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控遭性侵却第一时间报警钱被偷?男网友仅窃盗定罪(图)
台南市许姓男子经脸书认识名女网友,前年3月间相约在安平区汽车旅馆见面,两人发生性关系后,许趁女方进入浴室洗澡,窃取钱包内现金3万元后借故要到车上拿香烟,即驾车离开,女方报警遭性侵,许否认性侵,指曾2次打电话通知服务人员进入房间帮忙调整A片接收频道,女方均未求救,台南高分院认女方单方供述且欠缺充分补强证据,仍维持无罪判决,可上诉。
台南地院一审判决,认许犯窃盗罪,处3月徒刑,可易科罚金,另被诉犯强制性交罪部分,无罪。检方不服,就强制性交部分上诉。
检警调查,许与女方是网友关系,前年3月4日相约在台南见面,女方因隔天另有事情要处理,请许代为介绍台南住宿,当晚10时13分开车载女方前往安平区某汽车旅馆投宿。未料,许进入房间后,借口聊天而拒不离去,女方查觉许对其有越矩行为,以手机通讯软体向友人求救,许仍强行褪去其衣裤,强制性交得逞。
许表示,两人有发生性关系,但是他没有强制性交,两人已认识一段时间,在一次聊天过程中说到他的生日,想找个地方玩,女方就下来台南找我。他及辩护人主张,当天如果他有强制性交,房间是离柜台最近的房间,女方何以不向柜台求救?女方能以line与友人联络,何以不直接报警?他们不谙A片频道操作,2次打电话通知服务人员进入房间帮忙调整接收频道,为何服务人员2次进房,女方均未求救?
许说,他与女方发生性行为后,他单独去洗澡,女方何以不趁机求救或逃离?女方发现他离去时,第一时间系向柜台反映遭窃,何以完全未提到性侵?在报警之后也未在第一时间向警察陈述遭到强暴,只说钱被偷,
女方指出,案发前她先传讯息给北部的朋友,随后就到床上把身体卷缩在棉被内,他开始打电话叫柜台开启A片观看,她有一直叫他不要看;他突然来抱我,伸手进入棉被把她的衣服脱掉,她有用手阻挡,后来他整个身体把她压在床上,但他力气大阻挡不了,最后她遭性侵,整个过程约半小时以上。
女方表示,他说要出去买烟,她有听到引擎声,但之后就没有下文,她就打电话问柜台,对方是否有离开,柜台回说「是」,她就去翻我的包包,发现钱不见了,她很慌张跟柜台说她出事了,请台台帮她报警。当时对方把她身上的衣服脱光,开始对她亲嘴及拥抱时,她骗他要跟老板联络,所以当下她就偷偷的传LINE讯息向朋友求救。
合议庭指出,女方与友人的line对话纪录,仍属单方供述,并无与该友人有何直接对话,再者身体并无其他暴力型强制性交多有的擦挫伤,欠缺充分补强证据,认上诉无理由驳回。
女控男网友性侵,二审认单方供述且欠缺充分补强证据,维持一审无罪判决,可上诉。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