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6月17日报道,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受贿、行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伪造身份证件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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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立科利用担任辽宁省北镇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北宁市公安局局长、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贷款办理、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亿余元;为谋取本人及他人职务晋升等不正当利益,多次向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等人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9731万余元;长期包庇娄河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该组织的“保护伞”,纵容该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王立科还利用职权为本人及其亲属、特定关系人等伪造多张居民身份证件。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追究王立科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立科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立科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服法,接受法院的审判。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社会各界群众20人旁听了庭审。
“主动投案的省级政法委书记”
曾想让《人民的名义》停播
据悉,王立科是十九大以来第一个落马的省级政法委书记,也是十九大以来首个主动投案的省级政法委书记。
公开资料显示,王立科1964年12月出生,今年57岁,长期在辽宁省任职,担任过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等,2013年3月,他跨省赴江苏,后成为江苏省公安厅厅长(至2017年卸任)。
2015年11月,王立科履新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5年后主动投案。
2021年9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据最高检官网2021年10月12日消息,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涉嫌受贿、行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21年9月22日晚,金盾影视中心主任、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总监制李学政发文,披露王立科曾想让该剧停播。
李学政表示,自己经有关部门的首肯,把王立科当年强行干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播出的问题提出来。
比如,王立科下令删除所有支持剧组工作的江苏政法部门的“鸣谢”单位,并粗暴指责有关部门对剧组拍摄工作的支持行为,还向有关部门领导强烈反映这部电视剧的“危害性”,要争取“停播”等等。但他的行为受到了正义正直领导的不满和批评。
《人民的名义》海报
《人民的名义》讲述了当代检察官维护公平正义、查办贪腐案件的故事,于2017年3月首播,创下收视热潮,成为现象级作品。该剧的主要拍摄地为江苏省会南京,而王立科时任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小海鲜”盒内装30万美元
王立科送9000多万攀附孙力军!
2022年1月15日晚8时,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摄制的电视专题片《零容忍》第一集《不负十四亿》,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引起热烈反响。
据纪录片介绍,王立科被提拔为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局长后,在一次公务中,认识了当时在公安部担任办公厅副主任的孙力军。
王立科:“我认识他的时候应该是2008年的下半年,他到省厅考察,觉得他是公安部领导,很年轻。”在王立科眼中,孙力军岗位重要、上升空间很大,于是借各种机会拉近关系。
2011年,他在孙力军到辽宁出差期间,首次送上一张存有100万元的银行卡,孙力军毫不推辞就收下了,也意味着接纳了王立科。此后,王立科多次专程到北京等地“看望”孙力军,送上银行卡、美元、公司股份。
图片来源:《零容忍》
孙力军:他每年大概四五次来北京,每次都给我30万美金,放在一个小的海鲜盒里面。他每次来就说,我给你送点“小海鲜”,我就知道怎么回事儿了。
王立科历年送给孙力军的“小海鲜”,到案发时累计折合9000多万元,而孙力军也没有让他失望。
孙力军:他去了江苏当副省长、公安厅长,后来又当了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这一路我都提供了帮助。我把他当作自己人。
王立科简历
王立科,男,1964年12月生,满族,山东蓬莱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
1980.12辽宁省北镇县建设局房管所房管员
1981.07辽宁省北镇县自来水公司政工员
1982.10辽宁省北镇县广宁派出所民警
1987.01辽宁省北镇县广宁派出所副所长
1987.12辽宁省北镇县公安局交警队科员、副教导员、教导员(其间:1990.08-1992.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86.09-1988.07辽宁省锦州市委党校党务与行政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3.09辽宁省北镇县公安局副局长(1994.08明确为正科级)
1998.08辽宁省北宁市公安局政委、党组副书记(副处级)
1999.12辽宁省北宁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2.06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2003.06明确为正处级)
2004.06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6.12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7.08辽宁省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06.08-2008.0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8.09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
2009.08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9.12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0.04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2.11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3.03江苏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3.12江苏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5.11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7.07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
2017.09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十三届江苏省委委员、常委,省十二届人大代表。(截至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