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婚外情,两造谣者获刑1年、缓刑2年(组图)
4月30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诽谤一案,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郎某某、何某某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此前,据封面新闻报道,家住杭州余杭区良渚街道的谷女士(28岁,未婚,在小区门口取快递时被人偷拍了视频,还被捏造出一段“已婚少妇与快递小哥调情”的聊天记录,在多个微信群传播。吴女士的事情被传遍,工作全部停止,身心受严重影响。
而这次庭审前,谷女士曾透露,她的事情被广泛关注后,很多有类似经历的女孩子曾经联系过她,而对于庭审,她也是才了解到具体的开庭时间。
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婚外情
造谣者被立案侦查后终宣判
据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7月7日18时许,郎某某在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某快递驿站内,使用手机偷拍正在等待取快递的谷女士并将视频发布在某微信群。
而何某某使用微信号冒充谷某某与自己聊天,后伙同郎某某分别使用各自微信号冒充谷女士和快递员,捏造谷女士结识快递员并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微信聊天记录。
为增强聊天记录的可信度,郎某某、何某某还捏造“赴约途中”“约会现场”等视频、图片。同月7日至16日间,郎某某将上述捏造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数十张及视频、图片陆续发布在该微信群,引发群内大量低俗、淫秽评论。
之前的报道图片
之后,上述偷拍的视频以及捏造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被他人合并转发,并相继扩散到110余个微信群(群成员总数2万余人),引发大量低俗评论,多个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对上述聊天记录合辑转载推文(总阅读数2万余次), 影响了谷女士的正常工作生活。谷女士向公安机关报案后,郎某某、何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承认前述事实。公安机关对郎某某、何某某行政拘留,并发布警情通报辟谣。
案发后,郎某某、何某某对谷女士进行了赔偿。
民事赔偿之外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出于寻求刺激、博取关注等目的,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该信息被大量阅读、转发,严重侵害了被害人谷女士的人格权,影响其正常工作生活,使其遭受一定经济损失,社会评价也受到一定贬损,属于捏造事实通过信息网络诽谤他人且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诽谤罪,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鉴于二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已并非仅仅对被害人谷某某造成影响,其对象选择的随机性,造成不特定公众恐慌和社会安全感、秩序感下降;诽谤信息在网络上大范围流传,引发大量淫秽、低俗评论,虽经公安机关辟谣,仍对网络公共秩序造成很大冲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检察机关以诽谤罪对二被告人提起公诉,符合法律规定。
考虑到二被告人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能主动赔偿损失、真诚悔罪,积极修复法律关系,且系初犯,无前科劣迹,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等具体情况,法院对检察机关建议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及辩护人提出适用缓刑的意见,予以采纳。
法院当庭宣判,分别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