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华社报道,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办公室了解到,一段时间以来,某些西方国家出于政治操弄需要和意识形态偏见,利用涉疆涉港等各种借口对中国进行造谣污蔑和遏制打压,特别是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依据其本国法律对中国国家机关、组织和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制裁”,粗暴干涉中国内政。
报道指, 今年以来,中国政府已多次宣布对有关国家的实体和个人实施相应反制措施。“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今年全国“两会”前后,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 协委员等提出建议,认为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的反外国制裁法,为中国反制外国歧视性措施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工作报告,在“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中明确提出,围绕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等,充实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的法律“工具箱”。
根据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起草并形成了《反外国制裁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4月进行初次审议,普遍赞成制定反外国制裁法。
另据公开信息,今年3月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宣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只要党(中共)和人民需要,人大就将毫不犹豫站到一线进行法律的、政治的、外交的斗争,伸出肩膀扛起应尽的政治责任。”
外界分析,自2018年中美贸易战开打以来,中国企业和个人频繁受到美国“长臂管辖”的打压,其中的突出的例子包括中国科技企业遭芯片断供、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捕等。“长臂管辖”是美国的法律词汇,指美国在其境外根据国内法律管辖非美国国民和企业。除了经济层面以外, 美国也制裁了多名涉及新疆政策与香港政策的中国大陆官员、实体和香港官员。今年3月,欧盟也以侵犯新疆维吾尔族人权问题为由,对四名中国官员和一个实体实施制裁。
中国去年起已预示,将强化反制美国的法律途径,利用“法律武器”发挥一定的震慑作用, 《反外国制裁法》的通过,意味着中美战略竞争进入“法律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