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香港没有医闹?(组图)
2016年,一名2岁男童在家呕吐、气促,于是到医务所接受气管舒张剂,也就是所谓的“闻气”,然而,期间一度失去呼吸心跳,紧急送院后不治。
面对如噩耗,家人没有到诊所大吵大闹,而是将诊所医生告上了法庭,经过排期审讯,在今年进入最后的程序,香港死因庭因此召开六天的研讯。
一切证供披露,当天医生为死者诊症,过程只有约一分半钟,医生表示检查后已指示护士叫救护车,然而监控片段显示,救护车在20分钟后才到达。
而且,诊所的助理护士也表示,当天没有听到指示需要“盯紧”照看这位病童,所以一切证词均表明这位医生撒谎,前后的证词并不符合。
三男两女的陪审团退庭商议约三小时,最后认为当死者进入诊症室检查时,医生没有诊断出病情严重性,所以没马上叫救护车,在进行“闻气”治疗期间也没进行适当监察!
因此,这个疏忽的过程,让这名男童得不到及时救援,一直到护士发现孩子没有心跳脉搏,才安排孩子进入诊症室急救,所以一致裁定男童死于不幸!
案件这样就完了吗?没有,总结这个案件之后,建议香港一般的诊所,特别是儿科诊所,应该必须配备血含氧机跟血压机等保障求诊者,以达规范。
对于这样的判决,男童的父亲表示满意裁决,将到医委会投诉,亦会考虑民事索偿!
香港分为公立医院跟私立医院,公立的医疗系统承受了90%以上港人的医疗需求,因此,稍有不慎,肯定成为医患冲突的最大潜在发生地。
然而,通过上面的事件,却感受不到医疗冲突的隐患,反而一切经过既有的程序进行,而男童的父亲因打赢官司,就可以进入索赔的程序。
这个过程就要依赖香港医管局的规定上,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按规定,就马上进入两层投诉处理机制,过程十分透明,对于医院或家属来说都十分清晰。
第一层投诉机制,就是分布在各家公立医院及专科诊所的病人联络主任,别小看这个职位,虽然总数不到几百人,但基本已经可以搞定大部分的“冲突”。
他们会根据医院跟病人之间的“蛛丝马迹”,综合所有的因素,完整的出报告,不偏不倚进行调查追踪,据统计,大部分患者经病人联络主任及医护人员解释后表示满意,然而,家属不满意,则可以进入第二层机制。
第二层投诉机制,就是公众投诉委员会,专门给第一层解释不满意的家属进行上诉的地方,不要以为是“自己人查自己人”,这个机构的组成十分广泛。
包括律师、大学教授、社工及病人组织代表等,最重要是不直属于港府的医管局,所以对病人的上诉,他们负责独立审议、搜证,并对个案作出最终裁决。
当然,除了以上两层投诉机制以外,香港还有多个申诉机构可供市民投诉。如果是在私立医院中遇到纠纷,还可到“病人关系科”进行投诉,专人负责,保证投诉得到恰当处理。
有香港医生表示,很多冲突发生的根源就在于,患者根本不明白为何医生要这样那样的治疗,这就是专业知识不同导致的误解,而后被无限放大了。所以就有必须公正的仲裁才可以保证双方得以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