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司法机构函文续押苏震清,廖国栋,立法机构14日召集朝野协商(图)
台北地方检察署侦办民意代表疑涉收贿案,2名现任民意代表苏震清和廖国栋仍在羁押当中。由于12月22日即将届满羁押3个月期限,司法院今(9日)再度函文立法机构要求续押,立法机构负责人游锡堃上午获知消息后,裁定下周一(14日)召集朝野协商处理此事。
▲立法机构议场。(资料照/徐政璇摄)
根据司法院公文内容指出,按立法委员除现行犯外,在会期中,非经立法机构许可,不得逮捕或拘禁,此为宪法增修条文第4条第8项所明定。立法委员苏震清、廖国栋等人因涉嫌贪污等案件,羁押期限即将届满,经本院讯问后,认其等仍具备《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一项第2、3款羁押之原因及必要性,应予以延长羁押。
根据《宪法》增修条文第4条第8项规定,「立法委员除现行犯外,在会期中,非经立法机构许可,不得逮捕或拘禁。」立法机构的会期每年2次,分别是每年2月至5月底,以及9月至12月底的法定集会期间,必要时得依法延长会期,本次立院会期已经在18日开议。
台北地方法院9月10日发函给立法机构,告知4名现任民意代表苏震清、廖国栋、陈超明、赵正宇羁押并禁见一事。立法机构9月22日上午经过朝野协商,各党团同意列入院会临时报告事项,并于院会中予以许可羁押。
立法机构稍早发出党团协商通知,14日上午10点将研商相关事宜。
转载声明:本文为转载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态度,不代表我方观点。今日澳洲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适当删改。对转载有异议和删稿要求的原著方,可联络content@sydneytoday.com。
相关新闻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热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