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高云翔案女主丈夫当庭发火,承认曾致电王晶(视频/组图)
严正提醒:根据法庭禁令,评论中不可谈及与女主身份及其家庭相关信息,违规者将作禁言处理。敬请遵守。
【今日澳洲3月4日】(记者 杰夫 瑞纳)今日在新州唐宁中心地区法庭,高云翔和王晶在澳涉性侵案进入重审第八日,女当事人陈词录像将播放完毕,其丈夫二度出庭作证。
今日澳洲App的法庭记者团队正在现场,独家为您直播庭审经过(法庭实录)。
9: 12am
今日室外大雨倾盆,高云翔手打一把黑伞,一早独自现身法院门口。
9: 40am
距离庭审还有20分钟,王晶在母亲的陪同下步入法院,这也是二度开庭以来,其母首次到庭听审。
10: 00am
庭审开始。
10: 10am
女当事人丈夫(下简称“丈”)继续出庭作证,接受高云翔的辩护律师(下简称“辩”)交叉盘问。
辨方律师递交了一份文件,是上一轮庭审是其丈夫的证词,并就此进行盘问。
10: 15am
由于文件有所出入,短暂休庭进行整理。
10: 25am
庭审继续。
10: 30am
辩:“你给你妻子发的短信,问‘活动怎么样’,‘食物怎么样’?”
丈:“是的。”
辩:“你发了好多信息,希望她能回你?”
丈:“是的。”
辩:“她说‘吃完了,之后说一起去KTV’?”
丈:“是的。”
辩:“她没有说高邀请让她去唱歌?”
丈:“没有。”
辩:“你回复说,不要太晚?”
丈:“是的。”
辩:“10:30pm,你又发了一些信息?”
丈:“是的。”
辩:“第一条是快要睡觉了?”
丈:“是的。”
辩:“看上去我感冒了?”
丈:“是的。”
辩:“你收到回复了么?”
丈:“没有。”
辩:“之后你10:35pm,你发了什么?”
丈:“妈妈。”
辩:“你女儿想要跟妈妈说?”
丈:“我认为是,我记不得了。”
辩:“你女儿想要跟她妈妈说话?”
丈:“可能是吧,在去睡觉前。”
辩:“你代表你女儿发的?”
丈:“是的。”
辩:“是女儿想跟妈妈说话,还是你?”
丈:“可能。”
辩:“你上次就这个问题回答是,女儿想跟妈妈说话,是么,是这样的么?”
丈:“时间太长了,我记不得了。”
辩:“你是不是想收到妻子的回复?”
丈:“记不得。”
辩:“就是你女儿要跟妈妈说话么?‘我代表女儿发的’上次你可是这么说的?”
丈:“可能吧,时间太长了,记不得了。”
辩:“你能告诉我为什么你发的这条信息么?”
丈:“可能是我的女儿睡觉前,想跟妈妈说话。”
辩:“11:03pm,你又发信息,‘我病了,感觉到不舒服’,这是你第二次跟你妻子说我感觉不舒服?”
丈:“是的。”
辩:“你期待有回复?”
丈:“是的。”
辩:“你希望她回家?”
丈:“不确定。”
辩:“但是她没有回复,尽管你病了,也没有打电话?”
丈:“没有。”
辩:“她没有回一个信息?”
丈:“没有。”
辩:“之后你又发了个信息,她说,‘基本上快完了,我快回去了’?”
丈:“是的。”
辩:“之后你又发了一个哭泣的表情,她也没有回,你感觉很失望?”
丈:“是的,emoji表情就是娱乐。”
辩:“你不会告诉她你很失落么?为什么你不会告诉她很失望?”
丈:“不会。”
辩:“你尝试在修正你的证词?”
丈:“只是个哭泣的表情,并不意味着失落。”
辩:“你发这个哭泣的emoji,是因为她并没有重视你生病了这个事情?”
丈:“我经常发这个哭泣脸,并不代表我难过。”
辩:“即使她说我会马上回家,你继续发哭泣的表情?”
丈:“是的。”
辩:“这才是你真正的意图?”
