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悉尼捕鱼成功后兴奋合影,结果悲剧了!恐遭重罚$22000,澳男狼狈奔逃(组图)
《每日邮报》5月5日报道称,悉尼一位捕鱼者在利用鱼叉猎杀了一种受保护的鱼类,并在意识到自己可能被处以巨额罚款后狼狈地逃离了现场。
这名男子在悉尼南部Port Hacking入口处的Hungry Point海岸附近捕获了一只蓝石斑鱼后,自豪地摆出姿势与捕获的鱼类合影。
但当知道自己因捕杀标志性物种而可能面临22000澳元罚款时,这名男子逃走了。
自1996年以来,蓝石斑鱼一直是新州的官方鱼类,具有保护地位,法律规定这种生物不能被商业或用鱼叉捕捞。
众所周知,这种鱼没有攻击性且充满好奇心,这吸引了很多水肺潜水员和浮潜者,因为它们经常会主动靠近人类而不攻击。
该男子和其捕获的蓝石斑鱼合影。(图片来源:《每日邮报》)
该照片由当地一名当时也在钓鱼的女居民和她的儿子帮忙拍摄。
“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他杀了什么东西,只是拍了张照片。”她告诉The Leader。但在她告诉他捕杀这种鱼会面临罚款时,这名居民表示他“跑得很快”。
一名愤怒的社交媒体用户评论说:“像他这样的混蛋让我感到恶心,找到他并向他处以罚款吧。”
也有人留言称:“我从未捕过蓝石斑鱼,但我知道用鱼叉杀死它是违法的...这就像打一块木板一样,因为它们不会动。”
不过,也有一名用户回应称:“是的,你不能用鱼叉捕捉,但这种鱼种在水中有数百万条,已经失控了。”
另一名网友承认道:“因为数量过剩,所以我一直在捕捉它们。”
蓝石斑鱼(图片来源:《每日邮报》)
新州第一产业厅的一位女发言人表示,石斑鱼不能商业捕捞,也不能用鱼叉捕获,在新州只能用钓线捕捞,垂钓爱好者只能捕捉两条石斑鱼(仅允许一条超过60厘米),最小尺寸限制为30厘米。
违反规定者,像是捕获超过数量或持有禁捕大小的石斑鱼,可被处以每项500澳元的现场罚款。同时对于违反尺寸和数量限制的初次犯罪者,法庭也可能判处22000澳元的最高罚款或监禁六个月;通过使用非法的捕鱼方式捕获蓝石斑鱼也可能被罚款11000澳元。
据澳洲海洋保护协会称,“对蓝石斑鱼的威胁主要来自渔业和水产资源采伐”。
该网站声称,“通过控制其他动物的数量,如螃蟹和海胆,在生态系统中维持平衡的关键物种就是蓝石斑鱼。”
“过去,东方蓝石斑鱼曾大量被鱼叉捕杀。因此,新州水域自1969年禁止居民使用鱼叉捕鱼来保护该物种。随着商业渔民大量捕获东方蓝石斑鱼引发了担忧,此鱼种的销售也在1980年禁止了。”
(Rayy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