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女子万里寻夫,被绑架惨遭强奸!命丧纽约,手指砍断,头骨砸碎,电线勒死...(组图)
费劲心思出国 登陆才1年却如此结局
39岁的华人女子高丽琴(音译)被同胞折磨10天死亡后被警察发现了尸体。尸检报告显示,她浑身是伤,一只小指头被斩。
调查人员称,她生前被强奸,绑架者用塑料袋窒息她,用电视机砸她头骨,最后用电线勒死了她。
这距离她登陆这个新国度,仅仅1年。
近日,纽约第二巡回法庭驳回了一起上诉,华人男子JIA WU CHEN无期徒刑继续生效,他将继续在纽约监狱服刑。
而JIA WU CHEN,就是当年绑架且奸杀高丽琴的犯罪成员之一。
按照他本人的话来说,当年犯案时人还年轻(年仅23岁),需要“同情性释放”,希望他能被强制性驱逐出境,让他回到中国福建。
而法官称,被告犯下一系列令人发指的罪行,谋杀、绑架、强奸和折磨受害者,“唯一合适的判决是他所受到的(终身监禁)判决,这在任何意义上都不算过分。”
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JIA WU CHEN为什么要对高丽琴下次狠手呢?
说起来,这曾经是轰动纽约的一个大案。当年的纽约时报就报道了这起令人发指的案件。
1995年8月22日晚,在皇后区一家服装厂工作的高丽琴像往常一样下班,在街道上被“福清帮”的人强行拖入一辆面包车,运到了一个地下室,与其他数名被绑架者关在了一起。
11天后,消防员对这里的火警作出反应时,才在这里找到了她的尸体。
39岁的高丽琴是在遇害前一年才到纽约。在那个年代,福建有很多人会通过一些特殊途径赴美。高丽琴的丈夫就是其中之一。
但是,先行一步抵达美国的丈夫寄回家的钱很少,饱受夫妻分离之苦经济上还无法获得好的回报,左思右想之下,高丽琴作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她也要去美国,她要万里寻夫。
相比危险系数更高的坐船偷渡,高丽琴择了一条相对安全但昂贵的偷渡途径,经过香港转机,用假护照进入美国,然后“闯关”。
但是高丽琴拿不出这笔钱,她选择了借高利贷。
不是说纽约遍地都是黄金吗?只要我到了那,一定能找到工作赚到钱,一切就好了。
就这样,怀抱着对未来的无限憧憬,福建女子高丽琴飞到抵纽约。而比起出国后的种种失望,她最后绑在地下室的10天,才是真正的“纽约地狱”。
和很多非法女移民一样,高丽琴去了皇后区一家制衣厂打黑工。可是无论怎么努力,微薄的薪水都不足以支付越滚越多的偷渡费。
8月22日,午夜时分,高丽琴拖着疲惫的身体下班,从制衣厂步行回家时,被4名男子拖进了一辆面包车里。
随后,高丽琴被带到了Borough Park东二街1616号的地下室,那里已经被关押了许多像她一样,没能支付偷渡费的同胞。
(网络示意图)
这里就是人间地狱。报道称,被关押者中,一些女性“遭到了轮奸”。
高丽琴也没能逃出魔爪。施暴者在发泄完兽欲后,一个电话打给了高丽琴在中国的家人,向他们索要3.88万美元的赎金,并威胁:不交钱,就等着收尸吧。
3.88万美元相当于30多万人民币,在“万元户”就算富人的90年代,普通家庭谁能一口气拿出这么多钱?
高丽琴的家人提出能否将赎金改成5000美元。
纽约时报报道,绑匪原本接受了,但之后又改变了主意,将赎金降为2.88万元。这一回,他们给高家打电话,电话这头是高丽琴遭受殴打后发出的惨叫声,她左手的小拇指被用菜刀砍断……
(网络示意图)
高丽琴在福建的家人事后称,他们设法筹到了5000美元给蛇头,但绑匪后还是杀了高丽琴。
原来,与高丽琴同批被绑架的一名男性,因实在无力支付赎金,被绑匪拖上车拉出去枪决——绑匪朝他头部开枪,将他扔出车外,抛尸高速公路旁的树丛中。
不想,这名男子大难不死,向警方报告了“蛇窟”的情况,并指出还有几名难友被关,“其中一个女的手指被砍了。”
第二天媒体的大肆报道刺激了绑匪,尤其是当看到手指被砍,绑匪认为这必是高丽琴的家人报警!
感受到警方的逼近,绑匪中一些人决定:杀了高丽琴。
高丽琴就这样被残忍杀害——绑匪用塑料袋套住她的头让她窒息,然后用电视机砸碎她的头骨。
看到她还没死,绑匪又用电话线勒死了她,最后逃之夭夭。
此时的地下室,还有一名被绑女性被“遗忘”了。她的双手双脚被捆,大声呼救却无人应答,空荡荡的地下室只剩下她一人和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
她跳到厨房火炉旁,设法点火并碰倒菜板,室内升起浓烟,邻居报警,这才引来消防局灭火救人。
据调查人员,高丽琴的尸体旁还留下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不还债就是死路一条,警察是抓不到我们的!”
不过,隔日,纽约时报报道,5名嫌疑人被捕,其中就包括JIA WUCHEN。
CHEN承认他与其他人一起勒死了高丽钦,以及三项劫持人质的罪名。
当时的纽约还有死刑,但CHEN通过认罪换取终身监禁,免除了死刑。
被判刑25年后,2022年,CHEN上诉法庭,请求释放。
他称,联邦法院没有考虑他在犯罪时尚且年轻,那时候的神经系统发育情况,缺乏冲动控制或理解其行为后果的能力,地区法院没有考虑所有的因素,因而滥用了其自由裁量权。
但第二巡回法庭援引记录说,CHEN是一个经常绑架和折磨受害者的团伙领导人。具体犯罪行为涉及绑架和性侵3名受害者,企图谋杀一名受害者,以及谋杀另一名受害者。
地区法院明确考虑并重视其犯罪的性质和情况,并不是滥用自由裁量权,CHEN的争辩“没有价值”,因此驳回上诉。
当年认罪逃过死刑,如今一句“太年轻”就想逃过坐牢,被奸杀的高丽琴是白死了吗?
CHEN必然要为他的犯罪行为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