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穿“一条线”比基尼遭罚竟向媒体、名医求偿!败诉确定(图)
林姓女子2019年10月间与男友到菲律宾长滩岛旅游,因穿著「一条线」比基尼遭菲律宾警方开罚2500披索(约新台币1490元),事件遭台湾媒体大肆报导,并被妇产科名医郑丞杰等人转载。林女认为名誉受损,求偿240万元,一二审均败诉,她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1日驳回上诉确定。
据了解,事发时林女约20多岁,当时在新竹科学园区工作,与男友到长滩岛旅游,她连续两天都穿著「Micro bikini」在长滩岛海滩边游玩,几乎完全裸露,被游客拍下照片,并被当地媒体报导。事件引起菲律宾警方重视,警方也开罚2500披索,新闻因此传进台湾。
「一条线比基尼」事件后,女子求偿败诉确定。(图/翻摄自脸书/Winston Rabe Pagaura,下同)
不仅媒体报导,脸书社群中,也不少人引用当时菲国媒体公布的林女与男友的照片。其中「东森新闻」郭姓女记者的报导中,公布了菲国媒体刊出的林女护照个人资料。脸书粉专「子迂的蠹酸斋」陈姓版主则转载国外媒体影片,并发布文章提到「透过单线型两件式比基尼,让全世界的男男女女体会到,『林○○』所表达的诉求,是尚不被社会所允许的…林○○,你是斋主我的英雄!」
此外,妇产科名医郑丞杰也在脸书公开贴文:「我们小时候想要看到女生的屁股、得扒开她的内裤、现在的男生想要看到女生的内裤、得扒开她的屁股、时代的变化实在太大、我们也只能适应它了」并附上2张林女与男友的照片。林女不满,认为以上的言论已经影响到她的名誉,提出民事诉讼,总计求偿240万元。
一二审均驳回林女请求,其中二审高等法院认为,相关评论、报导,均为评论可受公评之事而作;且经由公开之YOUTUBE平台取得,使用这些个资也均在合理范围内。另外高院也认为,媒体的报导还引用当地警察局长的访问,善尽合理查证义务。至于郑丞杰的留言,高院认为这是「本于其妇产科医师之经验,以戏谑之方式,就系争事件表达吾人应适应时代之变化,为个人言论及意见之表达,并非对林女实施违反其意愿而与性或性别有关之行为,仍属宪法保障言论自由之范围,依法益权衡标准,尚无逾越一般社会生活所允许之法秩序范围。」因此高院驳回林女请求。林女再上诉,最高法院1日驳回上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