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判入狱一年,再被加控两项罪名,吴霭仪李柱铭准缓刑(组图)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李柱铭、李卓人等多名资深民主派人士,早前先后因参与前年8月两场未经批准集会,先后在两案被定罪,全部合共10人均被安排于今日( 16日)在法庭处理。
上周认罪的杨森早前在求情时称,政府近期大举搜捕不同政见人士,又禁止港人和平表达政见的权利,他坚持参与未经批准的游行,只因他不愿看见市民的个人权利被剥夺。李柱铭等7名被告上午求情完毕,法官胡雅文下午判刑。
胡官指2019年社会动荡,参与游行市民很容易变得情绪高涨,令游行出现爆发暴力事件的风险,又指辩方呈上案例均未涉前年的情形,在8.18案的9名被告中,包括黎智英、李卓人、何秀兰等5人被判囚8至18个月,吴霭仪、李柱铭等4人准缓刑。「长毛」梁国雄判囚最重,其妻陈宝莹闻判落泪。
【16:50】民阵召集人陈皓桓对判刑感到愤怒,他寄谕港人,正如今次案件被告之一李柱铭所言:「只要心存希望,就会有成果,只要市民坚持五大诉求目标,可能好耐,但终会达成。」陈称要再次感谢各民主派领袖的付出,强调民阵会继续坚持举行集会, 即使有可能会被控告,但这是他的理念,不会放弃,希望香港市民不要放弃。
【16:37】涉8.18流水式集会的被告判刑结束后,支持者向各被告大叫「撑住呀」、「加油呀」,获缓刑的被告在犯人栏中,向要服刑的被告搭膊道别,梁国雄妻子陈宝莹落泪。法庭暂休庭片刻,待会将就黎智英、李卓一及杨森所涉的8.31游行案判刑。
官指2019年经验大型游行有爆发暴力事件风险
【16:23】法官胡雅迏判智英及李卓人入狱1年,梁国雄入狱1年半、何秀兰入狱8个月,区诺轩判刑10个月,吴霭仪及何俊仁入狱1年,但准缓刑两年、梁耀忠判8个月,缓刑1年,李柱铭判11个月,缓刑2年。
法官胡雅文指,虽然辩方呈上判处缓刑或罚款的案例,但所有案例也未涉2019年的社会动荡。即使涉案游行和平地进行,但从当时的经验可得知,参与游行市民很容易变得情绪高涨,令游行出现爆发暴力事件的风险。
法院外反对派人士得悉众人判刑结果后,即场开香槟庆祝。声援市民则高呼「没有暴徒,只有暴政」等口号,警方开咪警告在场人士违反限聚令,呼吁尽快散开,否则作出作出票控。在场多名警员高举摄录机拍摄现场情况。
众被告与多名泛民人士下午到庭
【下午2时许】涉案被告,包括早前已认罪及求情的杨森及梁耀忠等,纷纷到达法庭,亦有不少泛民人士,包括梁家杰、张超雄等,亦有到来。其中杨森到达法庭时称:我哋唔会放弃,又称以和平理性非暴力地紧守岗位,大家对住当权者,唔好放弃本身慨权利。
【15:19】有在场声援的南亚裔男子,与手持国旗的反对阵营遥距对骂期间,遭身旁身穿间条衫男人辱骂「阿叉」,对方更以手指督头,着其「收声」,警方抄录双方资料后,将男子及其同行女子放行。南亚裔男子事后接受访问表示,对方行为如同袭击,「唔算好大力,但好痛」,且其言论涉及种族歧视,「我好唔钟意」,他不满警方未有将其拘捕,认为警方执法不公。
【中午12时许】正值休庭期间,法院大楼外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男子,与在场反对阵营人士口角,便衣警员见状将双方分隔,据现场目击者指,该男子不满警方做法,遂高声叫嚷,警员增援将男子包围,并将其头部按压在墙制服,据了解,警方指控该男子以口水袭警,男子被捕时未有戴上口罩。《香港01》已向警方作出查询,正待回覆。
【12:13】众被告完成求情,法官胡雅文把案押后至下午3时15分判刑,各被告除黎智英及梁国雄因另案被还押外,其他5名被告:李柱铭、李卓人、何俊仁、吴霭仪及何秀兰准继续保释,并将在下午与另两名早已认罪的被告:梁耀忠及区诺轩一同判刑。
【12:00】吴霭仪解雇其代表资深大状何沛谦,并亲自作求情,她本修读哲学,后来在1981年改修读法律,而当时正值中英谈判的年代,她们一代人致力去维持香港的自由及生活方式。她成为大律师后,认为新闻自由对香港未来为之重要,于是在《明报》担任编辑工作。
她再从事法律行业后5年,当选为立法局议员,在担任议员的18年中,期间处理过不同司法界的事务,包括相关政策、法援、法律行业的组织等,直指公众对法律行业的信心,在维护法治上很重要。
吴霭仪称基本人权被侵犯要发声
她也认为,当基本权利受侵犯时,她应该要发声,因此在人大就吴嘉玲案释法后,她联同法律界人士进行静默游行。她续指,市民依赖法律保护他们,当法庭利用法律剥夺基本人权,法庭的独立性、市民的信心、及法治便会受到动摇,直言法治不单关乎法律,亦关乎政府管治。
她直言,集会自由及言论自由对港人弥足珍贵,亦是保障民主社会的活门。她认为自己单单在立法会受特权保障下,说出漂亮的言论并不足够,当市民决定集体表达对政府的愤怒,要求政府回应诉求时,她必定要与市民同行,不然她的承诺只会流于空谈。
