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猥亵女儿94次,台湾一家暴父被判刑13年(图)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嘉义一名男子被控猥亵、性侵就读小学的女儿共94次,一、二审法院认为男子否认犯行、态度不佳,判决应执行有期徒刑13年,案经最高法院日前驳回上诉定谳。
(示意图)重案组37号
本案被告被控自2011年起,以每2周1次的频率,在嘉义住处趁当时就读小学的女儿独自在浴室洗澡或在房间内使用电脑之际,猥亵女儿92次,另有2次强制性交犯行。
一审嘉义地方法院认定被告犯行明确,审酌被告本应负起照顾女儿之责,竟在本应是女儿最为安心的住处,以强暴手段猥亵、性侵达94次,依对未满14岁女子强制猥亵、强制性交等罪,判应执行有期徒刑13年。
案经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审理,男子仍否认犯行,辩称因不准女儿去阿姨家住才遭报复;男子辩护人则主张,本案缺乏补强证据,不能仅因男子有家暴状况就认定被害人指述可以采信。
二审认为,被害人案发后出现自责、羞耻、惊慌等情绪创伤反应,为家内性侵害类型及性侵害一般创伤被害人反应的典型特征,可以认定被害人的指控非凭空杜撰,调查全案事证后认定男子犯行明确,一审量刑妥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男子不服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最高法院认为,二审判决并无违背法令,日前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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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5)
Flower又回来了
202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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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语了!!!!!!
Ella鶯鶯
202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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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水不流外人田,这句话被他演绎到登峰造极地步
EPCOT_citizen
202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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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魔鬼父亲
网上一旧云
202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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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的爸爸都可以叫爸爸的
苏菲亚的小世界
202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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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荒唐啊,亲生女儿啊,怎么下得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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