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铁保安拖离女乘客事件:多名负责人被处理,保安予以停职,安保公司称非其员工(组图)
8月30日,西安地铁3号线一列车,途径大雁塔车站时,有乘客呼喊“救命”引发热议。视频中,一女子被地铁安保人员强行拖出车厢,衣服被撕破,衣不蔽体。
“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发生后,9月2日,西安市公安局通报:
【郭某与乘客引发冲突,保安员强行拉拽郭某下车】
8月30日16时55分,郭某(女)乘地铁三号线行至青龙寺站时,因其接打电话声音较大,对面乘客陈某提醒其注意言行,随即两人发生口角,并引发轻微肢体冲突。期间,地铁公司保安员陈某某到场制止双方冲突,并要求两人下车进行处理,郭某拒绝下车。因郭某持续大声吵闹,影响了地铁公共秩序,在车辆到达大雁塔站后,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郭某下车,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随后,郭某再次返回车厢,自行整理好衣服,未再与他人发生争执,于18时05分从丈八北路站自行离开。
【两乘客不予治安处罚,对保安予以停职调查处理】
经查,郭某在地铁车厢内大声吵闹,并与乘客陈某有轻微肢体冲突,扰乱地铁公共秩序;保安员陈某某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不冷静,方法简单粗暴,存在拖拽行为,造成恶劣影响。
根据目前调查掌握证据,乘客郭某、陈某扰乱地铁公共秩序的行为,情节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郭某、陈某不予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保安员陈某某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但尚不构成违法犯罪,责令其所属保安公司对其予以停职并依规调查处理;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保安公司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市地铁运营分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做进一步处理。
西安市纪委监委通报:给予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3名相关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1名相关负责人调离工作岗位,2名相关负责人诫勉谈话,1名相关负责人谈话提醒。
【涉事保安已停职,两中标安保公司称非其员工】
据企查查,西安地铁官网公示的《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1-2022年度一、三号线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显示,西安中城卫安全防范有限公司、江苏华安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两家公司中标了西安地铁3号线2021—2022年度安保服务项目。
9月1日,前述两家中标公司均向媒体否认涉事保安是其公司的员工。企查查APP显示,西安中城卫安全防范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系上海中城卫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据官网显示, 中城卫上海保安集团公司总部所在地位于上海,曾服务过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等。江苏华安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1亿元。
江苏华安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称,经与西安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了解,涉事保安非该公司员工。“大雁塔站不是我们单位的(负责的)。”该工作人员说。
同日,西安中城卫安全防范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称,该公司确实负责西安地铁3号线相关安保工作。在关注到相关舆情后,该公司进行内部核查,发现涉事保安并非该公司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