丈:“也许吧。”
辩:“但是这条11:50pm没有回复?”
丈:“她说有很多人。”
辩:“在这之间,你尝试联系她了么?”
丈:“没有。”
辩:“12:50am,你给妻子打电话了,对吗?”
丈:“是的。”
10: 40am
辩:“你期待她接你电话对吗?”
丈:“是的。”
辩:“她给你打回来了吗?”
丈:“没有。”
辩:“她是后来在出租车上才回你的电话是吗?”
丈:“她给我发短信了。”
辩:“我是问的‘回电话’。”
丈:“是的。”
辩:“12:54am,她给你发了信息,说‘这里还有很多人’,是对你之前哭泣表情的回复吗?”
丈:“可能是吧。”
辩:“你问她‘还有什么人’?”
丈:“是的。”
上一轮庭审高云翔法庭手绘图(画师:lilbh;来源:今日澳洲App)
辩:“你期待她的回答,对吧?”
丈:“是。”
辩:“她回复了吗?”
丈:“没有。”
辩:“3:54am,你又给她打电话了吧?”
丈:“是的。”
辩:“她接了吗?”
丈:“没接。”
辩:“你3:56am发了信息,‘还没到家,太晚了’,对吧?”
丈:“是的。”
辩:“你之后又打电话了,对吧?”
丈:“是的。”
辩:“你之后又发信息了,对吧?”
丈:“我手里没有记录,无法明确时间。”
辩:“4:04am,你又发了条信息,问她‘为什么不接电话’,对吧?”
丈:“是的。”
辩:“你又给她打了电话,没接,对吧?”
丈:“没接。”
辩:“4:12am,你给她发信息,‘打给我,让我知道你是安全的’?”
丈:“是的。”
辩:“然后她给你回电了,说她在出租车上,对吧?”
丈:“是的。”
辩:“在回家的出租车上,你问过她‘为什么还没到家’,对吧?”
丈:“是的,在和她的通话中,她说‘我在回家路上了’,”
辩:“你一直醒着等到她回家,对吧?
丈:“是的。”
辩:“你问她为什么回来这么迟,对吗?”
丈:“是的。”
辩:“她告诉你‘晚饭、ktv、夜宵’,对吧?”
丈:“是的。”
辩:“你质疑了她,问她KTV什么时间结束的,对吗?”
丈:“是的,我就想知道为什么这么晚。”
辩:“这也就意味着你不相信她说的话,对吧?”
丈:“可能吧。”
辩:“别‘可能’,你就是不相信她,对吧?”
丈:“不是,我就想知道KTV之后夜宵吃到几点。”
辩:“你想知道KTV什么时候结束的,她回答了吗?”
丈:“没有。”
辩:“你后来又问了一些问题,对吧?”
丈:“什么问题?”
辩:“你告诉警察你不记得你问了什么了?
丈:“我确实不记得了。”
辩:“你给警察说过脖子上印迹对吧?”
丈:“是的。”
辩:“当晚你给她发了很多信息,但她没怎么回你,对吧?”
丈:“没怎么回复。你去过KTV那种环境吗?”
辩:“我去过。”
法官:“打断一下,规则是高律师问你问题,你回答,你不能问他问题,尽管他刚回答了。”
10: 50am
辩:“当你妻子回复你信息的时候,她也没有正面回答你的问题,对吗?”
丈:“没有。”
辩:“所以KTV环境很吵跟‘她是否回答你的具体问题’没有任何联系,对吧?”
丈:“我觉得有关系。”
辩:“当你问她‘你跟什么人在一起’,她没回复你,对吧?”
丈:“没回复。”
辩:“你知道她人在KTV,对吧?”
丈:“知道。”
辩:“你在家里的浴室,跟她说‘告诉我发生了什么,别撒谎别撒谎’,对吧?”
丈:“是的。”
辩:“在你这么问之后,她才告诉你‘他们强迫我的,他们强迫我的’,对吧?”
丈:“是的。”
辩:“这里你撒谎了,对吧?”
丈:“你说撒谎是什么意思。”
辩:“她说的是‘他强迫我的’,而不是‘他们’,对吧?”
