教师的前夫,本应该在孩子的教育中积极投入,可事实上,这位父亲对儿子的学习不管不问,需要指导的时候也能拖则拖。自己以一己之力带大了孩子,撑起这个家,身心俱疲,实在跟对方过不下去了。
但法律上,双方领了离婚证,并不存在假离婚。律师黄培明说,法律上不仅没有“假离婚”一说,也没有“复婚”一说,夫妻双方如果在离婚后“复婚”,属于再次“结婚”,其财产归属并不等同于第一次结婚后的情况:“比方说两个人在离婚的时候,双方为了出于某种需求,他们约定把某一套房产归其中的一方所有。如果归男方所有,即使复婚,但从法律概念上是第二次“登记结婚”了。登记结婚之后,这套房产其实就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有财产了。除非他们在第二次结婚之后做出一个新的约定。”
目前,记者从小枫妈妈那里获得了最新消息。小枫爸爸作出了让步,他同意把法院判给他的160万元继续送给儿子学习成长之用。
而小枫的妈妈也作出了对等的让步,后续不再要对方支付抚养费,自己将完全独立抚养孩子。这对父母终于在法与情中实现共识,也最终实现了未成年人的利益最大化。
男子被举报"资产千万"仍住廉租房 每月还领300元低保金
“他是两家企业的老总,他咋吃着低保,住着廉租房?”6月3日,四川广元一男子王某(化姓)向记者反映“资本千万”老板韩某的违规行为。
6月6日,记者从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和上西街道获悉,韩某的低保已被取消,之前每月领取的300元低保金正在追回。“他现在(经济)条件好转,那肯定就不能再住廉租房。”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上报有关部门对其所住廉租房问题进行核查处理。
拥有两家企业的老总
被举报吃低保、住廉租房
王某介绍,他的一位朋友和韩某都住在广元廉租房小区,“他(韩某)是两家企业的老总,还吃着低保,住着廉租房,我们就觉得很奇怪,在网上一查,还真是这么回事。”
“在天眼查和企查查上面可以查到,一个是商业运营公司,他是法人代表,有100%股权,是独资企业;还有一个是在房地产开发公司,他担任监事。”
王某表示,朋友住在廉租房小区碧翠苑,“就在广元市老城区,他说他们小区里都在说这个事,所以我才向媒体反映,看看这里面有没有什么故事。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是个大事,不知道涉不涉及腐败问题。”
2017年交房的碧翠苑小区,位于广元市利州区滨江路东,为保障性住房(公租房)
王某表示,韩某享受的低保应该是当地民政部门核发的,“他是怎么评上的?谁给他评的?”
记者注意到,此前有网友在“群众呼声”栏目举报称,“千万资产的公司老板不仅吃低保,并且拥有一套位于碧翠苑的廉租房。”举报者表示,此事在群众中影响很坏。
当事人分别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监事
经营状态均为存续
记者查询发现,企查查公开登记信息显示,韩某担任四川迪纳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100%。
该公司2015年6月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因涉及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今年2月22日,广元市利州区法院向该公司发布限制消费令。此外,韩某担任监事的四川淼汇置业有限公司,2009年5月成立,注册资本5800万元。2011年6月,公司取得广元市城南市场项目开发权。
公开信息显示,上述这两家公司的经营状态均为存续。
6月6日,记者多次致电韩某,其手机一直处于正在通话中,无法接通。记者拨通迪纳公司的办公电话,询问韩董事长在不在,有没有来公司上班?公司办公室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回复称:“没有在,他今天没过来。”
记者多次拨打淼汇公司的电话,电话里传来:“正在为您呼叫对方,请稍候”,但一直未能接通。
街道:当事人此前符合低保条件
经核查现已上报取消
6日,广元市利州区上西街道公共服务办一工作人员表示,韩某低保报批审核需经社区和街道,最终由区民政局审核。
“他不是低保户了,他的低保已经取消了,5月份已经上报区民政局取消了。”工作人员称,韩某以前每月领取300元低保金,“他以前领取的低保金肯定要退,如果他不符合条件的话,那就要追回来,现在正在清退,你直接去民政局去问吧。”
6日下午,上西街道一工作人员向记者确认,依据核查情况,已上报取消韩某的低保。
“具体核查情况是,2012年的时候,他身患疾病,没有固定工作,当时在社区提交的(低保)申请。报批这块是经过层层审批,最终由民政局核查核实情况嘛,当时审批的时候,他是符合低保条件的。”
这位工作人员解释:“2022年11月25日,(韩某是)经过他妹夫介绍到迪纳公司去的,公司变更后,考虑到亲戚关系,相当于他没有参与(经营)嘛。据核查了解,公司一直没有正常运转过,一直处于停业状态,他没在这个公司领取过任何报酬和福利,这是经过社区、街道和民政局工作人员调查过的。”
“资本千万”老板韩某被指住在广元廉租房小区
“如果他现在条件好转,
那肯定不能再住廉租房”
记者询问韩某低保户建档立卡情况时,工作人员表示,“他当时是2012年提交的,已经过去十多年了,确实现在资料找不到了。他当时一个月领取300元低保金,按照现在的标准,300元属于一般的低保标准。他之前领取的低保金还要上缴,他不符合条件,低保金已经领取的要退回来。”
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已经通知让他把领取的低保金交回来,现在就是说,因为他之前是符合低保条件和程序的,但从他后面开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开始,再领取的低保金必须清缴。”
记者询问韩某是否只在一家公司任高管,工作人员承认:“我们只核查了这一家公司,还有其他公司吗?”
对于韩某在四川淼汇置业有限公司担任监事的情况,工作人员记录后表示:“那好的,那我们再报相关部门核查。他住在碧翠苑,那个是廉租房小区,现在按这个情况,如果核查他现在条件好转,那肯定就不能再住廉租房的,我们可以报请住建部门进行调查了解。”
区民政局回应
已取消当事人的低保
6月6日,利州区民政局低保科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韩某的低保已被取消。
记者询问为什么取消,是否到公司实地调查过,韩某低保报批是由谁审核把关的?工作人员未正面回应,“这个我要请示领导再给你回答,负责人员外出学习了,我要再问一下情况。”
记者注意到,5月20日,利州区民政局在网上回应举报者称,韩某的问题已由区民政局进行处理——
其一,经核实,韩某69岁,离异,育二女一子均随母生活。因当年家庭困难,经社区评定纳入低保,同时一人独居,无住房,2016年申请了廉租房。
其二,经了解,韩某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四川迪纳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是其原法人李某(韩某外甥女)变更过户,至于什么原因过户不清楚,但本人对该公司运营和经济状况从不了解和参与,也未投入任何资金,没有实际经营控制权。
其三,由于近期联系不上韩某本人,上西街道已上报,暂停发低保金。
利州区民政局回复截图
就利州区民政局所说联系不上韩某的情况,记者向上西街道求证,前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已经找到他本人了,当时确实是找不到他,一直联系不上,包括他子女都搞不清楚他跑哪去了,后面找到了他本人。”
那么,韩某的低保究竟是暂停发放还是取消了?工作人员表示,依据核查的情况,“街道已经上报到区民政局,写了情况通报,暂停就是取消,取消了他的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