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死女同事获刑15年 女方家属:他没一句道歉(图)
近日,“天津女记者被男同事殴打致死,行凶者获刑15年”一事引发热议,被害人家属质疑称,法院判决量刑太轻,且目前被告人无法依法对其进行赔偿。
4月4日,南都记者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高院已注意到有关舆论对被告人崔某故意伤害一案的关注,将履行审判监督指导职责,对案件进行审查,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处理。同日,被害人家属告诉南都记者,案发至今没收到过任何道歉,正在准备材料,将逐级申诉。
打人致昏迷后报警称对方系“因喝酒不省人事”
2019年3月19日晚,小陈被男同事崔某殴打致重伤,在深度昏迷5个月后,小陈因抢救无效离世,年仅32岁。
4月4日,小陈的父亲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发前几个月,小陈刚刚从天津日报离职,“当时说是想换份工作,有没有其他原因,我不太清楚。”而他和小陈母亲均不清楚小陈和崔某有交往。
小陈。
据小陈家属向南都记者提供的法院裁定书显示,被告人崔某与被害人陈某系同事,且关系较为密切。
案发当日,小陈与崔某共进晚餐,用餐后崔某驾车送小陈回家。在小陈所在小区停留时,双方在车内交谈并发生矛盾。其间,崔某有揪拽小陈头发、击打小陈头部等行为,双方进一步发生肢体冲突后小陈陷入昏迷。而后崔某多次推搡小陈头部,小陈头面部顶在驾驶室中控档把位置,崔某再次击打小陈后脑。
约十分钟后,崔某拨打110及120急救电话,告知民警及急救人员“小陈系因喝酒不省人事”,随后小陈被120救护车送至天津市人民医院抢救,此后小陈一直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家属被通知其病危。2019年8月11日,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0年8月18日,该案在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开庭,法院认定崔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赔偿小陈父母经济损失64万余元。小陈父母及崔某均不服判决,分别提出上诉。2020年12月2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家属不服被告15年刑期,天津高院称将审查
对于上述判决结果,小陈父亲表示无法接受。
4月4日,小陈父亲告诉南都记者,近日他才从法院渠道得知,该案判决中关于对女儿的赔偿问题,崔某无偿还能力,其名下无房产和任何财产。他告诉南都记者,后来才知道,在案发9天后,即2019年3月28日,崔某与其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将名下所有财产划分给了前妻。
小陈父亲向南都记者谈到,案发至今两年多,小陈一家从未收到行凶者及其家属的任何说法,“哪怕是一句道歉都没有,这是让我们无法理解,无法原谅的地方。而现在他只被判了15年(有期徒刑),且没有赔偿我们经济损失,这是我们根本无法接受的。”
由于该案已终审,小陈父亲目前正在准备材料,将逐级申诉。
该案经报道后引发舆论关注,2021年4月4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回应,称已注意到有关舆论对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崔某故意伤害一案的关注,将履行审判监督指导职责,对案件进行审查,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