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嫖娼一晚4次,女子两腿发软拒绝服务后被强行发生关系,结果悲剧了(组图)
众所周知,在中国“黄赌毒”一直都是重点清扫范围。
至于相关部门为何要严厉打击这方面?
想必绝大多数人应该都清楚,这类行为会危害国家安全、危害未成年人,引发社会治安问题,引发犯罪导致社会混乱等等...
而其中,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色情行业发展的极其快。
这就导致中国相关部门为了遏制这种现象,特地成立了扫黄打非部门来对此进行严打。
但即使相关部门加大力度进行扫黄工作,也仍然难以彻底根除。
毕竟,大家也都知道,这类灰产来钱快。
但大家有见过卖淫女与嫖客起争执,亲手将自己送到局子里的吗?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接下来随君君一起来看看~
据警方报道,此事发生在江西。
男主是王某,28岁未婚,职业是在某电视台当记者。
女主是张某,24岁,号称是一名空姐。
两人是通过网上认识,初相识这两位就互相亮了底牌,可以发生关系,愿意(必须)给钱。
彼时,王某虽然未婚,但还是有需求的,所以一看张某不仅是一名空姐,身材颜值看起来都可以,于是就心动了,想要与她擦出点不一样的火花。
而张某,显然也是抱有别样的目的。
因此,这两人也算是一拍即可,很快就发生了性交易,一次300元。
结束交易后,王某就觉得这钱花的很值,体验感太不错了。
于是,就与张某约定在周某来一次包夜,好好的放松一下。
至于价格么,经双方商量,一夜是2000元,运动次数不限制。
事发当天,两人是都很欢喜的去到了酒店内。
到了酒店后,两人也是不墨迹,很快就开始了正戏,开始了美好的夜晚。
不过,也不知王某是发挥超常还是说吃了什么保健品,两人大和谐了三次后,他竟然还有劲继续。
而张某却受不了了,直接拒绝了他,并表示自己很累了要睡觉。
但对于王某来说,两人事先已经说好了,包夜不限次数,更何况自己足足付了2000元,这不是把自己当冤大头来坑么?
毕竟,之前一次的交易才300元。
所以,王某就在张某不情愿的情况下强行与她发生了第四次关系。
可能是王某的动作比较粗暴,再加上是在张某不愿意的情况下进行的。
所以,张某一气之下就直接报了警,称自己被强奸了。
警察赶到后,很快就将两人带到了警局。
到了警局,王某还在不停的喊冤,并很生气的说:“说好的包夜,我不是强奸,我只是嫖娼而已,不要欺负我不懂法律”。
emmm...
不得不说,这两人确实有够离谱的,明明都不懂法律却硬是都以为自己懂法律且无罪。
首先,两人最初的行为确实是嫖娼,因为前三次都是钱货两讫的交易。
因此,如果两人此时被抓,肯定都是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定罪,最严重也不过是拘留几天+罚款。
但到第四次交易时,由于女方不愿意,所以王某是以胁迫、暴力的手段以达到发生性关系的目的。
所以,王某此举是在嫖娼的基础上再加上了强奸罪。
虽然,这起案件最终警方并未说明王某会被判刑多久,但从《刑法》来看,估计是三年以下没跑了。
而张某则是以卖淫罪来论处。
也不知事后两人是否会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
对于王某来说,正值奋斗的年龄,前途一片光明,却因嫖娼继而背上了个强奸罪的名头。
对于张某来说,拿了钱却不好好履行义务,还报警让警方来主持公道,最后不仅被没收违法所得,还喜提几日的拘留生活。
咱就是说,这算不算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呢?
看来,色字头上一把刀这句话说的真没错。
希望两人经此事后,能好好做人,不再进行任何违法行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