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第一!央视发声呼吁全面取消禁燃烟花爆竹!难道…(组图)
老实讲,要不是看到央视都发了我们还真不敢写。直接上热搜第一,短短数小时阅读量逼近4个亿,说明很多人都在关心这个事情。
我们其实是完全不明白,为何会忽然有个事情。
大致看了看,起源是这个:
整个提了很多事情,其中第七条就是涉及烟花爆竹的:
什么叫做上位法?
人大法工委是什么所在?这可不是闹着玩的,极具权威性:
法工委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开展有关法律案的起草、修改、研究及审议服务工作,全面承担常委会立法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职能,对报送备案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合法性审查,承办宪法实施监督具体工作,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提供服务保障、当好参谋助手。
法工委直接点名了,这个事情就不是某些专家呼吁的那么简单了。
老实讲,我们不知道为何现在说这个,往年好像都没看到过类似的,到底有什么说法我们也不敢猜不敢想,后续以央视为首的一群官媒的态度更是让我们惊讶。
央视带头,直接带2个热搜,态度很明确了,禁燃是不对的。
众所周知,烟花爆竹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燃放烟花爆竹是一种相对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具有典型的礼仪属性,可以彰显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中国面貌。不过,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西来概念所覆盖的各类集体行为,直至 21 世纪才在中国得到普遍认可并得以立法保护,如今包括节庆、祭典及人生仪礼在内的诸多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民俗事象,均已被列入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虽然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家法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及据此制定或修订的地方条例,但其立法目的在表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重要性的同时,或许更倾向于工作指导。
与针对烟花爆竹的专门立法不同,《非遗法》并未赋予主管部门治理烟花爆竹的权限,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秀”特质却引导人们从“文化自觉”走向“文化自信”。由是观之,“保护”与“禁限”之间存在鲜明的目的论差异,而大部分不赞同“禁放”的普通民众,其出发点恰恰源自对这一文化的认同。
在春节期间,针对是否“禁限”烟花爆竹的争论,“文化传统”成为大多“反对者”用以辩驳的核心证据,而造成大气污染的多元要素以及烟花爆竹燃放后的“蓝天”则成了有力佐证。虽然“禁限令”的法律间矛盾是突出的,但“禁限令”所带来的文化保护问题并未掩盖其他领域所受到的影响。如今不少地市业已开启“源头阻断”模式,特别是关停本地烟花爆竹售卖门市并撤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这种做法虽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烟花爆竹产业,但在弱化地方文化生态的同时,也从侧面阻碍了相关产业链(原料—生产—运输—销售)的可持续发展,进而导致部分产业工人失去经济来源。对此,很多来自烟花爆竹主要产地(如湖南)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曾在国家和地方两会中为振兴烟花爆竹产业提过建议。虽然烟花爆竹(花炮)制作技艺已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但“禁限令”的强制拓展大大削弱了其作为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影响力。
