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从香港的沉寂看台湾的喧嚣(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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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于6月30日深夜刊宪公布“港版国安法”经施行后,7月1日依然有部分港人走上街头举办“七一游行”,但人数已大不如前;泛民派另于7月11日、12日举办“香港立法会选举民主派初选”,尽管不具法律约束力,但仍吸引61万港人参与投票,大约是泛民派于2019年区议会选举取得的35%得票数。
值得注意的是,热衷于香港政制改革的前香港政务司长陈方安生及“本土派国师”、《香港城邦论》系列著作学者陈云(本名陈云根)6月底先后宣布退出政治活动及社会运动,香港众志、香港民族阵线等7个政治团体相继宣布解散,“众志”创党主席罗冠聪甚至选择离开香港;倡议“35+公民投票计划”的香港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也在泛民派“初选”完成后,宣布退出选举协调工作,以“争取休息,专注学术”。
总之,起始于2019年3月“反修例运动”,历经上百万港人参与的大游行,以及任由“勇武派”在街头及大学内发动的种种“民主抗争行动”将近一年时间,当下的香港,虽然仍有许多人对“港版国安法”不满,街头秩序却已平静许多,更多人开始将目光投向即将在9月6日举办的立法会选举,以及再次险峻的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防治工作。
香港“反对力量”已死?
香港街头归于平静,倡议港人争民主、自决前途的“领袖人物”退位、离港流亡以及政治团体解散等“现实”,对不了解香港政治生态的台湾人来说,这正是港版国安法侵害言论自由、造成寒蝉效应,及北京“红色恐怖”深入香港、撕毁邓小平“50年不变”承诺的明证。
但对于香港人来说,历经扬言“揽炒”(粤语,指玉石俱焚)的街头抗争并共同承担后,加上新冠肺炎防疫需要,“勇武派”从街头消失成为必然要求。不过,陈方安生、陈云、罗冠聪、戴耀廷等人高调声明退出推动政改、社运或流亡海外,则是因应港版国安法生效后,“不溯既往”下的个人选择,以及对呼应其主张投身抗争、暴走街头的年轻人们的“背叛”。
就效果来说“港版国安法”的确达到北京想要达到的,香港街头恢复平静、倡言独立、本土、光复的“乱港言论”获得控制,提供协助的境外“乱港势力”受到节制。不过,不能鼓吹分裂国土、颠覆政权、勾结境外势力筹划及实行恐怖活动,就是失去言论自由吗?就是放弃“一国两制”吗?恐怕值得商榷。
香港“勇武派”在街头、大学校园引发骚乱,是北京决心出台“港版国安法”的关键因素之一。(AFP)
事实上,就算61万人参与的泛民派“35+”初选,目的在于在立法会中以优势席次与港府“真揽炒”,以逼迫北京与港府接受“五大要求”,具体规划源于戴耀廷为文倡议的《真揽炒十步》,但因为香港尚未举办立法会选举,藉“揽炒”干扰港府施政、挑战北京中央政府权威的行为尚未发生,“初选”胜出的16席泛民派人选依然打着“议会全面抗争”口号争取港人支持,中联办虽然厉声谴责“35+初选”涉嫌颠覆政权、点名戴耀廷涉嫌违反港版国安法,戴耀廷依然保有自由身,黄之锋鼓吹港人投票支持“掣肘”港府、说明拒签“确认书”理由的言论依然可见诸各媒体。
综上,可以证明“港版国安法”施行虽在确保“一国”,也在确保“两制”,将法律施行限制在《基本法》23条写明的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禁止勾结外国政治势力等范围内,甚至只要不是鼓吹“港独”、“自决”等破坏一国言论,就算是鼓吹“揽炒”争取港人支持已被中联办官员点名批判,在成为事实前,其言论依旧自由,不满情绪也得以宣泄。
黄之锋(左三)曾率众将港府紫荆徽铜雕盖上黑布,象征“一国两制”已死。(facebook@香港社民连)
也就是说,对香港社会各种不公,乃至于对香港特首林郑月娥、特区政府有任何批评及反对意见,基本都不受港版国安法拘束,反之,如果将“港人高度自治”无限上纲到“港人自决”、“独立公投”等“叛国罪行”,则须面对国安法的制裁。从香港逐渐恢复平静的街头、支持抗争的民间力量转进立法会选举、黄之锋等“揽炒派”政治人物至今尚未“因言获罪”,都可以看到国安法施行后,已经达到北京原先希望的“止暴制乱”、“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目标。
“不要制造非必要的恐慌”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在2019年12月底,赶在2020年领导人大选投票前通过《反渗透法》,引发包括可能“因言获罪”、“引发寒蝉效应”等批评,时任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立委管碧玲当时公开表示,只有接受中国(大陆)指示、委托或资助进行提供政治献金、受指示助选、法令政策游说、破坏集会游行或散播假讯息等“一个条件、五种行为”,才会受到《反渗透法》拘束,要求在野政党“不要制造非必要的恐慌”。
就拿管碧玲保驾《反渗透法》的相同标准来看香港,诸如陈方安生、戴耀廷、罗冠聪、黄之锋等人,“其实也无须制造非必要的恐慌”,只要他们“行得正、坐得端”,对陆、对港均能提出良性批判,何来因言获罪之忧?各“领袖人物”又何以纷纷挂冠退休、甚至远走他乡?香港众志、民族阵线等政党与组织又何必走到自我解散?台湾人看香港问题的最大盲点,其实正如民进党擅于耍弄的政治双标——“严以律人,宽以待己”,在对照民共作为、台港处境之后,双重标准的偏误显而易见。
台湾“独派”长期主张“住民自决”,倡议“独立是选项之一”。(Getty)
“香港经验”值得借鉴
持平而论,“港版国安法”施行后,香港能否维持“两制”不变、社会能否安定、经济能否繁荣,有待时间证明,不必急于一时定论。
不过,有一件事可以确定的,当下香港街头恢复平静,是因为北京为避免港人多年奋斗的成果,不因少数人为了自身政治权益坚持“揽炒”毁于一旦,以极大决心强力干预的结果。“35+”运动若走上“议会揽炒”,可以想见,北京亦不会作壁上观。
台湾人真正要思考、借鉴的“香港经验”,是在“港版国安法”施行后,过往鼓吹“香港城邦”已有史170年、以“自决”之名坚持“独立也是选项”的那班“导师”、“国师”高调退休。
回看台湾,不是也有一群人自以为守护台湾,不断的煽动两岸关系,动辄以“不必卑躬屈膝”鼓动年轻人的热血。若“那一天”真的到来,这群时常在台上以“台湾”之名追求政治光环的人们,是否会成为台湾的陈方安生、陈云、罗冠聪,上演“树倒猢狲散、大难来时各自飞”?这不仅是“港版国安法”带来的现实,也是台湾人面对两岸关系发展必须审慎思考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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