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这部针对港人的国安法,却让全世界紧张?(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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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常委会6月30日全票通过了香港《国安法》,香港特区政府6月30日刊宪公布,即日晚上11时生效。中方通过法案后,包括法英德及日本在内的27个国家立即在日内瓦发表联合声明,表示中国必须重新考虑香港《国安法》,称该法威胁到香港自治区的各种自由。为什么这部针对港人的法律却让全世界紧张了?
可送中国大陆审判
据法广网报道,在港人看来,送往中国大陆审判,首先违背了中国政府自己承诺的“一国两制”,破坏香港司法的终审地位;其次,港人对中国的司法体制毫无信心,担心“任意施法”,失去任何人权保障,这是反送中运动能让港人倾城而出的重大原因。
国安法第五十五条及第五十六条规定, 符合三种情形的由北京驻港国安公署行使管辖权,而不是香港警方;由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有关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有关法院行使审判权。这是标准的“送中”,可“送中”的三种情形是:(一)案件涉及外国或者境外势力介入的复杂情况,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确有困难的;(二)出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无法有效执行本法的严重情况的;(三)出现国家安全面临重大现实威胁的情况的。三种情形非常宽泛,没有严格的法律定义,解释权完全在北京方面。
国安公署行动不受港府规范
与2003年遭反对未果的国安法条例草案俗称二十三条相比,后者提出由香港自行立法,条例草案表明所有条文的解释、适用及执行,必须符合“基本法”第39条,即包括符合国际人权公约的标准。但由中国大陆取代香港推出的港版国安法规定,香港法律如与港版国安法不一致,以港版国安法为准,而港版国安法解释权在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
最关键的是审理涉及国安一类案件时,法官由特首专门挑选,而且部分案件审判过程可以不公开,审判可以不设陪审团。还有,北京派出的驻港国安公署,根据第60条,公署人民执行职务时,不受港府管辖;所属人员执行职务时、也不受香港执法人员检查、搜查和扣押;此外,公署及人员享有香港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和豁免。这意味着国安公署行动不受港府规范。
管辖权可以超越国境和国籍
港版国安法的“治外法权”或可延伸到世界每一个角落。国安法第六节 “效力范围” 37条38条均有如此规定:
第三十七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或者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的公司、团体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实施本法规定的犯罪的,适用本法。
这一条意味着:即便犯罪的行为和结果都不在香港,只要你是港人,也可能犯罪。但是,究竟什么是香港永久性居民?据指出,香港永久性居民与国籍无关,不是入了外籍就意味着不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而根据“基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中国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以外所生子女自然而然地拥有永久性居民身份。
第三十八条 不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本法规定的犯罪的,适用本法。这意味着当局把管辖权不仅扩延至港人以外,甚至扩延至香港以外的国家和地区。比如一个西方人,在自己的国家自由地发表有关香港问题的言论,一旦被北京当局认为他在“鼓吹港独”,他就会面临被港版安全法管辖的可能。
第四节“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享有一国两制的香港人本可以自由地与世界任何国家或人民交往,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的罪名如何界定呢?
第四节第五款还有一个规定:“通过各种非法方式引发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对中央人民政府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憎恨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构成“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何谓“引发憎恨”,没有任何解释。
被指针对“反送中”
港版国安法的制定明显针对“反送中”或者未来类似的“反送中”而来。此法虽然不具追溯力,但搜证可能会溯及既往。
反政府示威中发生的过激行为都可能被治以恐怖罪、 颠覆国家政权罪 、分裂国家罪等等,分析人士指出,安全法中许多章节其实专门针对“反送中”或者说日后再爆发“反送中”一类的抗争而来。
比如严重干扰阻挠、破坏中央政权机关或特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职,触犯颠覆政权罪,按这一定义,香港反送中抗争发生的围堵中联办、港府总部的行为,都可能触犯颠覆国家政权罪;为“恐怖活动人员”提供运输、协助等行为也会触犯“恐怖活动罪”,这意味着,帮助抗争者,提供援助的市民也有可能被以恐怖罪治罪。
在涉及“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罪”,以及“恐怖活动罪” 定义方面,没有付诸行动也可能触法,比如第21条,23条及27条规定相关“宣扬”“煽动”“协助”“教唆和资助”等等均可构成“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和“恐怖活动罪”,在这种情况下对当局的批评,对政治制度的异议,在中国都可构成“煽颠”。
部分港民担心个人和组织被针对
据多维网消息,当地时间6月30日,“港版国安法”在香港正式刊宪生效,民阵原订7月1日下午发起游行,但遭警方发出反对游行通知书及禁止集会通告书。但网上已有多人号召当日下午15时于维园起步游行。游行中,一名男子因带有“港独”旗帜被警方拘捕。
截至当日22时,香港警方共拘捕约370人,其中六男四女涉嫌违反“港版国安法”,其余北埔人分别涉嫌非法集结,公众地方行为不检,疯狂驾驶以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等。
港版国安法的实施立即让部分香港市民感到恐惧和不安。
据纽约时报中文网消息,尽管官员们坚称该法只会影响一小部分违法者,但许多人担心政府可能会利用该法宽泛的定义,针对广泛的个人和组织。
一家纪念1989年的博物馆担心藏品会被没收,正忙着将档案数字化。书商们紧张地盯着顾客,担心他们可能是政府的间谍。一些作者要求一家新闻网站删除100多篇文章,他们担心那些旧帖子会被用来对付自己。
“你可以说这部法律只针对抗议者和反华政客,但它可能针对任何人,”香港教育大学教授伍凤嫦说。她创立了一个帮助香港难民的慈善机构。
很多居民担心他们此前的各种行为已经具有危险性,这部周二晚上一经发布后立即生效的法律证实了他们的担忧。虽然该法律只是明确禁止颠覆、煽动、恐怖主义和勾结外国,但其对这些罪行的定义可以被广泛地解释为各种形式的言论或组织。
港版国安法的实施,让台湾看到了威胁
据纽约时报中文网报道,中国领导人习近平长期以来一直试图使台湾相信,统一是历史的必然,他一方面用经济刺激来吸引这个民主自治的岛屿,一方面直言,将用武力回应任何走向正式独立的举动。
现在,刺激没有了。本周,中央政府通过了国家安全立法,这让习近平对台湾做出在“一国两制”框架下自治的承诺显得空洞,也引发了人们对中国会采取更富攻击性的行动,将台湾也置于其控制之下的担忧。
“香港变得不是那么自由,我们的恐惧感因此提升,”支持台独的台湾立法委员陈柏惟说。“以中国的天性来说,都很有机会产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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