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爆议!请您判断:女同性恋之间女女代孕生子该归谁?(组图)
可能是因为我们连续几年都写过法考的关系?今天这个事情不仅在全网热议,很多同学更是来问我们,到底会怎么判,我们看下来,实在是没法判断……今天这个真实的案例如果真的写进法考题那估计要倒一大片了……
我们查了半天,距离这个事情最接近的大概只有2016年的一件事情,但是2016年的这个事情和今天的这个事情相比显然简单的多。
我们最简单回顾下2016年的这个案例,这个标题是看不懂的,起的有问题。我们下面会简单写下经过。
实际上简单来说是这样:
1、男的再婚,女的再婚,双方重新组建家庭。
2、女的不能生育。
3、双方商量找代孕。
4、最后男方出精子,找第三个女性代孕成功,龙凤胎,一男一女,2011年的事情。(对,你这里可能看出来了,其实孩子和妻子没什么关系。)
5、夫妻双方都很开心,可以一起把孩子抚养大。
6、事情来了,男的忽然去世了,2014年的事情。
7、男方父母觉得既然儿子都死了,这2个孩子和女的没什么关系,就打官司要夺回孙子孙女额抚养权,上法庭,打官司。猜猜一审的结果是什么?女方败诉,因为自己和孩子的确没有血缘关系,孩子判给了男方父母,女方失去了2个孩子。这是2015年7月。
这个事情非常轰动,这个代孕的案件当时闹的很大。后来女方坚持上诉,最终二审改判,把2个孩子还给了女方。最终法官的解释是以孩子的利益为重。
这个案件已经在当时算是全国首例,各方面都是第一次,牵涉的面极其复杂,不知道大家看完后有何感受?我们权且做个铺垫,今天的这个案例更加复杂。因为涉及的双方不是一男一女,而是两个女生。
媒体报道的化名是女方名字是迪迪和达达,对,女同。
我们看下来不知道双方的“角色”是什么,直觉这个迪迪是“P”,相对弱势,达达是“T”,相对强势,不知道对不对,这场官司是迪迪起诉达达。
这个事情引起的轰动不小,也是极其复杂。
首先,这两个人结婚了,当然,肯定不是在国内,而是在美国。这是迪迪叙述的:
说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了,迪迪和达达当时是去了美国注册的,这段婚姻关系显然无法被国内认可,女女之间也没法用“事实婚姻”来辅助判案,这已经算是比较一个比较复杂的背景了。更复杂的在后面,两人当时感情好,2016年一起去了美国洛杉矶注册结婚,美国这边某些州是有合法代孕的,因为两个人都是女生,没法独立生子,就去找了美国的精子库找了精子,各自怀孕,然后各自生子。迪迪生的是女儿。
达达生的是儿子。这是2017年的事情,随后两人一起回北京定居。接下来大家可能想象的到,2019年,双方感情破裂了,分了。
是比较强势的那个达达提出的分手。
通过媒体的报道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孩子是迪迪在带,她显然就是女同之中的那个“家庭主妇”的角色。
而“达达”是属于“男方”的角色,我们推测经济上应该是达达占据明显优势,甚至要孩子也是达达提出的。
两人分手后,达达直接把孩子带走,不让迪迪再见孩子了。
显然,对于迪迪来说是受不了的,自己把孩子带到那么大,说不见就不见了,这个事情她肯定受不了,她是以天来计算的。
当时双方分手的时候,迪迪没有把自己生的妹妹带出来,感觉很后悔。
可能你看到这里会说,这有何难的?
既然孩子都是双方一人生一个的,那么各自的孩子归各自的不就行了?不!既然我们写了,那就肯定有很复杂的一面,还记不记得孩子是在哪里出生的?对,美国,那么孩子的国籍呢?yes,美国。也就是说这个案例里面中国法院要判例美国孩子的归属,其中牵涉的内容就非常复杂。
连法律专家都很难判断这个中国法律对于美国孩子的适用性问题。
最最复杂的情况还在后面,为何我们说这个案例中并不是“大家把自己的孩子领回去就行了”那么简单。
因为迪迪生的女儿和迪迪本身严格来说并无血缘关系。听懂了嘛?再重复一遍,迪迪生的孩子和迪迪没有血缘关系。
我们没在开玩笑,这就是我们为何一开始把2016年代孕案例拿出来说的原因,事实上,我们不知道是谁的主意(多半是达达的,从媒体的报道中我们直到达达虽然是女同,但是很多行为和直男几乎没什么差别)。迪迪怀孕的那个卵子是达达的!
也就是说,迪迪生女儿本质上是达达的卵子借迪迪的子宫生育而已,因此,如果去DNA鉴定,迪迪的女儿和迪迪无血缘关系。这是4人的关系图。
从DNA鉴定的结果来说,女儿和儿子都属于达达。
我们是真的第一次见到女同之间还要搞代孕的……这个很不可思议,女同本身并不需要什么代孕,直接有精子就行了,但是在这个事情中,达达更为强势,只要自己的孩子,不允许迪迪生属于她自己的,迪迪对达达来说只不过是一个借腹生子的工具。那么很明显,迪迪其实就是一个妈妈的角色,天天带孩子。
而达达在打官司的时候很明确,“你凭什么要孩子?两个孩子的卵子都是我的。”
显然,如果这个官司在美国打,迪迪肯定无法承担高昂的诉讼费,而且弄不好在代孕的时候还有协议等,迪迪输的概率很大。
事实上,迪迪是把两个孩子都当成自己的孩子,她最希望能同时把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拿回来,但是因为达达生的儿子完完全全和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所以她目前最要做的起码是把自己生的女儿要回来。
但是现实显然很残酷,法官都不认同她的要求。因为儿子确实和她生理上完全没关系,虽然孩子是她一手带大的。
迪迪很受伤害。
其实我们能理解,迪迪的思路是“美式”,在美国,只要同居了,一起生孩子,不管孩子是不是你肚子里出来的,都可以算是自己的孩子。这点律师也提到了。
目前的诉讼是一人一个,起码要把女儿要回来。
这个案子在舟山定海区法院已经受理。
这个事情显然是非常非常的棘手,文中的所有东西几乎在中国都不成立。
1、同性恋婚姻不承认。2、代孕更是违法。这种情况下的孩子归属确实头疼……
既然双方在中国不存在婚姻,那么《婚姻法》肯定无法适用:
有网友认为只能按照血缘认定,孩子血缘是谁的就是谁的。
因为在这个案件中没有父亲,普通夫妻离婚案如果孩子很小的话法院很大概率会更倾向于母亲,但是问题是这个案例中双方都是妈妈,这个就极其难弄。有的网友主张一人一个。
也有网友认为,2016年的代孕案件已经属于一个里程碑的话,这个案例就更是再跨前了一大步,对以后的判例意义重大。
更有网友认为这个事情既然发生在美国,就该回到美国去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