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新华社发布消息,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3月12日落马的刘彦平,曾任中央巡视组组长,被指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滥用公安警卫权力等。
被指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
公开履历显示,出生于1955年8月的刘彦平,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毕业,武警少将警衔。刘彦平曾长期在北京市公安局工作,后调任公安部。2011年8月,刘彦平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党委委员。2013年6月,刘彦平任公安部副部长。2015年5月,刘彦平任国家安全部纪委书记,后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安部纪检监察组组长。2020年5月,十九届中央对35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的第五轮巡视,刘彦平任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
刘彦平
今年9月1日,刘彦平被“双开”。中纪委通报显示,刘彦平理想信念坍塌,党性原则丧失,背弃“两个维护”,毫无“四个意识”,政治上彻底蜕变,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大搞政治利益交换,投机攀附、操弄权术;肆意践踏法纪,滥用公安警卫权力,将其异化为捞取政治资本、谋私敛财的工具,造成恶劣影响;长期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生活上极度腐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多占住房,贪图吃喝享乐,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打高尔夫球并收受球卡,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及医疗服务等活动安排,收受礼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刘彦平还被指严重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道德品行败坏,大搞权色、钱色交易;权力观极度扭曲,肆意滥用手中权力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刘彦平任中央巡视组组长期间也在受贿。
刘彦平被公诉5天前,孙力军受贿、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持有枪支一案一审宣判。孙力军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孙力军被控受贿超6亿。
孙力军受审
“上官河”注意到,刘彦平受处分同一天,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滨,辽宁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郝春荣也被“双开”。其中,郝春荣是今年落马的首只“女老虎”。
今年首只被公诉的“老虎”也是中纪委“内鬼”
近年来,纪检监察机构刀刃向内,持续清理“内鬼”。
今年1月6日,最高检官网发布消息,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原派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潘家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移送最高检审查起诉。最高检经指定管辖,交由安徽省合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合肥市检察院已向合肥市中院提起公诉。潘家华也成为今年首只被公诉的“老虎”。
去年5月11日落马的潘家华,也是去年首个中纪委“内鬼”。公开信息显示,出生于1952年的潘家华,曾长期在中纪委工作,2005年以中纪委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的身份出席活动。另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于2012年11月23日发布的领导干部任免信息,当时,潘家华被免去中央纪委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职务。
去年11月13日,潘家华被开除党籍。潘家华被指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执纪违纪,帮助烟草行业私营企业主谋取私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出国旅游;将多名亲友安排在烟草系统工作;家风不正,纵容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在烟草系统违规获取巨额利益;贪图享乐,生活奢靡;对纪法毫无敬畏,靠烟吃烟,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此外,今年1月一审被判死缓的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也是纪检监察系统的“害群之马”。法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0年,董宏利用担任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清算组成员、海南省委副秘书长、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原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中央巡视组副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共计受贿4.6亿余元。
而《中国纪检监察》题为《锻造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的文章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纪委已经查处魏健、曹立新、刘建营、袁卫华、原屹峰、明玉清、张化为、杨锡怀、邱大明、姜国文等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有力维护了队伍纯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