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嫁富二代被逼签婚前协议!但她1个不起眼的神操作,离婚竟平分老公千万身家(组图)
为防儿媳,公婆婚后强硬逼着签了财产协议。全家以为就此万事大吉,谁料离婚后,财产还是被一分为二。
最近,加拿大法院一个判决引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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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一名在加拿大麦吉尔大学攻读MBA的留学生妹子KIRSTEN ,认识了同校男同学ALBERT。
当时他们都在攻读硕士,妹子主修金融和管理,男方主修市场营销,两人一见倾心,很快走到了一起。
毕业后,妹子很快收到了一份金融分析师的工作offer,然而因为是留学生持有的是学生签,妹子根本无法在加拿大参加工作。
在律师的指导下,妹子得到了2条路:
1.申请永居,但需要等待很久时间
2.和男友结婚,直接获得身份
考虑到这份工作很好,但只给了5个星期的考虑时间。最终,这对小情侣选择了结婚。
丈夫Albert来自一个非常传统的犹太家庭,他的家人希望他参加传统的宗教婚礼并与跟他信仰一致的人结婚,他担心家人不接受妻子,因此打算跟KIRSTEN偷偷登记。
如果他们选择在男方的家乡——加拿大的蒙特利尔市政厅举行婚礼,需要提前 30 天张贴结婚公告。
最后,由于时间紧迫,两人在 1987 年 3 月 31 日飞到美国弗吉尼亚州登记结婚。
Albert是一个富二代,他结婚的时候,父母已经去世,他继承了一大笔遗产,有钱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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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两人很和谐,直到登记一年后,他把结婚的消息告诉了叔叔。
Albert的家人在蒙特利尔拥有大量的商业和房地产,他是唯一继承人,他的叔叔宣称为了保护家族企业,坚持要求Albert和Kirsten签订婚前财产协议。
Kirsten明白,Albert叔叔这是在提防自己,心里十分不满,但在Albert叔叔的强硬要求下,她还是选择了妥协。
他们签署的婚前协议规定放弃对“财产分割”,他们在财产方面彼此独立,不会对彼此的债务负责。
而后,由于魁北克省关于婚姻财产的立法发生变化。签署合同的2年后,夫妻俩再次签署了一份合同,以保证财产始终保持分开。
1993年,因为一些原因,夫妻俩从魁北克省搬到了安大略省(←不起眼的神操作),并在此定居22年。
2015年,2人因感情破裂,选择了分居。
当时,丈夫的净资产有至少上千万,包括不少私人公司的股份。而妻子的净资产只有丈夫的一小部分零头。
分居后不久,妻子向安大略省高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撤销她和丈夫在魁北克居住时签订的财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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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诉讼前,就合同问题妻子也曾和丈夫讨论后,2人虽有分歧,但在一件事上达成了共识:
如果他们现在仍然还在魁北克居住,那么签订的合同就将对妻子产生效用,而无法平分丈夫的财产。
但问题是,如今2人已经搬到了安大略省,安省的法律不同于魁北克。那么在魁北克签订的合同,在安省是否还有同样的效用就是个问题了!?
这件事上2人始终达不成一致,最终走上了法庭。
2022年8月,法院举行了为期2天的听证会。而后在12月,法官Adriana Doyle 公布了她的决定:
法官Doyle认为,既然这对夫妻分居时居住在安省,那就该适用于安省的法律。
不过,Doyle很快发现,魁北克的合同刚好符合安大略省《家庭法》(Family Law Act)规定的家庭合同的正式要求。
也就是说这合同,在安省也有效?就在众人认为,这场争执有了结果时,意外的转折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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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入研究下,Doyle又发现魁北克的合同虽然形式上符合要求,但它们没有包含“直接和有说服力的语言”,也就是说,这合同仍然无法阻止妻子根据安省法律提出财产均分的要求。
法官Doyle表示,“认定司法管辖区外的婚姻合同优先于均分条例”,在安省必须满足一个很高的门槛。
而夫妻俩签署的合同很显然并没有达到这个要求,也就是它不能凌驾于安省的法律之上。
换句话说,在分居之后,妻子有权依照安省的法律,对家庭财产进行平分,据估计她可获取的均分财产大约为$800万。
听证会上取得成功后,妻子要求丈夫支付其$408,665.51美元的律师费,而后丈夫反驳费用过高,表示拒绝。
3月13日,法官Doyle依法判决:承认妻子有均分财产的权力,但其要求的诉讼费用不成比例,而后将诉讼费赔偿金降至了$265,106.73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