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性】女生酒后称“想要渣男”,闺蜜安排男一号与其发生两次性关系,男二号接着上,视频爆出遭疯传(组图)
01
都说小酒怡情,可酗酒带来的危害,可能就是无法挽回的了:
某天深夜,林晓跟几个闺蜜在另一个闺蜜赵琳家吃饭喝酒(均为化名)。
酒过三巡,喝多了的林晓跟几个闺蜜戏称自己想要“渣男”。
赵琳跟其余的几个朋友一听:
闺蜜的愿望我们得安排得满足啊。
于是4个人商量了一番,提到一认识的且符合林晓“渣男”要求的男子李壮(化名)。
最后决定叫李壮把已经醉酒了的林晓接走,并跟她发生关系,这也算是满足她的要求了。
闺蜜们一致点头同意并且开始实施。
“李壮,我有一个好姐妹说想要找渣男,你不是一直说你是吗?今天给你个机会表现一下,赶紧过来吧!”赵琳跟电话那头的李壮说。
他当时还有点懵,这是几个意思?
为了让他相信林晓是真的喝醉了,她们还特意拍了一段林晓喝醉酒后睡在地上的视频发给了李壮。
李壮看到视频里的林晓长得不错:
还有这好事啊?有便宜不占是傻子!
“好吧。你都发话了,我也不好推辞。你们等着,我这就过来。”他心里都乐开花了。
挂了电话后李壮随即叫了一辆出租车,火急火燎地赶到赵琳家。
看到主角“渣男”来了,“我闺蜜今晚就交给你了”,赵琳一边说一边合力帮他把喝得不省人事的闺蜜林晓弄进出租车里。
那时的赵琳和其他的姐妹没有想到,这根本就不是好心,接下来等着林晓的又会是什么,对她造成了多大的伤害;
而这个玩笑,又会给她们自己,带来怎样的灾难?
李壮把林晓带到酒店后,在她完全不清醒的状态下跟她发生了两次性关系。
不但如此,他还拍了林晓赤身裸体的照片和他们发生性关系时的视频,并将这些视频发给了其他友人,随后独自离开酒店。
李壮其中的一个友人郑强看到如此诱惑的视频后按捺不住:
“兄弟,你们在哪?让我也玩玩呗。”郑强跟李壮说。
离开一个小时后回来李壮看到林晓还未清醒,他又再一次跟其发生了关系,结束后李壮把房卡交给了前来“赴约”的郑强就离开了。
“哥们,那妞人呢,房间里没看到人”,郑强跟李壮说,于是他又折返回酒店跟郑强一起找,顺着声音找了一圈,最后在杂物间里找到因为神志不清而自己走到这边睡着的林晓。
俩人合力把她抬到床上后李壮就离开了,郑强继续跟她发生关系,玩累了随后独自离开酒店。
事后李壮越想越怕,怕林晓主动报警自己就被动了,到时候麻烦可能更大,越怕就越心神不安。
第二天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录下的视频也被公安机关扣押了,根据李壮的交代,林晓的四个闺蜜在接到警方的电话后也主动投案,郑强也被民警带回了。
最终,被告人李壮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被告人郑强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在案件审理期间赵琳等人跟林晓达成了赔偿协议,也出具了对她们的书面谅解书。
林晓的四个闺蜜其中一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其余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02
狗血吧?
奇葩吧?
发生在林晓身上的事虽然狗血,一句喝醉酒后开的玩笑竟然当真了,还被所谓的闺蜜给卖了,这是真的朋友吗?