丈:“时间太久,我记不太清了。”
上一轮庭审王晶法庭手绘图(画师:lilbh;来源:今日澳洲App)
辩:“你在警方笔录里说的是‘他强迫我的’,不是吗?”
丈:“是的。”
辩:“去年庭审作证时,你说的也是‘他强迫我的’,对吧?”
丈:“是的。”
辩:“那你为什么要在昨天,对着陪审团说‘他们’强迫我的?”
丈:“时间太久,我确实记不清了,如果我第一次警方笔录里说的是‘他’,那应该就是‘他’吧,那个时间比较近,记忆更清晰。”
辩:“你之前告诉警方,你妻子告诉你只有一个人‘做了坏事’,对吧?”
丈:“那时她只告诉了我一个名字。”
辩:“在警方去你家之前,你妻子只告诉过你一个人‘做了坏事’,对吧?”
丈:“是的。”
辩:“在你听到‘他强迫我的’这句话时,你并不惊讶,对吧?”
丈:“我问她,‘你为什么不打车离开’。”
辩:“你没有表现出关心,而是挑战她,对吧?”
丈:“这不是挑战。”
辩:“你告诉警察,她告诉你,‘她不能离开是因为有人拿了她的手机’,对吗?”
丈:“这里她说的就是‘他们’!”
辩:“请回答我的问题?”
丈:“是的。”
辩:“你在这里又挑战她了,对吧?”
检方反对:“表示证人此前没有回答‘挑战’,不能用‘又’。”
辩:“你这是挑战她,对吗?”
丈:“我是想帮助她,我不搞清楚发生了什么,怎么帮助她。”
辩:“你和你妻子上次庭审之后串供了,对吗?”
丈:“没有。”
辩:“上次庭审之后,她告诉你应该怎么怎么准备,对吧?”
丈:“没有。”
证人回答期间情绪有些激动,一度声音提高。
澳洲AHL法律沈寒冰律师(下简称“沈”):“辩方的盘问实际上是套路盘问,就比如通常老人的记忆力大多数会比较差,在这类套路盘问中利用了平时两个普通人,尤其是在特殊情况和环境下的对话,不会那么精准的情况来放大和挖坑,这样就会让陪审团产生被盘问人前后矛盾的感觉,其实这些也都是法庭旧套路之一。”
11: 00am
辩:“她告诉你‘酒店外打不到车’,对吧?”
丈:“是的。”
辩:“你说‘为什么你不直接离开,这跟你工作又没关系’,对吧?”
丈:“是的。”
辩:“她告诉过你‘当高进入王房间后,她取消了她的打车’吗?”
丈:“没有。”
辩:“你曾尝试打给王晶,对吗?”
丈:“是的。”
辩:“你告诉过警方王晶有尝试亲吻你的妻子,摸胸行为,对吗?”
丈:“是的。”
上一轮庭审法官法庭手绘图(画师:lilbh;来源:今日澳洲App)
辩:“你曾向警方描述王晶是‘妻子的客户’,是吗?”
丈:“记不清了。”
辩:“你当晚从未给警方说过任何关于高的事,对吗?”
丈:“在那个时间点,没有。”
高云翔律师结束对女当事人丈夫的盘问。
11: 10am
王晶辩护律师继续对其进行交叉盘问。
辩:“你知道你妻子在和大明星高云翔合作,对吗?”
丈:“我不确定他是不是‘大明星’,我不太熟悉娱乐圈。”
辩:“你来澳比你妻子久,对吗?”
丈:“是的。”
辩:“你妻子有悉尼大学学位是吗?”
丈:“是的。”
辩:“她对于Li Ma介绍的这个项目很激动,对吧?”
丈:“她很开心。”
辩:“这个项目对她公司是个大项目,对吧?”
丈:“众多项目中的一个吧。”
辩:“你还是不知道她公司能从这个项目里挣多少钱吗?”
丈:“不知道。”
辩:“你确定吗?”
丈:“确定。”
辩:“你知道是Li Ma介绍的王晶给你妻子认识,对吗?”
