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童起诉澳洲政府,代表全家求庇护!超生重罚基督徒被迫害?上诉驳回全家遣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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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关注的案件是一名在澳出生的中国女童起诉澳洲政府,要求获得庇护签证,以避免回国后被罚款,最终遭到法庭拒绝的故事。由于本案涉及未成年人,部分个人信息细节法庭未予公开。
一家六口庇护被拒,二女起诉澳政府
申请人小林(化名)生于澳大利亚(2011-2015年间,具体年份未公开),她的父母是中国公民。林父林母均来自福建,相识于澳洲,共同育有小林在内的3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她排行第二。2011年时,她的父母和大姐申请了澳洲的庇护签证,遭到拒绝后申请复议,目前持E类过桥签在澳洲居留,并等待复议结果。
在一份声明中,林母表示,女儿作为一个“黑民”儿童,回到中国后将再次面临伤害。
“我寻求澳大利亚的庇护,这样就不用返回中国了。我的父母已经申请了庇护签证,所以没法再更新他们的护照。我无法申请中国或是澳洲的护照,未来被黑暗所包围,没有一丝光明。我父母的庇护签证申请此前被拒绝,而我害怕返回中国。”她表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独生子女规定,已经有了一个孩子的家庭政策,第二个孩子出生后必须登记并支付罚款,而我家将受这条法律制裁两次,因我和妹妹都是在此之外出生的,我的家庭将因此面临额外的罚款。”她告诉法庭。
中国计划生育相关证书 (图片来源:网络)
“我的家庭并不富裕,父亲是唯一的经济来源,我们没有能力支付罚金。我担心妹妹也会被逮捕,并且不允许接种疫苗。我也关心自己的健康和福祉。我将没有户口,无法合法生活,也无法上学,这将影响我的未来。由于我的年龄,我无法养活自己。”
最后,林母还表示,小林已经受洗成为基督徒,一旦返回中国,可能会面临宗教迫害,因此,她以小林的名义请求澳洲政府考虑给她签证。
“回国不能信上帝,还要交2万块罚款”
2021年3月22日,关于本案的听证会在墨尔本澳大利亚行政上诉仲裁庭进行。
仲裁官首先注意到,小林的父亲此前申请庇护的理由是宗教迫害,但内政部在审核资料时认为其无法提供实际证据而缺乏可信度,因此将申请驳回。此外,内政部还认为,小林的父亲故意在孩子出生后才与其母亲结婚,并递交庇护申请,以增加申请的成功率。
在听证会上,小林一家提供了补充材料以支持她的主张,其中包括一家人的洗礼证书,父母参与教会活动的照片和记录,以及一家意大利人权网站发布的描述中国基督教遭迫害的文章。该网站发布的文章称中国政府接管了教堂,拆除了宗教标志,并将教堂改做宣扬社会主义之用。
小林一家引用的人权网站(图片来源:网络)
林母告诉仲裁官,一家人害怕返回中国,原因之一是小林在中国的二胎政策前出生,回国后会遭到2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仲裁官随后询问他们为何负担不起2万元人民币,她回复称,一家人正在努力挣钱,为长子支付在澳的教育费用。
她进一步解释说,她和丈夫都有未婚的弟弟,家里其他的亲人会优先为弟弟的婚姻准备彩礼,不会协助支付罚款。
仲裁官随后指出,2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并不多,有没有可能他们努力工作,并和中国政府协商制定还款计划,以最终支付罚款。林母答复称,这已经是最低的金额了,并且最终的罚款金额取决于政府,可能会更多,无法预测。
她解释说,现在林家人要担心长子的学费,也面临着日常的生活开销,想满足一切是很困难的。
“如果我们不能支付罚款,孩子们就不能上户口,将成为‘黑民’,无法在中国获得教育和医疗保健。他们会更加挣扎,要很长的时间来适应新的生活方式。”她告诉仲裁官:“而且在中国很难找到工作。我们和那些回国的朋友交流后,发现自己的钱几乎不能满足日常开支。”
林母还表示,如果回国,一家人将“不能自由地侍奉上帝”,这后果非常严重。
