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奸16岁外籍醉娃,判囚5年8个月的士司机破口大骂控方(图)
五旬夜更的香港士司机前年5月凌晨接载一名16岁醉酒外籍少女,他辩称女方「撩渠搞野」互相揽锡,在女方同意下发生亲密行为,但其阳具未能勃起并早泄,又发现女方月经来潮而没有成事。
七人陪审团早前以5比2大比数裁定他企图强奸罪成,暂委法官黄佩琪今在高等法院判刑时指,被告行为卑鄙,趁未成年少女酩酊烂醉时试图不使用安全套进行性行为,事主事后患创伤后压力症,需定期进行心理创伤治疗,经考虑后判其监禁5年8个月。被告得知刑期后大喊:「冤枉呀真系!」,又以食指指着控方说:「死X左一定搵你哋!」。
54岁被告林少峰,被控于2020年5月16日,在黄泥涌阳明山庄附近企图强奸女子X。X作供时指出,她醉酒「断片」后翌日早上发现自己身在酒店房间床上,被告从后揽着她,她回家后发现她体内的卫生棉条失去踪影,内裤染有血迹,下体发现两条不属于她的毛发。
黄官判刑时指,被告作为夜更的士司机,需保障乘客安全,但被告却违反诚信,趁刚满16岁的少女醉酒上车时,乘机与少女发生亲密行为,虽然被告声称少女同意发生性行为,但陪审团的裁决明显不信纳其说法。而被告驾驶到僻静地方自渎后早泄,以未能勃起的阴茎在少女阴道外摩擦,只是发现少女月经来潮才没有性交。
黄官指被告明知少女烂醉如泥,却声称自己「会错意」,以为自己可以与少女成为朋友,又认为少女希望与他一夜情。而被告没有使用安全套有可能令少女患性病或怀孕,少女事发两年后仍有创伤后压力症候群,不时感到焦虑,难以集中精神,可见事件对少女及其家人造成创伤性影响,终判囚5年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