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修《国防法》 将为“发展利益”而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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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一部对于中国全球军力部署和台海关系来说都非常重要的法律,将以修订后的形式开始执行。12月26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通过签发主席令,正式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当天修订通过。
据包括《观察者网》在内的中国媒体报道,修订后的《国防法》从现行法的12章共70条,拟修改为12章共73条,其中修改50条,增加6条,删除3条。报道指出,现行国防法公布施行于1997年,在这20多年间,国内外局势已经发生重大变化。而修订草案中添加的几个关键词,也很快引起了台媒关注。
修订后的《国防法》在第二条中定义了适用范围,在原本“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所进行的军事活动”的定义范围上,加上了“分裂”以及“发展利益”这两个概念,变为“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和分裂,保卫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发展利益所进行的活动。”
《国防法》中的发展利益
纵观修订后的《国防法》,在4处加入“发展利益”的概念,也是此次外界对修正关注的重点之一。除了第二条之外,如今的《国防法》中在第四条表示要建设“与我国国际地位相称、与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巩固国防和强大武装力量。”
此外,第25条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规模应当与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需要相适应”。引发外界部分担忧的第47条更是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发展利益遭受威胁时,国家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进行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名为“大国之巅”的知乎用户就此分析指出:在美国特朗普政府开始不断干涉中国内政,在港区挑起事端,制裁中国企业、联合他国家抵制华为5G,纵容独-派势力阻碍中国和平统一政策,派出侦察机不断侵扰大陆海岸线的情况下,美国的每一项遏制与打压,都是在阻碍中国的经济建设与发展。而“在国防法修订草案中,增加‘发展利益’四个字,便涵盖了上述问题。与之前版本相比,解决了无法可依的情况。谁妨碍、制约我国的发展,谁就适用于新版本国防法的内容!”。
台湾媒体的反应
同时加入“发展利益”这四个字,也引起了台湾媒体的广泛关注。东森财经新闻在相关报道中称:大陆修改国防法,是为“发动战争”条件增列了4字。中央社也于今年10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修订草案推出后报道称:遭受美国强力围堵之际,中国拟修改《国防法》,增列“发展利益遭受威胁”为动员开战条件。
除了加入“发展利益”的概念意外,修订后《国防法》值得关注的新内容还包括第六条加入的“中国奉行防御性国防政策”表述。以及加强定义军人在中国社会的地位,新版《国防法》在第八条中指出,要“使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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