烟花爆竹“禁限令”的城乡实施,不论是法律法规之间,还是法律法规与日常生活之间,都存在显著的认知差异,这恰是“禁”与“不禁”、“禁”与“限”之所以产生争论并需要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加以平衡的重要原因,而建立于环境污染(大气和噪音)、社会安全(火灾与伤亡)及人力资源(环卫与垃圾)等因素上的“禁限令”在执行过程中,不仅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方面受到部分民众质疑,也影响到相关产业链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地方就业态势的稳定,更在犯罪率层面加大了行政执法成本。
这个事情也引发了诸多网友的讨论,很多人认为,再禁下去中国传统文化都要丢没了,年味也没了:
让我们非常惊讶的是,不知道这个形势为何转变的那么快,正当我们以为这个事情还需要讨论的时候,N多官媒直接亮剑要求全面开放烟花爆竹的禁燃令。
从大家的评论中可以看到的确是憋了很久的怨气:
众所周知,如果你说烟花爆竹对于安全,比如火情、人身伤害还有点关系的话,对于环保那是彻底没有科学依据的说法了。
更让我们惊讶的事很多专家学者竟然开始直接喷这个东西了,要知道,这在前几年是完全不可想象的,专家学者们是最懂风向的,没有一定的把握肯定不会乱喷。
著名教授郑强曾经怒斥这个东西:
很多官媒甚至矛头对准了法制化,这个事情并非小小的烟花爆竹,背后更是法制化进程中的问题。
不止是江苏,《经济观察报》也指出这个事情本身就是一个违法的事情。
这件事的最大意义,不在于松绑禁燃令,也不在于个案中的公民权利回归,而在于我们有一套类似“违宪”审查的制度。
根据《立法法》规定,下位法不得违反上位法,所有法律不得违反宪法。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这样的规定有些形同虚设。因为即便违反了,救济途径和流程不明确。
这导致在现实中出现一个问题,即县官不如现管。哪怕上位法规定的再好,可能也会被下面的一个低阶位法律,甚至有时连法律都算不上的文件、政策、通知、函件等,予以推翻。
到了实践中,上位法居庙堂之高,有时可能难以起到作用。而真正在起作用的,是一些可能连法律都算不上的文件、政策、通知等。这次人大法工委的文件显然非常重要。
是否解禁烟花爆竹,这看似是一场传统民俗文化与现代环境保护的博弈。有人认为,烟花爆竹不仅违背当今环保大主题,更存在安全隐患,应该禁燃。诚然,我们不喜在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中颤颤巍巍的睡眠,我们不喜烟霾缭绕,纯净不再的空气,更不喜听闻火星落于山林的猖狂大笑和孩童受伤的撕裂痛哭。燃放烟花爆竹必须有所限制。孙子兵法有云: “上兵伐谋,其次伐兵,其下伐城。”岂如粗暴懒惰之“一刀切”可谓上哉?其固非也。其切断的不仅是人们投向夜空的殷切目光,更是传统民俗的文化线。改“禁放”为“限放”,应成为当今上策之选。
烟花爆竹是中国传统民俗文化,是深入骨髓的文化符号。我们可见在2022北京冬奥会开幕式上,烟花秀美轮美奂。烟花大气磅礴,火树银花尽展。我们可见在如今世界各地,烟花俨然成为了重头戏,高调弘扬中国风采。在新年之夜燃放烟花爆竹,这是自历史投来的风味与温度,是中国人智慧与技术的发展,而今却在他地绚烂而在其发扬之土备受阻碍,难道环保不应重在平时点滴?难道禁放烟花爆竹我们便做到了环保?以限之策代禁放之令。限时限地限量燃放,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企业应推行无烟无硫的烟花,公民在追求欢愉的同时,也应自觉保护环境,和美他人。在日新月异的当下,面对传统文化的不足我们理应积极改进而非一味抵制,理应正视传统而非为懒惰冠上高贵的头衔,理应以现代之科技繁荣之而非以现代之优越感侵蚀之。
有媒体更加直接,直接打出了“中国人辛劳一年有仰望烟花权利”的标签,可以想象憋到了什么程度。
燃放松绑不是尘土喧嚣,安全适度才是首要问题。拿“环保安全”作为永远噱头和万能挡箭牌,短期见效,长此以往并不可取。 《老子》有言,知止可以不殆。过犹不及,往往会走向反面,背离初衷。烟花爆竹的“一刀切”,禁的是烟花爆竹,丢的是传统年味,伤的是民俗人心。放宽燃放要求,划定燃放专区,既满足了人们对人间烟火的渴望,也降低了烟花爆竹各项监管工作的难度,何乐而不为?
燃放松绑不是尘土喧嚣,年味人情才是心之所向。烟花“禁”与“放”之间的博弈,实则是传统民俗与环保治理之间的博弈。中华传统跨越千年,不变的是血脉相传的年味人情。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燃放烟花爆竹旨在驱赶年兽、表达愿景。逢年遇节燃放爆竹,有着深厚文化内涵和心理慰藉功能,流传千年、经久不衰。人间烟火抚人心,爆竹烟花,是过年气氛的实力担当,是持续了近千年的中国式浪漫,是人情世故的标配。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在异化与解构的时代浪潮下,若无烟花爆竹的作伴,不只是一种文化的流失,更是精神自由的封锁。 “何不虑以为大樽而浮乎江湖”,燃放松绑不是尘土喧嚣,人间烟火铸就本真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