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爆了!订婚第二天,准新娘报案:强奸!男方获刑3年…官方最新通报(组图)
12月25日上午,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阳高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
相关消息冲上今天微博热搜第一,引发广泛关注。
当天下午,阳高县融媒体中心发布官方通报,称网传“骗婚”“以告强奸进行敲诈”等消息均不实。
经法院审理查明:
2023年1月30日,被告人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当地某婚介所介绍认识。
5月1日双方订立婚约。
5月2日下午,在阳高县某小区的房屋内,被告人不顾被害人的反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被害人于当晚打电话报警。
经阳高县公安局侦查取证,于5月5日对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6月27日阳高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强奸罪,向阳高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因案件涉及个人隐私,阳高县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违背被害人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该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构成强奸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
经相关部门查证,被告人与被害人未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双方的订婚行为属于民间习俗,不是法定登记结婚。
此前网络传播的“骗婚”“以告强奸进行敲诈”“订婚发生关系后第4天,女孩控告强奸”“双方当事人为同居关系”“被害人有过婚姻史”“被害人给婚介所三万元介绍费”等传言,均系不实信息。
请大家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尊重个人隐私,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被告人的母亲甄女士在宣判后告诉记者,“我儿子不接受判决,当庭就提出上诉。”
订婚第2天发生关系
男方称女方收10万彩礼还要房本加名
甄女士介绍,今年5月1日,在中间人见证下,27岁的儿子和24岁的女方举行订婚宴,男方给了女方一半彩礼10万元(迎娶时付另一半)和一枚7.2克的金戒指,她和丈夫还有儿子共同在字据上摁了手印,承诺结婚一年后,面积90多平方米的婚房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
订婚当日,两位准新人签字摁手印签订的订婚收彩礼协议显示,如结婚前男方反悔,订婚戒和10万元彩礼款女方不予返还;如结婚前女方有反悔,订婚戒和10万元彩礼必须返还男方。
5月2日,按照当地风俗,女方举行回门宴。当日下午,两位准新人回到婚房,发生关系。
甄女士的儿子和女方回婚房时的监控视频截图
虽然法院表明男方不顾女方反抗,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但男方母亲甄女士表示:“女方当天让我儿子马上回家要房本,加上她的名字,把后面迎娶时要给的另外10万元彩礼给她。当时我们没有那么多钱,房本也不在跟前,她就闹情绪,告我儿子强奸。”
甄女士和律师沟通得知,案发当天,儿子和女孩在婚房里发生关系后,女孩还洗了澡。当日准丈母娘找准女婿谈话并录音,要求必须房产证上加名并补上剩下的10万元彩礼。
甄女士说:“5月4日,我在县公安局当着民警的面写了保证书,承诺给她加名。5月5日家人拿来房本,但女方说晚了,说我们‘不珍惜她’。”
开庭40多分钟宣判
男子母亲:儿子当庭提出上诉
甄女士告诉记者,当天“从开庭到宣判最多也就40多分钟”,“法庭定罪的理由是女方反对婚前性行为。”甄女士说,对方提出的证据中包含当时女方右手手臂上的淤青。
甄女士明确表示:“我儿子不接受判决,法官问他时他当庭就提出上诉。”
甄女士表示,他们委托的两位律师今天都在外地参加庭审,没来到宣判现场。“殷清利律师在云南参加开庭,12月21日下午,法院突然通知说今天要宣判,律师都赶不过来。我们的律师11月28日向法院提交了26条意见,但法庭都没有采纳。”律师殷清利向记者证实,11月28日他介入辩护,共提交26份申请、1份撤诉意见,合计3万余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