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推“外国国家豁免法”,称可对商业财产采强制措施(组图)
中国第14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1日表决通过“外国国家豁免法”,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此法今天由中国外交部以发言人名义做出近一步解释,指出该法明确中国法院可针对外国国家非主权行为引发的诉讼行使管辖权,并可对外国国家商业活动财产采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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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社今天报道称,中国的外国国家豁免法,可对商业活动财产采强制措施。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针对“外国国家豁免法”的颁布做出回应。据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指出,该法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就外国国家豁免问题作出规定,旨在健全中国的外国国家豁免制度,为中国法院审理涉及外国国家及其财产的民事案件提供法律依据。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进一步指出,这“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平等,促进对外友好交往,助力中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据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称,“外国国家豁免法”确认外国国家及其财产在中国享有豁免的基本原则,并规定了例外情形,明确中国法院可就外国国家非主权行为引发的诉讼,如涉及商业活动、相关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等争议的诉讼行使管辖权,并在严格限制的条件下,可对外国国家商业活动财产采取强制措施。
他并表示,“这完全符合国际法和各国实践”,“作为负责任大国,中国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将依法保护中国公民和法人正当权益,尊重外国国家根据国际法应享有的豁免。”
中央社引述中国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马新民此前称,未有“豁免法”前,中国长期实行绝对国家豁免政策,中国法院不受理以外国国家为被告或针对外国国家财产的案件,这令中国公民、企业与外国国家发生商业纠纷后,无法透过中国法院维护正当权益。马新民还指,“豁免法”可为中国“进行对等反制提供坚实法律依据,并可发挥防范、警示和震慑作用,是在更高水平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