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醉酒后一句“要玩渣男”,四闺蜜居然联系安排,导致两度失身(组图)
四川女子失恋醉酒后
一句“”要玩渣男”的玩笑话
4闺蜜竟信以为真
安排了一名男子
然而最终却为何引起两度失身?
案例回顾
2019年5月的一天深夜,四川女子冷某因与男友分手后不开心,主动约4名闺蜜余某、魏某、彭某、杨某出来吃饭喝酒。
酒过三巡,冷某便胡言乱语:“我今晚要找个渣男玩玩,哪里有渣男?你们帮我找个渣男过来,我要报复前男友”。
4名闺蜜竟然把喝得大醉的冷某说的话信以为真了,一致决定让雷某来将冷某接走,并和她发生关系,从而满足闺蜜“要渣男”的愿望。
为了让雷某相信冷某确实是喝醉了,彭某在一旁把醉倒的冷某拍了视频和照片发给雷某,雷某都不敢想信有这等好事,于是立马打车过来。
雷某过来后,余某,魏某,彭某,杨某都七手八脚地帮忙把冷某扶上车让雷某把她带走,她们还把冷某的手机设定为飞行模式。
中途冷某因为喝得太多而下车吐了一次,之后雷某将冷某带到某酒店,趁她不省人事之机,连续两次与她发生关系,并拍摄了她赤裸身体以及两人发生关系的视频。
凌晨1点左右时,雷某独自离开酒店,还将与冷某发生关系的视频给朋友观看,看到视频的郑某觉得十分诱惑,便提出要与冷某发生关系。
一小时后,雷某回到酒店房间后发现冷某依旧醉酒未醒,雷某再次与她发生关系。结束后,雷某将房卡交给前来“赴约”的朋友郑某,准备离开。
然而郑某进门后却并未找到冷某,原来,醉酒的冷某因为神志不清而自己误打误撞走到杂物间并睡着了。雷某帮忙把冷某送到床上后便离开,郑某进入房间与她发生关系,后离开酒店。
冷某醒后意识到被性侵,赶紧给闺蜜打电话询问自己为什么会在酒店,闺蜜如实告知后,冷某生气质问道醉酒后的话怎么可以当真,于是找到雷某索要赔偿,雷某拒绝,冷某便报了警。
法庭审判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雷某、郑某违背妇女意志,趁妇女醉酒之机,轮流与妇女发生性关系;被告人余某、杨某、彭某、魏某违背妇女意志,趁妇女醉酒之机,电话联系被告人雷某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均构成强奸罪。
《刑法》第两百三十六条规定,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本案中冷某处于醉酒状态,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言行意图,当时是出于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因此她所做出来的言行举止是不受个人意志所控制的,因此可以断定她并没有表示其同意与雷某、郑某发生性行为。雷某,郑某均未经同意就先后与其发生关系,因此构成此罪。
根据《刑法》第两百三十六条规定,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有期徒刑3-10年;如有2人以上轮奸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中,雷某、郑某本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4名闺蜜杨某,魏某,彭某,余某预谋且有目的地制作有利于雷某实施强奸冷某的条件,从而在雷某的强奸行为中起到了帮助的作用,推动了雷某强奸行为的顺利进行,因此形成了帮助犯的事实,构成了强奸罪共同犯罪。
真实案例判决书文号:2019川1802刑初224号
由于本案6人均具有自首情节,而4名闺蜜,又具有赔偿并获得谅解情节,因此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分别判处雷某、郑某有期徒刑九年、七年;四位闺蜜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3年,缓刑3-4年不等。(案件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