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临夏4人强奸12岁残疾少女案一审宣判,12名公职人员被处理(组图)
4月17日下午,甘肃临夏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马某甲、司某某、马某乙强奸案及被告人周某某强奸案。对被告人马某甲、司某某、马某乙、周某某以强奸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十四年、六年、七年。同时依规依纪依法对州市检察、公安机关12名履职不到位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处理,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同时组织处理2人)、调离公安系统等组织处理6人。
2021年7月30日,年仅12岁的小女孩被在网上认识的三名男子以“到公园游玩”为由从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哄骗到临夏市,后遭强奸。在家属报案后,三名男子由临夏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带回讯问,2021年8月6日,但是针对当事人家属报案称被强奸一案,该局经审查后认为,无犯罪事实发生,决定不予立案。受害者家人对此申请复议,但仍然被警方拒绝。随后家属向更高层申请,虽然立案了,但是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
好在这里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如今四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判刑,当中的一些公职人员也被处罚。我们应该坚决谴责这一严重违反法律和伦理道德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强奸都是一种严重的犯罪,更何况受害者还是一位未成年残疾女孩。四名犯罪嫌疑人应该被依法惩处,让他们付出应有的代价。同时我们也要关注到受害者本身所处的境遇,未成年是弱势群体,我们应该更加切实地保护他们的权益和安全。
这起案件中,男子们之所以能够轻易地对未成年残疾女孩施暴,除了他们自身的不良品行外,也与社会缺失一种有效的道德监督机制有关。在现代社会,道德规范的建立和遵守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我们应该积极促进社会良好风尚的形成,培养人们健康的行为习惯和价值观念,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在这起案件中,有公职人员涉嫌包庇犯罪嫌疑人,这是对法律权威的严重挑战,更是对公职人员职责和道德的极大伤害。公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保证公共安全和社会正义。任何违反法律和纪律的行为都应该得到法律制裁。
最后,我们应该深刻反思这起案件背后的根源问题。残疾人群体在社会生活中面临的种种困难和不公是一个需要我们关注和解决的问题。我们需要更多的关注和支持,让他们能够享受到平等的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摆脱歧视和孤立,真正实现人人平等、人人尊重的社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