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恶徒性侵小模姐妹,竟又闯邻居家性侵女主人和她女儿(组图)
台湾新北市男子李允然因犯 宜兰地方法院依加重强制性交、强盗等罪判李无期徒刑。台湾高等法院今撤销改判,但仍维持无期徒刑。
李允然2018年时,以前妻名义设立健康食品网站,从事网拍、摄影等工作,他用公司作掩护,前年见1对小模姊妹花颇具姿色,从精神科诊所取得安眠药物后,邀约两人到宜兰某民宿外拍。
李假好心购买瓶装水,却在水中掺药,迷昏姐妹花后趁机性侵、姐妹两人醒来后,向报警求助;宜兰警方去年2月持拘票登门搜索,李却趁3名员警不注意时,趁隙逃脱,过着逃亡的生活。
去年2月间,李以童军绳、束带等工具闯入一栋民宅,先是控制屋内的妈妈和2个小孩,等到男主人下班返家,再将1家4口捆绑、分别关在不同房间,并威吓家人「敢乱叫就开枪!」李见母女两人保护家人心切,竟动起色心,不顾母女苦苦哀求,性侵两人多次。一家人度过惊恐两天后,他搜刮9千元才离开。
女主人说,李想玷污她,她哀求「可不可以不要」,对方说「那好,那我就去找你女儿。」为保护女儿,她不敢反抗。李还说「要死的人没有再怕的。」并说只要她反抗,就会「叫你全家都来看」。
女主人泣诉,那天事情结束之后,女儿哭着跟他们讲说「爸爸、妈妈、哥哥,我跟你们讲一件事情,我被他侵害了,我被他强暴了」,她我觉得非常不能接受,「我们跟他无冤无仇啊」。
李允然不满遭警方通缉,怪罪外拍女模中的姐姐,去年3月3日,与她经纪人联络后,用拍广告名目骗她出来、强押到汽车旅馆,再用电击凌虐,多次性侵得逞。李甚至威吓小模姐姐撤告,否则「杀死你」,小模就范才获释放。
去年3月,宜兰警方掌握李允然行踪,派员跟监埋伏,等到李现身后一拥而上,逮捕归案。宜兰地院合议庭认为李的行为让被害人身心受创,犯罪手段恶劣,犯后还拒绝理赔和解,漠视国家法令。合议庭认为李若不与社会隔绝,不足保障公众安全,考量他多次以药剂犯下性交罪,应当施以长期监禁,判他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高等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允然涉犯加重强制性交、未经许可持有可发射子弹具杀伤力之枪枝、成年人故意对未满18岁之人犯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及强盗强制性交、以药剂强制性交等罪,虽撤销改判,但仍维持无期徒刑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