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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强奸了11分钟"?法官减免强奸犯刑期 民众怒了(组图)

2021-08-11 来源: 带你游遍英国 原文链接 评论22条

话说,

当地时间8月8日,约500名抗议者聚集在了瑞士巴塞市法院门口,发起了长达11分钟的静默示威。

这些抗议者大多数是女性,她们一起举起了双手,抓紧拳头,交叉叠在一起,举在半空中,无声地抗议着。

之所以会出现这抗议示威一幕,是因为日前该法院一名法官对一名强奸犯进行了减刑,而减刑的理由居然是——

“只强奸了11分钟,没有对受害者造成永久性的身体伤害,而且事发前受害者穿着挑逗性衣服在玩火,也要负一半责任”。

这样赤裸裸的荒唐论判决居然发生在发达国家瑞士,而且这还是由一名女法官嘴巴里说出的减刑理由,这简直令人震惊。

据外媒报道,这起强奸案发生在去年2月份。

一天晚上,33岁的受害者在外面和朋友喝酒完独自回家,在回家路上,她遇到了一个叫Joao P的32岁葡萄牙男人和他17岁的朋友。

由于受害者和Joao原本是认识的,所以Joao便提议和他朋友一起把她护送回家。

然而到了家门口,这两个男人却没打算就这样离开。原来好心陪受害者回家只是他们阴谋的一部分。

受害者明确向他们表示,她要准备睡觉了,所以两人都不许进入她的家。

没想到就在门口处,其中一人从后面抓住了她,而另一名则抓住她的头发强奸了她,

随后这两人便匆忙地逃离现场,只剩下受害者衣衫不整地躺在家门口不停地呼喊求救。

他们还潜逃到了法国,又从法国逃回了葡萄牙。不过最后,这个叫Joao P的男人还是向瑞士警察自首了,并获得了51个月的判刑。

但Joao对这个判决感到不满,决定要上诉。

而他的上诉理由简直恶心至极。

他居然信誓旦旦称自己是无辜的,声称他在强奸她之前几个小时,看到受害者和另一个男人在酒吧一起上厕所,并穿着挑逗性的衣服。

他甚至还说受害者在他的朋友圈子里是个出了名的爱喝醉的女人,而且还经常与陌生男子发生性关系,但经常睡醒后就后悔。

所以他认为受害者在这起案件中也有责任,因为她“穿着挑逗性衣服”,“看起来就像一个不介意发生性行为的女生”。

这一口一句受害者有罪论,显然他根本没有认为是自己有犯错,所有的过错都在受害者身上。

而更让人震惊的是,女法官居然接受了这个上诉理由,还同意受害者也应该承担责任。

女法官Liselotte Henz表示,在瑞士刑法的背景下,犯人只有“中等过错”,所以决定要给他减刑。

根据瑞士媒体报道,法官作出的减刑决定考虑了几个因素,其中就包括持续11分钟的性侵过程“相对较短”,而且受害者也没有永久性的身体伤害。 

法官还表示,受害者在被强奸前一直在“玩火”,称是因为受害者以她挑逗性的衣服和她“性感”的态度给男人发出了信号。

于是强奸犯从原本获刑四年零三个月的监禁,减免到了36个月的监禁,18个月后可获得假释,

而因为他已经被拘留了18个月,所以说强奸犯将于下周获释出狱。

另一名犯罪男子是未成年人,因此将在少年法庭被判刑。

看到强奸犯在法庭上如此荒诞的狡辩后,他还很快就能出狱,这个结果简直令人窒息,无法让人理解。

而女法官居然和强奸犯“达成共识”,一致认为受害者衣着有问题,是她在玩火,这让受害者听了,她该如何承受得了这样的伤害。

受害者的律师表示:“这令人失望和无法理解。不管受害者的生活方式是怎么样的,她说了不就是不。我会先等待书面判决,然后继续寻找上诉的机会。”

受害者也表示对女法官的言论感到十分震惊,她的律师表示:“我的客户深感震惊,不敢相信。

她完全无法理解在一个法庭、一个法官,甚至一个女人,怎么会说出这种话。”

因此受害者非常担心未来女性的处境。她表示:

“如果你作为一个女人,你只是因为穿了一条较短的裙子或稍微宽一点的领口,你就有可能会激发别人的性欲,并最终需要为自己被性侵而负责人。

那么很多受害者都不敢去报案了,或者在报案之前再三思考,因为她们害怕自己会受到指责。”

和受害者一样无法理解,甚至愤怒的还有数百名上街抗议的女性。

在周日她们聚集到了法院前面,有的人举着示威标语,上面写着:“11分钟太长了!”、“没有所谓的时间较短的强奸”。

抗议者还抱怨这样的法律制度,只会向公众发出错误的信号。

除了市民抗议之外,很多政客和名人也纷纷为受害者发声,怒诉法官居然以受害者有罪论来判罪,这简直是给所有女性一记狠狠的耳光。

瑞士人民党副主席席琳·阿莫德鲁兹(Celine Amaudruz)发声称:“当一个女人说不时,你居然还能指责她有模棱两可的态度,这是不可理解的。

这一判决是对受害者乃至所有女性的一记耳光,因为这意味着如果发生性侵犯,她们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这一判决让我们倒退了一个世纪。”

瑞士歌舞表演艺术家加布里埃尔·维特 (Gabriel Vetter) 也评论道:“也许很多强奸受害者甚至都不敢去报警,因为即使在2021年的法庭,仍在争论受害者是否有罪。”

来自右翼瑞士人民党的Jérômie Repond在推特愤怒发问:我们到底是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社会?

“一名强奸犯在巴塞仅被监禁了1年半,因为受害者向他发送了“信号”。在德国,男子在实施了残酷的轮奸后最初不会被拘留,因为“对公众没有危险”。我们到底是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社会?!”

她的一位同事Pascal Messerli也表示,相比起受害者一生都必须活在被强奸的阴影中,18个月的刑期简直太短了。

强奸时间的长短根本无法用来衡量受害者遭到的创伤,而且无论受害者的穿着和生活方式,通通都不能成为她们被性侵的借口。

如果受害者是否有罪都仍需要放在法庭上去讨论,甚至还可以成为强奸犯减刑的理由,这样的社会未免也太可悲了...

关键词: 强奸法官瑞士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22)
土澳居民YUZLj
土澳居民YUZLj 2021-08-11 回复
變態的女法官😱
Qxc
Qxc 2021-08-11 回复
那500个抗议者里面的男人,你们要直接冲进法庭或在法庭门口每个人花一分钟把那个女法官轮奸了。理由是她说强奸11分钟太短这句话引起大家的兴奋,是在挑逗大家,然后她接受了大家的理由,还以每个人都只用一分钟时间太短判大家无罪。
NeverFadeAway
NeverFadeAway 2021-08-11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Nabuas
Nabuas 2021-08-11
👍👍
Arwen_曦小爷
Arwen_曦小爷 2021-08-11 回复
这女法官口味夠重,11分钟,明明是强奸 ,她认为享受性生活,頁可恶!
Nabuas
Nabuas 2021-08-11
真希望有人去強奸她,来个10分钟,
Cathyli99
Cathyli99 2021-08-11 回复
真是活久見,什麼荒唐的法官都有
阿东
阿东 2021-08-12 回复
这个女法官应该被强奸一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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