丈:“是的。”
辩:“你认识Li Ma吗?”
丈:“我认识,但没见过面。”
辩:“你之前认识高云翔吗?”
丈:“我知道他长什么样子。”
辩:“是因为你妻子给你发了张高云翔在动物园和考拉的照片,对吗?”
丈:“是的。”
辩:“当晚午夜她还没到家,你感到不悦对吗?”
丈:“没有不悦。”
辩:“失落?”
丈:“没有失落,因为我知道她在工作。”
辩:“你认为她在KTV是‘工作’?是因为当时还有很多剧组人员在场,是吗?”
丈:“是的。”
辩:“她当晚有告诉你整个拍摄很圆满成功吗?”
丈:“没有,她在晚餐时通话里告诉过我拍摄很顺利。”
辩:“你告诉她你生病了,就不怕打断她的工作吗?”
丈:“我是给她发的短信,信息算不上‘打断’吧。”
辩:“你是想让她快点回家的,对吧?”
丈:“是的。”
辩:“但她并没有很快回家,对吧?”
丈:“没有。”
11: 20am
辩:“她从没告诉过你,她们从KTV到香格里拉酒店了,对吗?”
丈:“没有。”
辩:“她从未告诉过你,她去王晶房间了,对吗?”
丈:“你是指案发前?还是案发后?“没有。”
辩:“当她到家时,你质问了她很多细节,对吗?”
丈:“没有。”
辩:“她没告诉过你她做错了什么事,对吗?”
丈:“没有。”
辩:“她没跟你说过,‘亲爱的我也有错’,这样的话,是吗?”
丈:“没有。”
辩:“当那晚很晚,她还没到家时,你开始沮丧了,对吧?”
丈:“我有点害怕她发生什么事了。”
辩:“3:54am,你醒来发现她还没到家,给她打电话了,对吧?”
丈:“是的。”
辩:“你很担心她的安全,对吧?”
丈:“是的。”
辩:“当你听到电话里她告诉司机家里地址,你知道她是安全活着的,你松了口气,对吧?”
丈:“是的,没之前那么害怕了。”
辩:“你知道她安全后,开始问她去哪了对吧?”
丈:“她说‘我在回家路上了’。”
辩:“你和她在出租车上通话的46秒中,你们都说了什么?”
丈:“记不太清了。”
辩:“当她到家后,家里的灯是全开着灯,对吧?”
丈:“是的。”
辩:“你醒着在等他,对吧?”
丈:“是的。”
辩:“她径直走向浴室了,对吧?”
丈:“我们有对话。”
辩:“她避免和你眼神接触了,对吗?”
丈:“没接触。”
11: 40am
法庭休庭。
12: 05pm
庭审继续。
12: 10pm
王晶辩护律师正在对女当事人丈夫进行盘问。
辩:“你想知道你妻子都跟什么人在一起,对吗?”
丈:“我想知道她是否安全。”
辩:“从出租车下车到你家要多久?”
丈:“3分钟左右。”
辩:“你问过妻子2点KTV结束之后去哪了,但她没回答,对吧?”
丈:“没回答。”
辩:“她避免和你眼神接触,对吧?”
丈:“是的。”
辩:“她径直走向浴室,对吗?”
丈:“是的。”
辩:“她头发是垂下来的,对吗?”
丈:“不是百分百确定。”
辩:“当你问她脖子上是什么后,她就冲掉了,对吗?”
丈:“她照了照镜子,然后用水冲掉了。”
辩:“你看到那个印迹后,开始产生怀疑了,对吗?”
丈:“我不知道那个印迹是什么。”
辩:“你妻子很快洗掉了,还没告诉你发生了什么,告诉你KTV之后去吃了宵夜,对吗?”
丈:“是的。”
辩:“你提高了音量,对吗?”
丈:“没有。”
辩:“你突然大声质问‘别撒谎,别撒谎’对吧?”(王律师提高音量大声质问。)
丈:“我没有提高音量。”
辩:“你生气了,对吧?”
丈:“我没生气,我是担心她。”
辩:“她到家后人是安全的,对吧?”
