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遭楼上邻居噪音骚扰 告上法院要求每晚$200赔偿(图)
如果楼上住了一个天天晚上放音乐,又怎么说都不知道注意的邻居,你会怎么办?
最近,住在温哥华本拿比一处Condo的华人居民Yang Chu和Felix Tan就不幸遇上了这样的倒霉事。
根据法庭文件,Yang Chu和Felix Tan住在一处高层公寓的第19层,由于受不了大半夜楼上传来的噪音,两人把20层的邻居告了。据称,此前他们曾发短信要求邻居小点声,也通过电子邮件向物业经理投诉,但是都没有得到任何结果。
Yang和Felix表示,新冠疫情开始的前6个月,有19个深夜他们都被噪音所扰,包括“大声的谈话”和“超过几个小时的低音音乐”。两人被吵得只能去亲戚家睡觉。
他们还说,由于噪音干扰了他们的睡眠,他们还请了3天假。“噪音发生在晚上10点之后和早上7点之前,经常持续数个小时,我认为,在这个时间段,一个多单元住宅的居民应该安静行事,以免打扰他人睡觉,这是很合理的,”
法官Julie Gibson称:“邮政局证明被告对原告造成了噪音影响。”法官还认为,“与噪音相关的影响”不需要达到一定的分贝才算“不合理”,这应该是由“居住在该房屋内的理性人士”客观地决定的。法官拿到的证据是Yang和Felix站在邻居家门口录制的声音,不仅有大声谈话,还有带有明显低音成分的重复音乐,声音都超过了50分贝的水平,属于噪音。两名住在楼上的被告,Seyed Sefat 和 Hirad Abbaspour均否认了对他们的指控,但是也表示自己曾放过吵闹的音乐。
Yang和Felix要求的赔偿是受到16天噪音影响的精神损失费,每天各200加元,总计3200加元,外加3天的误工费795加元。法官对案件表示认同,不过提出了2500加元的赔偿,平均每晚156加元左右。不过法官驳回了关于误工费的索赔,因为两人没有证据来支持。
虽然法官没有强制楼上的邻居停止噪音的禁止令,但是也希望Seyed Sefat 和 Hirad Abbaspour可以明白,楼下的邻居可不是给你随便欺负的,成年人就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