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变种病毒印度男及女友认瞒报行踪,判囚3月及20日(图)
首宗流入社区的变种病毒个案,30岁印度裔男患者及其菲籍女友,疑「挤牙膏」式报告行踪,二人上月承认提供虚假资料共 7 罪,今(5 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分别被判监 3 个月及 20 日。由于女被告已还押 20 日,扣减后当庭释放。裁判官严舜仪强调,判刑并非惩罚确诊患者,而是向公众传递讯息,应主动向当局交代行踪。
裁判官严舜仪裁决时指,被告隐瞒行踪,引起大众对隐形患者的忧虑。男被告曾有两次机会向当局交代行踪,但都没有讲真话,直到女被告说出真相时才和盘托出。她强调,是次判刑并非惩罚确诊患者,而是向公众传递讯息,应该主动向当局交代行踪,以追踪密切接触者。
控方早前引述衞生署资料指,男被告是 N501Y 变种病毒的「零号病人」,导致连同两名被告在内共 11 人染病,1,600人被送往检疫中心,全港外佣亦须要强制检测。
官不接纳被告因隔离面临巨大压力
辩方求情时指,男被告现于杜拜从事与机械工程有关的工作,希望尽快回到杜拜工作,又解释因隔离而面临巨大压力,希望判处非监禁式刑罚。女被告则因本案影响前往美国工作的机会,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及向公众致歉,希望法庭轻判。
裁判官不接纳男被告求情,指没有证据证明他因隔离而面临压力,考虑到被告认罪,扣减三分一刑期,判囚 3 个月。至于女被告,法官考虑到她有悔意、认罪及背景良好,减刑至监禁 20 日。扣除早前被还柙日数后,当庭释放。
经修订控罪后,男被告 Syed Mohamed Rizvi ( 30 岁,工程师)及女被告 Guadiz Victoria Marie Alcaide ( 31 岁,护士)分别承认 6 项及一项向授权人员提供任何在要项上属虚假的资料罪。
案情指,两被告为情侣关係,男被告于今年 3 月 19 日从杜拜抵港,在酒店隔离至 4 月 8 日后,便在女被告位于佐敦伯嘉士大厦同居。同月 16 日,男被告的病毒检测呈阳性,翌日女被告同告确诊。男被告其后向衞生署人员讹称忘记 4 月 10 至 12 日的行程,只称曾单独到访尖沙咀和佐敦,没有参与任何聚会或与他人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