丈:“是安全的。”
辩:“她到家后,你从她身上只看到了脖子印迹,没看到其他不正常的痕迹,对吗?”
丈:“我是在她脱衣服之前看到的脖子印迹,她脱掉衣服之后,我没有盯着她看。”
辩:“妻子到家后你没看到任何受伤的迹象,对吧?”
丈:“身体上没有,情绪上很不正常。”
辩:“你没有拥抱她,说‘我很庆幸’,‘你还好之类’的话吧?”
丈:“没有。”
辩:“你不断质问她,挑战她的说法,对吗?”
丈:“没有,我想搞清楚发生了什么。”
辩:“你趁她在洗澡的时候,你偷看了她的手机,对吧?”
丈:“没有,我都不知道她手机在哪。”
辩:“她进浴室后,把其他东西都放浴室外面了,对吧?”
丈:“我不知道她放哪了。”
辩:“她在洗澡的时候你还是没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对吧?”
丈:“是的。”
辩:“你当时起疑心了,对吧?”
丈:“我想搞清楚发生了什么。”
辩:“你在她到家后就拿到了她的手机,对吗?”
丈:“没有,我都不知道手机在哪。”
辩:“4:45am,你用妻子手机给王晶打电话了,对吧?”
丈:“我不知道具体时间,但是我打的。”
辩:“4:32am,你妻子支付了出租车费,对吧?”
丈:“如果记录显示,应该是吧,我不记得具体时间。”
辩:“你妻子4:35am回到家中,对吗?”
丈:“可能吧。”
辩:“然后是你和妻子在浴室对话,对吧?”
丈:“是的。”
辩:“那4:45am的时候,你给王晶打电话了,对吗?”
丈:“她洗完澡后,她告诉我有人强迫她,我再用她的电话打的。”
辩:“其实是你偷偷拿她的电话打的,对吗?”
丈:“不是,你说的不是真的。我告诉过你好多次了,我都不知道她手机在哪。”
12: 20pm
辩:“你的第一份证词中,你妻子当晚之所以哭,是在你说‘告诉我发生了什么,别撒谎,别撒谎’之后,对吧?”
丈:“是的。”
辩:“她洗了多久的澡?”
丈:“不确定,几分钟吧。”
辩:“她在洗澡的时候你打给王晶了,对吧?”
丈:“没有,她洗完了出来告诉我的。”
辩:“事实是,你拿走她的手机,看到了最后一个拨打记录,你才打给王晶的对吧?”
丈:“你说的都不是事实,我都说了好多遍了。”
辩:“你妻子洗完澡后就去睡了,对吧?”
丈:“记不太清细节了,我记得她上了床,说她累了。”
辩:“5:22am你给Li Ma打电话了,对吗?”
丈:“我不确定时间。”
辩:“早上7:25你给Li Ma又打电话了,对吧?”
丈:“我不确定是先报的警,还是先打给Li Ma。”
辩:“你对Li Ma很生气,对吧?”
丈:“是的。”
辩:“你骂Li Ma,‘fu*k you、fu*k your mom, fu*k your family……’,对吧?”
丈:“不太确定你的内容,我是生气的。”
辩:“上次庭审你证词里说,你没Lli Ma说脏话,不是吗?”
丈:“我说的是中文,没有那么多,我就说了‘*你*’。”
辩:“你对他很生气,对吧?”
丈:“我很失落因为我觉得,Li Ma作为我妻子澳洲朋友,为什么能把她一个人留在那,和一群其实不太熟悉的中国成员一起。”
辩:“她告诉你‘他强迫我的’,她没说强迫‘做什么’了,对吧?”
丈:“我在证词里有遗漏,她其实告诉了我有人强迫亲了她。”
辩:“你是在妻子睡着的时候报的警,对吗?”
丈:“我和妻子还有孩子睡在一起,我坐起来觉得还是要报警。”
辩:“你妻子并没有向你求助,对吧?”
丈:“我觉得她需要帮助。”
辩:“你想通过警察让你妻子说出发生了什么,对吧?”
丈:“我是想帮助她。”
辩:“你在床上没有拥抱你的妻子,对吗?”