我想林晓心里肯定是有答案的,也许下一次再喝酒的时候她就会掂量掂量了。
而这种喝醉后被朋友“卖了”的,可不止林晓一人:
女子郭某跟几个朋友一起在某火吧内聚餐,一边喝酒一边聊天。
朋友之间聊得甚欢,聊到凌晨一点才准备离开。
郭某喝了很多,喝醉了,被同行的其中一个异性朋友王某强行拉上出租车后带走,将其带到自己的出租屋内。
趁郭某醉得不省人事,王某强行跟她发生了性关系。
第二天她在王某的出租屋里醒来,她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并没有选择报警,而是一直忍气吞声继续生活着。
直到有一天郭某明显感觉到自己身体有点不对劲,随后发现已怀有身孕。
发现自己怀孕后郭某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并在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引产手术。
经鉴定,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血样与受害者郭某的引产组织以上基因座的基因型符合单亲关系,在证据面前,王某想抵赖也抵赖不了。
很快,王某被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刑事拘留,随后向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当地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违背妇女意志,趁郭某喝醉酒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并且致使其意外怀孕,证据确实充分,犯罪事实清楚。
而后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向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但由于被告人王某还独自养育着一个孩子,而事后王某的亲友也拒绝帮他抚养,所以需要把孩子送到当地福利院后才能开庭审理。
郭某交友不慎,让人有机可乘,虽然没有酿成不可挽回的结局,但没有保护好自己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
王某酒后乱性,毁了自己也伤害了身边的人,尤其是他的孩子,本来就没有妈妈了,现在爸爸又得去坐牢,亲友也拒绝抚养……
年幼的孩子得去福利院生活,真就成了一个没爸没妈的孩子了。
这样的人成为父母是极其不负责的。
郭某虽然引产失去了一个孩子,至少也是保全了自己的生命,但并不是每个人在遇到这种事的时候都能活下来:
吉林延吉市一叫小丽(化名)的17岁女孩,是一名护理专业的学生。
她性格很外向,在穿衣打扮上也比较前卫,对于性感的风格也乐于尝试,而且平时也会把自己的日常生活发到短视频平台上。
没过多久,小丽就在短视频平台上认识了一个同校校友赵某,因为有校友这层关系就互相加了微信。
因为小丽朋友圈发了不少性感的照片,加上她平时说话的态度跟风格,以及经常会跟自己说一些那方面的话,赵某便认为她是一个很开放很爱玩的女生,感觉是在性暗示。
有一次小丽跟赵某借钱,刚好赵某和几个朋友在一块喝酒聊天,他还跟朋友说小丽就是个很随便的女人,然后在众人的起哄下把她约了出来。
最后的结局就是,赵某跟其朋友趁小丽喝醉酒后将她带到酒店轮奸致死。
死因是,酒后食物反流阻塞呼吸道导致窒息。
可笑的是事后赵某并没有感到愧疚,他说:
自己并未劝酒,都是她要喝的,而且小丽曾多次对自己进行性暗示,那晚喝酒时还把腿放在自己腿上,用意就更明显了,说明她是想要发生性关系的,至于她最后死了,是因为她酒量不行。
但小丽的死显然跟他们是绝对脱不了干系的,最终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金某则被判处了有期徒刑8年。
03
其实,并不是所有的闺蜜朋友都可以真正称之为闺蜜朋友的。
有些人,跟你只不过是酒肉关系罢了。
酒肉关系的狐朋狗友最大的共同点就是只会趁人之危,绝不会对你雪中送炭的。
林晓的朋友是,对郭某下手的朋友是,在网上认识把小丽轮奸致死的好友赵某等人也是……
对于这种朋友没有也好过有,朋友并不是越多就越好。
有些人可能只有几个朋友,但个个都是过命的交情;
有的人好像很多朋友,可一到关键时候人人都避而远之,这又有什么用呢?
所以交朋友应该看重的是质而不是量。
同样的,一个人的酒品也同样是不容忽视的。
就喝酒而言,有些人总爱拿喝多了当自己的挡箭牌,然后趁喝了酒去做一些特别过分甚至是伤害他人的事,事后他就说自己喝多了什么都不记得了。
好像“喝多了”就是一道走到哪都可以无罪赦免的免死金牌,无论怎么样你都理解我原谅我,因为我喝醉了。
你要是不理解不原谅,就是你小气。
但有时候你喝多了所做的事是无法原谅乃至无法挽回的,到那时,不是你后悔就能有用的。
跟异性,哪怕是你认识的朋友,喝酒之前你都要有量,不要装更不要逞强,要有危险意识跟保护自己的意识。
而不是不管不顾,这样的态度是很危险的。
因为在保护自己这个点上,你永远都是自己的第一责任人,千万不要把这个责任交给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