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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安全不稳定性突出 中国国防法拟增“开战条件”(组图)

2020-10-22 来源: 综合报道 评论4条

中美关系持续紧张,台海局势复杂之际,中国拟修改“国防法”,明确“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发展利益遭受威胁时”进行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其中“发展利益”为新增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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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年来世界战略格局深刻演变

北京时间10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修订草案)》通过全国人大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公布了草案全文,意见征求时间10月21日起至11月19日。

据悉,13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10月13日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了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国防法修订草案的议案,中国国防部部长魏凤和在会中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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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青年报》旗下微信公号“政知见”报道,魏凤和在说明中提到:“随着世情国情党情军情发展变化,现行国防法已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亟待修订完善。”

他说,20多年来,世界战略格局深刻演变,国际战略竞争呈上升之势,全球和地区性安全问题持续增多,武装冲突和局部战争连续不断,国际安全面临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更加突出。“我国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临的安全威胁和挑战更趋多元复杂,对全面提升国防能力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对国防政策制度作出相应调整。”

据报道,中国现行国防法共12章70条。此次修订拟修改50条、增加6条、删除3条。与现行法相比,“组织开展国际军事交流与合作”是新增内容。

新增“发展利益”

现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遭受威胁时,国家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进行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修订草案对此有修改。修订草案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发展利益遭受威胁时,国家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进行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其中,“发展利益”是新增内容。

增加军委主席负责制的内容

魏凤和介绍,此次修订调整了国家机构的国防职权。

在第二章“国家机构的国防职权”中,对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部分国防职权作出相应调整;增加了军委主席负责制的内容。

修订草案第14条明确,中国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行使八项职权。其中,第七个职权是,“与中央军事委员会共同领导民兵的建设和征兵工作以及边防、海防、空防和其他重大安全领域防卫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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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的规定是:“与中央军事委员会共同领导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的建设和征兵、预备役工作以及边防、海防、空防的管理工作。”

修订草案第15条明确,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其中,第三项和第六项增加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同时,“总部”改为了“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部门、战区”。与现行法相比,“组织开展国际军事交流与合作”是新增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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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布动员令后,预备役部队按命令转为现役

在第三章“武装力量”中,中国人民解放军由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组成,在新时代的使命任务是为巩固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为捍卫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为维护国家海外利益,为促进世界和平与 发展,提供战略支撑。

现役部队是国家的常备军,主要担负防卫作战任务,按照规定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预备役部队按照规定进行军事训练、执行防卫作战任务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国家发布动员令后,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转为现役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担负执勤、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防范和处置恐怖活动、海上维权执法、抢险救援和防卫作战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赋予的其他任务。

民兵在军事机关的指挥下, 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防卫作战任务。

新增“太空、电磁、网络空间”

现行法第四章的名称是“边防、海防和空防”,修订草案的第四章是“边防、海防、空防和其他重大安全领域防卫”。

魏凤和提到,着眼新型安全领域活动和利益的防卫需要,将传统边海空防拓展至边防、海防、空防和其他重大安全领域防卫,明确太空、电磁、网络空间等重大安全领域防卫政策,为相关领域防卫力量建设提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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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草案新增规定,国家采取必要的措施,维护包括太空、电磁、网络空间在内的其他重大安全领域的活动、资产和其他利益的安全。

公职人员模范带头参加国防教育

此外,修订草案增加公职人员模范带头参加国防教育等内容,明确普通高校和高中学生军训制度。

公职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国防教育,提升国防素养,发挥在全民国防教育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参与全球安全治理

在“对外军事关系”章节,修订草案新增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循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运用武装力量,保护海外中国公民、组织、机构和设施的安全,维护国家海外利益;参加联合国维和、国际救援、海上护航、联演联训、打击恐怖主义等活动。

此外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支持国际社会采取的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地区和平、安全、稳定的与军事有关的活动,参与全球安全治理,支持国际社会为公正合理地解决国际争端以及国际军备控制、裁军和防扩散所做的努力,参与安全领域多边对话谈判,推动制定普遍接受、公正合理的国际规则。

其中,“参与全球安全治理”“参与安全领域多边对话谈判”“推动制定普遍接受、公正合理的国际规则”等是新增内容。

国防经费实行预算管理,拟删除现行法“财政拨款制度”

而第6章涉及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方面,还专门提到,国防经费依法实行预算管理,而与之相对的现行法则这样表述:国家对国防经费实行财政拨款制度,国防法修订草案拟给予删除,取而代之的是“依法实行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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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4)
Eva08
Eva08 2020-10-22 回复
中国需要一战!
中华病毒共和国
中华病毒共和国 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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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病毒共和国
中华病毒共和国 2020-10-23 回复
因短时间内多条评论违规被举报,触发自动屏蔽机制,该用户评论均被屏蔽。
超级倒霉熊
超级倒霉熊 2020-10-22 回复
战前准备…事情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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