丈:“不百分百确定。”
辩:“你有这样的想法,如果她早听你的早点回家,这一切都不会发生,对吗?”
丈:“没有。”
辩:“当她回到家后,你的担心转化成了愤怒,对吗?”
丈:“不是,你的说法不对。”
辩:“你知道她回避眼神接触,她其实在撒谎,对吗?”
丈:“你的说法不对。”
其间,检察官因问题重复,多次打断反对;法官称,“不能再问重复问题。”
辩:“当警察早上到你们家的时候,你妻子还在睡,对吗?”
丈:“是的。”
辩:“报警后,你越来越生气,对吧?”
丈:“如果你的意思是,我是否对发生在我妻子身上的事,和造成这些事的人生气,我是很生气。但是如果你问我是否对我妻子生气,我没有。”
辩:“你想通过警察让你妻子说出发生了什么,对吧?”
丈:“我是想帮助她,她一直在哭。”
辩:“她哭是因为害怕你,不是吗?”
丈:“你说的不对。”
12: 50pm
辩:“你没和妻子一起去City警局,对吗?”
丈:“我没去。”
辩:“她那时在警局,给你发了张图片,对吗?”
丈:“记不清了,能给我看一下吗?”
(递交聊天记录证据)
辩:“你妻子在医院时也给你发了图片,对吗?”
丈:“不百分百确定时间,但这些聊天记录都在手机里,你能看到时间。”
辩:“据你所知,你妻子从警局出来后,又去了医院,对吗?”
丈:“是的。”
辩:“当晚你和妻子还有女儿去了Blue Angel餐厅,对吗?”
丈:“对。”
辩:“您很不乐意去Blue Angel,对吧?”
丈:“我并没有特别的感觉。”
1: 08pm
法庭休庭。
2: 08pm
庭审继续。
2: 16pm
王晶辩护律师继续盘问女当事人丈夫。
辩:“你报警的时候你妻子在睡觉,对吧?”
丈:“是的。”
辩:“警察到了后,你叫醒的她,对吧?”
丈:“是的。”
辩:“你告诉警察,你听见她对警察说‘他们拿走了她的手机、电脑,还强行亲了她,不让她走’,对吗?”
丈:“大概是这样。”
辩:“你给Li Ma打电话的时候,你妻子在睡觉吗?”
丈:“不确定。”
辩:“你拿了她的手机打给了Li Ma,对吗?”
丈:“是的。”
辩:“你没给Li Ma留言,对吗?”
丈:“没有。”
辩:“Li Ma大概1小时后,给你妻子手机回电了,对吧?”
丈:“是的。”
辩:“7:39am左右,他打回来,你接的电话,对吗?”
丈:“是的。”
辩:“你一接到电话就对他说,‘f**k you,f**k mom,f**k your family……’,对吗?”
丈:“我不确定是一接到电话就骂了他。”
辩:“那你接起电话怎么说的?”
丈:“不能百分百确定,我记得我说过‘你为什么把她一个人留在那’之类的话。”
辩:“上次我问你是否骂过Li Ma,你回答“I never said that”不是吗?”
丈:“我没有像你说的那样,骂了那么多遍,我从没骂过你说的那么多遍。”
辩:“你问Li Ma发生什么了吗?”
丈:“我记得我有。”
辩:“他怎么说?”
丈:“记不得具体内容了,他好像说,‘他先走了’。”
辩:“然后你再骂的他,是吗?”
丈:“可能吧。”
辩:“你对他说‘让警察来解决事情’,是吗?”
丈:“我说,‘我已经报警了’,‘警察会处理这个事情’。”
辩:“这段对话时你妻子在睡觉吗?”
丈:“不确定。”
辩:“你知道你妻子KTV之后去了酒店,很生气吧?”
丈:“我不这么认为。”
辩:“你对Li Ma也很生气,对吗?”
丈:“我记得他说,‘报不报警是你的事’。”
辩:“你认同Li Ma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对吗?”
丈:“我不知道。”
辩:“Li Ma什么事都不知道,你却辱骂了他,对吗?”
