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强奸获刑,仅被留校察看,浙江大学惹争议(组图)
近日,“浙大给予强奸犯学生留校察看处分”的话题引发网友热议。网传浙江大学2016级的一名少数民族的学生努某某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学校研究决定对其“留校察看”。
“考试作弊都得开除了,这是不是太轻了?”对于浙江大学的这个处理结果,不少网友表示强烈不满。21日上午,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联系到了浙江大学学生工作处的一名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学校已经注意到网上的热议,学校的专门工作组正在针对这件事情进行专班讨论,有结果后会通过宣传部门给予统一正面回应。对于为何当时学校给了努某某一个“留校查看”的处分,该工作人员称,自己并没有参与到整个事件的处理工作中,不方便做出回应。
犯了强奸罪只给个留校察看处分,浙江大学称正在专班讨论
强奸犯还能“留校察看”,不少网友称此决定很迷惑
20日晚,一条“浙大给予强奸犯学生留校察看处分”的话题迅速登上各大网络平台的热搜榜。热搜缘于浙江大学7月17日的一份公开文件。
该文件为《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文件显示,涉事学生努XX系浙江大学2016级学生,今年4月17日,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为名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6个月。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该名学生留校察看处分,期限12个月,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另据网上流传的一份相关截图显示:学院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讨论该生违纪处分意见,考虑到努某某是初犯,且已强烈悔改,并恳请获得改正机会,以及其来自民族贫困地区、又是毕业生等情况,学院从教育挽救民族学生出发,提请学校酌情从轻对该生的违纪处分。
该文件在网络上流出后,引发不少网友的质疑和不满。称浙江大学的这条处理规定很“迷惑”。网友“寒惜精灵ing”称:这是什么情况,强奸罪现在犯罪成本这么低吗?浙江大学迷之操作实在让人费解。一名浙江大学的校友也在相关社交平台上表示:被这位学生和决策领导的行径三观震碎了。
《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内容。
学校回应注意到网友热议,正在专班讨论并将正面回应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翻看《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 学生违反国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治安处罚的,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一)被处以治安警告或治安罚款的,根据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二)被处以治安拘留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免于刑事处罚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三)被司法机关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治安处罚前因同一行为已被学校纪律处分,但处分明显偏轻或偏重,需要重新作出处分决定的,撤销原处分,按本规定条款处理。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可以看出,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可以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对于学校的这个处理决定,21日上午,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也联系到了浙江大学
学生工作处的一名工作人员。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学校已经注意到网上的热议,学校的专门工作组正在针对这件事情进行专班讨论,有结果后会通过宣传部门给予统一正面回应。对于为何当时学校给了努某某一个“留校查看”的处分,该工作人员称,自己并没有参与到整个事件的处理工作中,不方便做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