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环保局无权规定减排指标(图)
大法官们裁定,美国国家环保局在1970年成立时没有在减排方面获得国会特别授权,如此重大的决定要由国会本身作出或由其专门授权。
美国最高法院对美国最高环境监管机构限制发电厂温室气体排放的能力作出制约,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对拜登政府抗击气候变化的努力是一个打击。
在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撰写的多数意见中,大法官们裁定,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EPA)在1970年成立时,并没有在减少碳排放方面获得国会的特别授权。该裁决意味着,如果拜登政府希望实施全面的法规来控制排放,它将依赖于推动国会通过立法。
多数大法官是保守派的最高法院的意见称,“如此规模和后果的决定要由国会本身,或者根据该代表机构明确授权行事的某个机构作出”。
大法官们补充说,对于国会打算将“未来几十年应该有多少煤炭发电的问题委托给行政分支的任何机构”,他们表示怀疑。
该案的核心问题是,对于美国国家环保局应该被允许多么宽泛地解释1970年《清洁空气法》(Clean Air Act)的部分内容,特别是指示国家环保局规定发电厂排放限制的部分,存在分歧。
“西弗吉尼亚州诉美国国家环保局”一案是由一批共和党州总检察长联手煤炭行业提起的。他们的主张集中在一项从未生效的法规上:奥巴马时代的《清洁电力计划》(Clean Power Plan)提案,它将要求发电厂到2030年将排放量减少至比2005年低32%的水平。最高法院已在2016年下令暂停执行这一规则。
该规则后来被特朗普政府废止,取而代之的是旨在支持煤炭行业的《可负担清洁能源》(Affordable Clean Energy)规则。然而,特朗普政府的这项法规去年被华盛顿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推翻。
西弗吉尼亚州在最高法院挑战下级法院推翻特朗普时代规则的裁决,主张奥巴马时代的《清洁电力计划》依赖于对《清洁空气法》过于宽泛的解释,并赋予美国国家环保局过大和“足以改变行业格局”的权力。
西弗吉尼亚州主张,下级法院对《清洁空气法》的解释赋予美国国家环保局“不受约束的权力”,可以发布足以重塑美国电网并推动某些经济部门脱碳的重大规则。它称,美国国家环保局应该只有非常有限的职权来规范发电厂“围栏线”内的排放,不能应用更广泛的全行业措施,如碳信用交易或生物质混烧。
拜登政府的美国国家环保局在为此案抗辩时表示,《清洁空气法》没有对围栏线内措施与更广泛的全行业监管措施进行任何区分。
它补充称,西弗吉尼亚州的“真正担忧”是该局可能会将奥巴马时代《清洁电力计划》的一些元素纳入未来的某项规则。但美国国家环保局表示,最高法院无权就未来规则可能包含的措施类型发表指导意见。
由保守派占据多数的最高法院大法官作出的这一裁决,是近期一连串戏剧性裁决中的最新一项,这些裁决挑战本已确立的法律先例,包括最近推翻罗诉韦德案(Roe vs Wade),后者是最高法院在1973年作出的判决,认定女性拥有寻求堕胎的宪法权利。
上周,最高法院还废除了一部具有百年历史的纽约州法律,该法要求个人必须展示“正当理由”才能在公共场合携带隐藏的枪支。最高法院认定该法违宪。
周一,最高法院作出了有利于一名前高中教练的裁决,此人因在美式足球比赛中祈祷而被解雇。这一裁决加剧了关于政教分离的激烈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