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堕胎令!美国这个州就算被强奸怀孕也得生,举报堕胎奖励10000刀?(组图)
就在昨天,全美最严苛最极端且最泯灭人性的堕胎法,生效了。
这标志着,得州很可能成为一个女性身体国有化的地狱。
得州州长Greg Abbott于5月19日签署了所谓的“心跳法案”,并于9月1日生效。
Abbott 在推特中是这样美化这份法案的:
“该法案确保每一个有心跳的未出生婴儿的生命,都将免于堕胎的蹂躏。”
所谓的“心跳法案”,就是禁止针对已可被检测到心跳的胎儿进行堕胎,就算是强奸或乱伦导致的怀孕,也统统不能堕胎。
而一般怀孕6-8周的婴儿就有心跳。
啥概念呢?
怀孕的周数是从末次月经的第一天开始算起的,如果是怀孕六周,相当于女性发现当月例假推迟1-2周的时候,而这个时间大概率不会引起例假不准时女性的注意(因个体差异,这里只举例说明)。
换言之,得州女性想要合法堕胎,几乎不可能。
高情商:“心跳法案”
低情商:全面禁止堕胎
并且,在今天以后的得州,协助、教唆别人堕胎都可能被起诉。
就算你只是个Uber司机,载着一个孕期超过6周的孕妇去医院,也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看来,以后不会把脉或者没有车载B超机,都不敢当Uber司机了啊。
这还不是最奇葩的,该项法案还鼓励大家互相举报——
法案中的一个特殊条款规定:“允许任何人起诉帮助孕妇堕胎的医生,或任何帮助堕胎的人”,这个“任何人”也包括得州州外的人。
只要举报成功,不仅法律费用全免,还将获得10000美金的奖励。
为了方便大家举报,反堕胎组织得州生命权(Texas Right to Life)甚至还建立了一个所谓的“告密者”网站,人们可以在该网站上提交有关他们认为违反法律的任何人的匿名举报。
如果有人想靠这个“发家致富”,得州女性身边将充斥着虎视眈眈的“间谍”。
当然,得州需要堕胎的女性也可以跑去州外做手术,但这对于她们来说,意味着要花更多的钱、还有请不短的假。
这就把那些底层的劳动妇女给限制得死死的。
既然要禁止堕胎,那相关的配套法律是不是也得跟上啊——
就比如,如果女性意外怀孕,是不是可以强制向致使她怀孕的男人征税呢,这钱咱也不乱花,都用来抚养小孩。
不然,这孩子也不是一个女人用意念怀上的啊。
再或者,让某些男性结扎也行。
再跟大家说个笑话:
之前得州州长承认新冠病毒并没有消失,但得州“不再需要”强制人民遵守安全措施,因为得州人可以“拥有决定自己命运的自由”。
戴口罩是侵害人权,但女性不能决定如何对待她们的身体。
得州可真够「自由」的。
要知道得州是美国人口第二多的州,在这里生活着近1400万名妇女。直到法案生效前的几分钟,堕胎诊所里依旧挤满了人。
得州女性慌作一团,美国的民众也是一腔怒火和不可思议。
“在得州,一个男人(比如一个施虐的配偶)可以举报一个女人堕胎并获得 1 万美元的报酬。而一名妇女堕掉因被强奸怀上的婴儿,可能会获得比强奸犯更长的刑期。
然而我们仍被告知父权制并不存在。”
“得州最好尽快让医院清除未接种疫苗的新冠患者,好给绝望的女性让路…”
1973年,「罗诉韦德案」之后,终止妊娠正式成为美国女性写在《宪法》上的人权。
但,得州新堕胎法公然侵犯了这确立并保持近半个世纪的权利。
拜登批得州新堕胎法公然违反宪法权利
然而,这对美国女性来说,还只是一个开始。
Texas Right to Life的成员Seago称:该组织正在与多个州的相关人士合作,如果此法律形式在得州成功地阻止了大多数人堕胎,他们渴望将此模式“复制”至其他各州。
美国一些州早已“蓄势待发”,足足有十几个州都提出过“心跳法案”——
只要女性孕期在医学判定胎儿有“心跳”(一般为6周)后堕胎,可以被以二级谋杀起诉,最高可判30年徒刑。
阿拉巴马州就更狠了,当地医生做一台堕胎手术可能会面临长达99年的监禁!
