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2月27日 18.3°C-20.6°C
澳元 : 人民币=4.54
墨尔本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中国女子假结婚骗加拿大身份却被法官同情!只因她曾是…(组图)

2021-10-28 来源: 北美报告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National post今日(10月27日)报道的一则新闻,突然在加拿大网络上引起轰动。

新闻内容显示,法官恢复了一名中国女子在加拿大的公民身份,此前她曾被指控利用“虚假婚姻”逃离自己恐同的中国父母。

当事人Cecille Xu(徐女士,音译)接受National post采访时回忆道,面对不认同同性恋的中国父母,她最终毅然决定将加拿大作为自己的新家,并坚信这是挽救自己同性爱情的唯一方法。

“知道自己的家人不喜欢你,这真的是一种毁灭性的感觉。但最后,你不得不选择爱人。”

数年前,徐女士通过“假结婚”的方式成为了加拿大公民,并在当地金融领域开启了自己的职业生涯。只是令徐女士未曾料到的是,该决定带来了一系列戏剧性转变。

中国女子假结婚骗加拿大身份却被法官同情!只因她曾是…(组图) - 1

中国女子假结婚骗加拿大身份却被法官同情!只因她曾是…(组图) - 2
图源:National post

原来数年后,加拿大联邦官员发现,许女士曾为了移民向一名加拿大男子支付了5000加币。办完身份后,徐女士便与该男子离婚。对于重视诚信的加拿大政府来说,“假结婚”无疑严重违反了移民局要求,于是部门官员立即上诉,要求撤销徐女士的加拿大身份。

然而,联邦法院今日却首次给予了“通过撒谎方式获得移民的身份者”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原因就在于徐女士“欺诈移民局”是为了逃离自己恐同的原生家庭。

National post报道显示,John Norris法官上周恢复了徐女士的身份,称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事务委员会(IRCC)的官员没有考虑徐女士在这里扎根了近20年,以及该决定将使她失去国籍的事实。

虽然法官深谙法律,但这种解释听上去,似乎有点考验大众的逻辑……National post表示,记者本周联系徐女士及其律师未果。

中国女子假结婚骗加拿大身份却被法官同情!只因她曾是…(组图) - 3
多伦多大学。图源:Google

此前,徐女士是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的一项名为“蜜月计划”的案件调查人员抓获,该调查针对的是一名涉嫌安排中国公民与加拿大公民假结婚获利的中间人。

如今,法院判决显示,徐女士对进入这桩权宜婚姻深感懊悔,并请求法院再给她一次机会。其实徐女士并非假结婚那么简单,她曾经也是一名被父母花大价钱送到多伦多大学就读的留学生。2000年,年仅18岁的徐女士由于高考成绩不理想,而被父母送到多伦多大学(University of Toronto)就读。

当时的她几乎不懂英语,因此在学业和情感上都倍受挫折。她在法院宣誓书中表示:“我在加拿大留学的最初几年非常艰难。我一生中从未感到如此孤独过!那时的我突然被减少了与父母的联系,开始像一个成年人那样独立生活。”

后来,她遇到了在判决书中被称为TDL的中国女子,二人迅速坠入爱河。之后的同居生活令徐女士开始发生变化,这也是两位女性的第一次经历同性恋情。“我爱TDL胜过我爱过的任何人,”徐女士在证词中这样表示。

2000年过去不久后,这对同性恋人选择向家人公开他们的关系,结果她们的父母感到异常愤怒。

中国女子假结婚骗加拿大身份却被法官同情!只因她曾是…(组图) - 4
图源:微信图库

于是为了维持这段关系并留在加拿大,徐女士聘请了一名移民顾问,而该顾问似乎与“蜜月计划”的婚姻欺诈主谋有关联。该顾问告诉徐女士,她必须找一个加拿大男子结婚,并花2500加元安排文书工作。徐女士照做了,同时分三期向一名名为GLJ的加拿大男子打去了5000加元,帮助她成为永久居民。

2006年,徐女士获得加拿大枫叶卡。2007年,徐女士与GLJ离婚。2009年,徐女士入籍加拿大。这意味着她要放弃中国国籍,因为中国不允许双重国籍。

虽然挺过了重重困难,但徐女士的真爱并未坚持到最后。法院判决书称,迫于父母的压力,TDL于2009年回到了中国。徐女士听说对方现在已经结婚,并育有了一个小孩。判决书上内容显示,分手让徐女士非常沮丧,她一度试图结束自己的生命。

徐女士在宣誓书中表示,“直到目前,我仍然不确定自己的性取向。我的中国文化和背景深深地扎根于内心,令我不敢面对自己的取向……”

当徐女士曾经的爱人TDL在约克大学(York University)获得经济学学位,并离开加拿大了以后,徐女士也“慢慢重建了自己的生活”。John Norris法官表示,徐女士现在是多伦多一家金融公司的期货交易员,“有家,有狗,并深入参与社区活动。”

John Norris法官表示,丧失公民身份是“极其严重的事情”,特别是对那些因“特殊情况”而失去加拿大国籍的人士而言。加拿大《公民法案》要求官员在撤销国籍之前,认真考量相关情节,并考虑减轻责罚。

转载声明:本文为转载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态度,不代表我方观点。今日澳洲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适当删改。对转载有异议和删稿要求的原著方,可联络content@sydneytoday.com。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news@sydneytoday.com

电话: (03)9448 8479

联系邮箱: info@meltoday.com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