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在庭上称,据警方资料,首被告上次到警署报到是10月24日,自此再没有报到,两天前警方前往其报称住址,亦未能寻获他;首被告的代表律师亦称未能联络首被告。法官遂应控方要求发出拘捕令。
至于次被告的案件,辩方称仍需时与控方商讨案情,押后案件至明年2月2日再讯。
18岁中五男生曾志健去年10月1日在荃湾遭警员射实弹枪伤,其后被控两项袭警罪,另与一名26岁理大博士生被控同一项暴动罪,案件今( 22日)在区域法院再提堂。曾志健早前在庭上透露拟认暴动罪,但他今日没有到庭应讯,控方透露他自10月底起没有到警署报到,两天前警方到其报称住址亦未能找到他,法庭遂向他发出拘捕令。案件押后再讯。
被告依次为学生曾志健(19岁)及理大博士生邱宏达(27岁),控罪指称两人于2019年10月1日,在荃湾海坝街、大河道、大河道北和鲎地坊一带与其他不知名者参与暴动;曾志健另被指同日在荃湾鲎地坊,袭击警员谢思明和曾家辉。
至于次被告的案件,辩方称仍需时与控方商讨案情,押后案件至明年2月2日再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