丈:“我不知道他知不知道。”
辩:“你听见她对警察说‘有人亲她’,你肯定生气了,对吧?”
丈:“事情已经发生了,生气和愤怒对事情一点帮助都没有,不是吗。”
辩:“但你对Li Ma是生气了,对吧?”
丈:“我是失落。”
辩:“中文里说‘操你妈’,不代表生气的意思吗?”
丈:“是的,在中文里交谈很正常。”
法官打断,要求证人离开证人席,陪审团离席。
2: 26pm
辩:“早上6点,你妻子给警察说的,比对你说的内容多,对吗?”
丈:“我记得她在浴室说过类似的内容。”
辩:“你妻子是否告诉过你,有人在KTV强行亲了她吗?”
丈:“是的。”
辩:“那让你对她愤怒吗?”
丈:“没有,因为她是被强迫的。”
辩:“她有告诉过你,她还跟KTV亲她的人,去了酒店房间吗?”
丈:“没有。”
辩:“直到现在都没告诉过你吗?”
丈:“现在我知道了。”
辩:“她怎么告诉你的?”
丈:“因为这个事情新闻上都报了,她也去医院检查了。”
辩:“你说的医院检查是报警当天吗?”
丈:“报警当天是第一次,之后我们还去过多次医院进行检查。”
辩:“你什么时候知道,她去了酒店房间?”
丈:“我不确定什么时候知道的,应该是医院检查完出来那天。”
辩:“她有告诉过你,她去了在KTV亲她的人的酒店房间吗?”
丈:“有的。”
辩:“什么时候?”
丈:“事发后某次外出过程中吧。”
辩:“你有打过妻子腿部吗?”
丈:“没有。”
辩:“因为妻子不回答你的问题,你打过她腿部吗?”
丈:“没有。”
辩:“你确定吗?”
丈:“我确定。”
辩:“你曾告诉过警察,你想让警察抓人起诉,对吗?”
丈:“没有。”
辩:“你确定吗?”
丈:“我确定。”
辩:“你在用你妻子手机的过程中,删除过任何信息或通话记录吗?”
丈:“没有。”
辩:“当你知道王晶和你妻子有发生‘一些事情’之后,你很想看你妻子在微信上和王晶的聊天记录,对吗?”
丈:“没有,我不这么认为,我不查看她人信息,我妻子也不查看我的信息。”
辩:“你是否删除过任何信息?”
丈:“我从没删除过任何信息。”
辩:“3月25日9:01am,你妻子和王晶有一条微信,‘明天什么安排’,是你删除的吗?”
丈:“我没看过那条信息。”
辩:“你确定没删除过任何信息,对吗?”
丈:“没有。”
辩:“你有做过任何让案件起诉性质更强的事情吗?”
丈:“没有。”
辩:“你给妻子腿部拍照的同一天,警察也拍了照片是吗?”
丈:“不确定。”
辩:“你给妻子拍的照片和警方拍的相比,你拍的版本颜色要深同意吗?”
丈:“你确定上次给我看的和这次的一样吗?这次的要更黄。”
(检察官提交上次照片证据)
丈:“你看,这两份完全不一样!”
辩:“你是否同意,警方拍的照片比你拍的更加准确?”
丈:“我同意。”
2: 46pm
辩:“在医院检查完嘴部和身体后,你愤怒吗?”
丈:“我不愤怒,我和她在车里一起哭了。我再说一次,我对强迫我妻子的人愤怒,对妻子并不愤怒,我是人不是神,当然也会愤怒。”
辩:“在医院检查完当天,你和妻子还去了一个有剧组人员的派对,对吗?”
丈:“她也不想去,但说她得去。”
辩:“你并不想去对吗?”
丈:“我并没有什么特殊感觉,不要介意去。”
辩:“那天......(一个日子,依法庭禁令不得公开),对吗?”
丈:“是的。”
辩:“在派对上还有人给她唱歌,祝她......(一个日子,依法庭禁令不得公开),不是吗?”
丈:“我记不清了。”
辩护律师递交照片证据。
辩:“现在记起来了吗?”