她又指,本案的游行人数达170万人,每个参与者都在雨中耐心等待出发,集会和平有秩序、非暴力,特首林郑月娥亦认同游行和平进行。
她最后借用曾任英国大法官、获天主教会封为圣人的Thomas More之遗言,并稍作修改:「I stand the law's good servant but the people's first. For the law must serve the people, not the people the law.」她完成求情后,旁听人士掌声不断。
吴霭仪解雇了其代表律师今早亲箱求情,并称她认为自己单单在立法会受特权保障下,说出漂亮的言论并不足够,当市民决定集体表达对政府的愤怒,要求政府回应诉求时,她必定要与市民同行,不然她的承诺只会流于空谈。(梁鹏威摄)
梁国雄求判缓刑
【11:45】代表梁国雄的资深大状潘熙亦指,本案不涉暴力,望法庭也考虑到梁的年龄等因素,判处缓刑。
李柱铭及何俊仁不主张暴力
【11:30】代表何俊仁和李柱铭的资深大状夏伟志求情时表示,是次案件判刑牵涉公众利益,以及市民和平集会的权利。在文明社会,除非没有其他选择,否则不会送人入狱。他指,被告何俊仁和李柱铭是备受爱戴和尊敬的公众人物,二人不主张使用暴力示威破坏,而李柱铭于本案更是唯一一次参与非法集结。
夏简述二人背景,指他们大部分人生是投放于服务社会,致力追求民主。为虔诚天主教徒的李柱铭在1965年起成为大律师和荣誉资深大律师,并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二人在立法会工作多年,在成立不同委员会时均担任重要角色。他提及当天集结和平理性,并无暴力冲突或应受谴责的事情发生,问是否要将两名年老被告送进牢狱,或是有其他方式处罚。
被告的求情要点。
何秀兰李卓人均服务香港劳工界多年
【10:52】代表李卓人及何秀兰的资深大状戴启思求情时,则指二人多年来透过不同岗位服务香港,李卓人为职工盟秘书长,而职工盟一直致力改善工人对遇;何秀兰则是工党其中一名创办人,致力维护同性权益,而两人均曾是立法会议员。戴启思又称,本案游行和平有秩序,虽然交通受阻,但只是因为参与人数众多,望法庭判处非拘禁式刑罚。
黎智英没呼吁市民参与涉案游行
【10:30】代表黎智英的资深大状余若薇指,虽然法庭判刑时会考虑到游行规模,但当日有一个由民阵举办的合法及获批准集会,黎并没有呼吁市民到场参与涉案游行,不应将参与人数归咎于他。再者,游行和平理性,也无需要警方作出警告或干预,而黎只是行使其宪法权利,参与和平游行,希望法庭能判缓刑。
各被告到庭情况。
【08:00】法院门外约有50人排队轮候旁听。其后被告陆续到达法院,包括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和前立法会议员、公民党吴霭仪等。工党何秀兰入法院前表示,对于今天判刑不作估计,因现时已不是常态。
开庭前有支持者大叫「长毛加油」、「黎智英加油」、集会无罪。长毛妻子陈宝莹、民主党前主席刘慧卿等人向犯人栏挥手,而坐在犯人栏的黎智英及梁国雄挥手回应。
部份被告称原意为疏散人群
9名被告中,除了梁耀忠及区诺轩在开审前已认罪外,其余7人均是在审讯后被裁定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法官在裁决时指,
被告强调当日在维园的集会因参与人数众多,警察又未有行动,认为要疏散人群,故与参与者一同步出维园直至中环。当日的活动,又被称为「流水式游行」。
2019年8月18日的维园集会后变成流水式游行,当日并无冲突事件发生。
官认为被告有份组织及参与事件
惟法官认为「疏散」只是虚名,当天原本有游行活动,但未获警方批准,民阵作为主办单位曾表达不满。当日众被告手持横额所走经的路线,与原本的游行路线相同,认为并非巧合。再者,中的三名被告:李柱铭、吴霭仪及何俊仁,均是熟悉《公安条例》的律师,其余被告亦与泛民有深厚联系,相信众被告因其身份而获邀,亦认为他们不但参与,亦有份组织有关的活动。
梁耀忠早前承认参与有关集结,区诺轩则承认组织及参与等两罪,两人已求情,并将会于下午判刑。
法庭今午另会就黎智英、李卓人及杨森等3人涉前年8月31日的游行集会案判刑。
李卓人、黎智英及杨森上周承认参与前年8月31日未经批准的集结。(资料图片)
杨森李卓人等认参与8.31港岛游行
此外,黎智英、李卓人及杨森,则于上周三(7日)在区域法院承认参与2019年8月31日,于港岛区未经批准的集结罪。黎在求情时表示他犯案并非为私利,只是基于公民责任,向政府表达不满;杨森则引述公民抗命的理论,称为争取更公平的法例,故在本案决定以身试法,抗议《公安条例》,及警方借反对通知书禁市民和平集会的行为;李卓人则指,他只是运用受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向政府表达不满,没有使用暴力或冲击警方,并有挥示威者让路让车辆通过,避免瘫痪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