虽然这些州制定的法案最后都被最高法院阻止生效,但不知道得州会不会成为它们的“开路人”。
而在民间,则是出现了数千家“假堕胎诊所”,精准地“劝说”、恐吓每个想要堕胎的女性。
早在2014年时,美国就有多家媒体针对 “假堕胎诊所”进行过大量的报道。这些诊所挂着提供流产手术的名头,实则是由反堕胎人士资助的。
而这些诊所真正提供的服务是,针对性的对这些想要堕胎的女性进行教育和打击。
看堕胎危害教育视频,谎报怀孕时长,称堕胎增加乳腺癌风险,宣扬所谓的“上帝意志”。
最终,让她们对堕胎这一行为感到愧疚、恐惧、害怕,从而放弃堕胎。
一些美国人对堕胎的反对情绪,几乎到了偏执的地步,或出于宗教,或出于对生命的“尊重”。
在一次公开演讲中,有人问爱荷华州的参议员Steve King,为什么他觉得女孩即便是被强奸,也不能去堕胎。
King 说:“因为强奸不是孩子的错。孩子是无辜的。
如果我们顺着各自的家族线索往前看,把所有那些因为乱伦或者强奸而被生出来的后代都拿出来,这个世界上还会有人留下来吗?
想想历史上出现的战争、强奸、掳掠,以及他们对社会和文明的影响。我知道我不能保证我是强奸的产物。(不管是不是强奸的产物)每一个生命都很重要。”
Steve King
婴儿的命是命,而母亲只不过是放置胎儿的容器。
怎么看都觉得,在一些人眼里,女性不过是菜板上一块任人宰割的肉罢了。
那些反对堕胎的人认为,堕胎是一场谋杀。
但要知道,几乎没有一个母亲愿意放弃自己肚中的胎儿,她们做出堕胎的选择,大多都是无奈的结果。
Michelle在26岁的时候怀孕,全家人都欣喜若狂。
但,迎接她和家人的,却是一个打击——孩子没有发育出头骨。
所以,在怀孕的第13周,Michelle结束了妊娠。
怀孕,就意味着迎接新生命么?也许有时候,这可能只是一场注定会提早到来的诀别。
而各环节中最痛苦的,莫过于做出放弃选择的母亲。
如果不能自由的堕胎,会发生什么?
有些女性只能迎接一个患病、畸形甚至是强奸犯的孩子。
有些女性的婴儿是健康的,但她们是在还没有做好充足准备的情况下意外怀孕,那她们有能力抚养小孩吗?能否给孩子正常的成长环境、充足的教育和医疗资源呢?
那些宣扬禁止堕胎的人,只会说婴儿是无辜的,但有没有想过一个孩子如果在不被期待、不被欢迎的环境下成长,会不会出现心理问题?
...
生命不仅仅是存在,更重要的是质量和尊严。
保障“婴儿安全”的代价,还可能是女性的生命。
面对通过强奸等方式怀有的孩子,有的女性即使冒着巨大的风险也会毅然选择堕胎。
历史上,在罗马尼亚法律禁止堕胎的时期,因流产手术死亡的人数不减反升,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更多的人选择了“地下诊所”。
可见,禁令并没有改变她们堕胎的选择,而是将她们送上了死亡的高地。
比起禁止堕胎,这更像是在禁止「安全堕胎」。
还有一些所谓的“堕胎场所“,远比我们想象中的危险。
前几年有一个81岁的美国老太太讲述了自己的故事——
她在13岁时不幸遭人强奸后怀孕,在母亲的陪同下辗转了几家地下堕胎诊室,但都因为年龄被拒。最后,只有一个男性理发师愿意帮助她堕胎。
不过前提是,要在堕胎前和男人发生性关系。
只有堕胎是合法的,选择堕胎的女性才是安全的。如果现在不让女性做出选择,将来她们面对的可能是更沉痛的选择。
堕胎这件事,从来都不是愉悦的,它伴随着痛苦、纠结、离别等等复杂的情绪。
但,我们在意的,是当怀孕事实和女性意愿发生冲突时,我们有没有选择权。
我们为什么要让更多人听到女性的声音?
因为掌握自己身体的应该是女性自己,而不是一个国家、一群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