“中国政府会教你不要相信其他信仰。”她在庭上陈述说:“我认为党的领导人把自己看作是上帝。我不希望来自基督教家庭的女儿被迫相信共产党。这是一种压抑的感觉。我们可能会被迫远离自己的宗教信仰,这很严重。”
仲裁官随后询问林母,为何不在2011年的申请中提出这些要求,她随后表示,自己是在2013年才受洗成为基督徒的。
林母表示,中国政府已经违背上帝的旨意限制了宗教信仰。如果她的女儿回到中国,她将远离上帝,相信共产党将是她的上帝。如果她的女儿不认识上帝,就会给她带来伤害。
“中国不禁基督教,你们也能挣钱”
在听取了林家人的陈述后,仲裁官调取并研读了澳大利亚外交部记录的中国人口与宗教信息,并做出了判断。
“中国的基督教人口相当多,而且在不断增长,估计有7,000万至1亿,广义上讲,在中国,只要宗教活动不挑战中国政府的利益或权威,就可以在国家认可的范围内进行。”仲裁官在庭上表示:“虽然对宗教组织因地而异,难以一概而论,但有可能受到官方不利关注的宗教活动通常是那些被政府认为与更广泛的民族、政治或安全政策有关的活动。国家宗教事务管理局(SARA)允许朋友和家人举行小型的、非正式的祈祷会,而无需正式登记。”
一处中国教会(图片来源:网络)
“现有的国家信息表明,中国政府以及通过政府控制或监督宗教活动的利益是为了保护中国共产党的权威和防止不适当的外国干涉。而申请人(记者注:即林家)在澳大利亚从事信仰活动的证据中,没有任何内容表明他们与可能对中国不利的个人和机构接触并从事活动。”仲裁官称。
此外,仲裁官认为,林家所谓的“罚款”即是中国相关法律规定的“社会补偿费”,是中国政府为管理人口增长和支持资源需求而制定的合法目标和政策,并以非选择性的方式适用于中国的所有人口。仲裁官发现,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的行为所征收的费用并不过分,而且对那些有困难的家庭,政府提供了额外的时间来支付费用,此外,那些子女在海外出生的家庭可以获得豁免。
值得注意的是,仲裁官发现,林父从事职业技能工作,而林母在有零售业的工作经验。他认为,这两份工作收入虽然不高,但足以谋生并支付相关费用。
仲裁官还注意到,在中国,在2016年相关法律修订之前,社会补偿费的支付确保了违反出生限制的儿童能够获得政府提供的社会服务和户口制度下的权利。而在修法后,无论社会补偿费支付与否,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儿童都有权获得户口,并获得医疗和教育服务。以前可能没有登记的儿童,现在依法可以申请户口,而不论其父母是否支付了相关费用。
最终裁决:全家遣返
在综合林家的证据和中国的相关资料后,仲裁官做出了如下裁决:
“如果申请人(小林)被要求返回中国,她在澳大利亚的整个家庭也将作为一个家庭单位返回中国。”
“申请人一家在澳大利亚一直定期参加一个基督教会。如果她在合理可预见的未来返回中国,她将能够与家人一起去教堂,并实践她的信仰。”
“仲裁庭不认为中国政府会阻止申请人及其家人去教堂和信奉宗教。仲裁庭接受中国对宗教信仰有限制,但不接受申请人不能作为一个基督徒在中国成长,不能信仰基督教。考虑到所有这些,法庭不认为申请人会因为她或她父母或姐姐声称的宗教信仰而在中国受到伤害。”
“仲裁庭不接受申请人无法在中国获得户口的说法,也不接受任何申请人家庭无法支付社会补偿费的说法。仲裁庭完全拒绝申请人与此有关的主张。”
“由于上述原因,仲裁庭不认为由于申请人的种族、宗教、国籍、特定社会群体成员身份或政治观点而存在受到严重伤害的真实可能性。因此,申请人不是法律规定澳大利亚有保护义务的人。”
据此,小林一家的上诉被驳回,他们将无法获得澳大利亚保护签证,并将被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返回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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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杨文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