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选举新规尘埃落定,立法会选委会面临重塑(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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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香港选举立法会议员和行政长官的方法,同时增加立法会和选举委员会的议席,但外界留意到,许多改动都针对非建制派原本或可能占优的界别,作出压缩甚至完全取消。
中国全国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早前于3月11日通过《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根据该决定,中国人大常委会被授权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附件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
中国官方《新华社》报道,人大常委会周二(3月30日)全票通过上述方案。香港政府随后将根据修改后的附件一和二,修改香港本地法律。
中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法案,修改有关香港特首和立法会选举办法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
选委会的改变
根据官方《新华社》的发布,负责选举特首的选举委员会增加300名成员至1500人,并从原有四个界别增加为五个,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香港代表外,加入一些中国全国性组织的香港成员。
许多原有或预计可能由民主派控制界别的议席都被减少或完全取消。其中,民主派在2019年区议会选举大胜后,外界预计民主派会取得选委会中大部份区议员所占席位,总数多达100余人。但在修改后的方案中,区议会界别被完全取消,改为由分区委员会、扑灭罪行委员会等地方组织的部份成员兼任,总共占156席。这些地方组织的成员本身都是由政府委任,一般选民无法决定它们的成员。
有学者表示,泛民主派在2019年表现极其优异,这让中共感到震惊。
来自香港的人大常委谭耀宗在议案获得通过后形容,称这是要反映《基本法》的精神,让区议会“去政治化”。
修改后的选举方案也将部份界别合并,例如医学界和卫生服务界原本在选委会共有60名成员,但修改后合并成医学及卫生服务界,只有30名成员;社会福利界原有60名成员也被减至30名成员。民主派此前在这些界别取得大多数席位。
另外,方案也要求一些界别部份委员由中国全国相关机构的香港成员产生,例如法律界30名委员中有9人需要由中国法学会香港理事中提名产生,原名资讯科技界的科技创新界中一半委员需要由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香港院士中提名产生等。
除中医界和内地港人团体代表界外,方案中有这种特别规定的界别,大多是针对之前被民主派人士控制的界别。
立法会的改变
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修改方案也大幅改变了香港立法会议员的选举方式。立法会从70席增加至90席,其中40席由选举委员会成员出任,其余议席分别由30名功能组别议员和20名地方议席议员担任。
人大修法之前,北京在各个场合强调“”爱国者治港“,但民主派质疑“爱国者治港”扭曲“港人治港”意义。
参选人须先通过香港政府属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审查,方案也明确规定,公众不得就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提起诉讼。参选人之后需要在选举委员会五个界别中,从每个界别分别得到最少两人、最多四人的提名,才可以参选。参选地方议席选举的参选人同时需要得到最少100个参选选区所属选民的提名。
受民主派在区议会选举大胜影响,外界原本预料民主派可以取得立法会中六个与区议会有关的议席,但修改方案将这些议席全部取消。民主派控制多年的资讯科技界,在更名科技创新界后改为要求登记选民以所属公司或组织的名义投票,香港媒体预期这对民主派不利。
谭耀宗是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唯一一位香港代表团成员。
人大常委会这次的决议包括修改《基本法》涉及特首选举办法的附件一,和涉及立法会议员选举办法的附件二。两者的修改都需要获得三分二立法会议员通过、特首同意、再将经修改的办法上报人大常委会批准或备案。
大部份泛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早前辞职,抗议北京当局取消部份议员的资格,令立法会现任议员绝大部份都属于建制派,预料将通过修改特首和立法会议员的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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