丈:“看到照片记起来了。”
辩:“你在Blue Angel餐厅是否看到妻子脖子上有印迹?”
丈:“没有。”
辩:“是你造成的印迹吗?”
丈:“没有。”
辩:“她来这个餐厅你很生气,对吗?”
丈:“没有。”
辩:“你在餐厅发脾气了,对吗?”
丈:“不懂你说意思。”
辩:“在餐厅你对一个女士发火了,对吧?”
丈:“你上次问过之后,我想起来了。”
辩:“你对她说,‘如果今天是Li Ma,我就要打他了’,是吗?”
丈:“我可能说过吧。”
辩:“但上次庭审你却说你没在餐厅生气啊?”
丈:“我不确定那是生气,因为我说那句话的前提是,那位女士要我妻子取消起诉。”
法官打断,告诉证人请先回答问题,有进一步补充的可以在检察官补充询问环节说。
女当事人丈夫陈述时,情绪略显激动,提高音量。
沈:“女当事人丈夫的情绪和上次庭审相比有些激动,这个是很自然的,案件长时间的拖延对被告和当事人,以及当事人的家庭都是一种痛苦和折磨。
辩方用挑衅的方式来激起他的激动和反抗,为的是让陪审团认为他是一个脾气暴躁、不容易控制情绪的人。
因此,在这一前提下,当晚他发现这些蛛丝马迹以后,一定会失控对女当事人进行逼迫和打骂,然后在他的淫威之下,女当事人不得已而报警。
这个报警并非女当事人不愿意和被告发生性关系,而是女当事人是为了逃避被丈夫责备和压迫下的无奈之举。”
辩:“你妻子睡了之后,你报了警,想要让警察抓人,对吧?”
丈:“我报警不是想抓人,而是想得到警察的帮助。”
辩:“上次庭审之后,你从未和你妻子沟通过证据和证词对吗?”
丈:“没有。”
辩:“你从未从任何新闻上得知你妻子的证词,对吗?”
丈:“没有,案发后我根本不想看这些报道。”
女当事人丈夫话说至此,声音一度哽咽。
王晶辩护律师结束盘问。
3: 10pm
法庭短暂休庭。
3: 19pm
庭审继续。
3: 22pm
检察官(下简称“检”)对女当事人丈夫进行补充正问环节。
检:“昨天,高律师问过你,你上次庭审的时候,并未说过‘你看到脖子上的精液’,对吗?”
丈:“他问过。”
检:“你上次说过,‘当她从医院出来告诉我检查了嘴部,我就意识到发生什么了’,能具体说一下你的意思嘛?”
丈:“我问她,‘他们强迫你用嘴吗?’,我的意思就是指的精液。”
检:“你能讲一下‘医生检查了她的身体和嘴’,和你意识到的事情之间的联系吗?”
丈:“我听到医生检查了嘴和身体,就意识到他们可能强迫她口交了。”
检:“昨天王律师问过你,妻子是否告诉过你,她去过酒店?”
丈:“她问过。”
检:“在你的证词中,你说听到妻子告诉警察在酒店有人强迫亲你的妻子,你当时知道在酒店什么位置吗?大堂还是房间这样的?”
丈:“我不知道具体位置。”
检:“你说过,妻子回家后显得不正常,对吗?”
丈:“是的。”
检:“你能说下回到家后怎么‘显得不正常’,让你担心吗?”
丈:“让我有种感觉,发生什么事了。”
检:“那平常正常时候她是什么样?”
丈:“她比较开朗,开心。”
检:“那事发当晚呢?”
丈:“她让我感觉她很害怕。”
检:“你证词里提到,你认为她需要帮助,能具体讲下原因或迹象吗?”
丈:“她那晚支支吾吾的,回答不是很直接,很犹豫。”
检:“你为什么认为报警能帮助到她?”
丈:“因为她没和我说太多,我觉得警方能帮助到她。”
检察官结束补充正问。
3: 34pm
法庭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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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件 背 景
2018年
3月29日
中国影视明星高云翔和电视剧制片人王晶,被控于悉尼香格里拉酒店房间内性侵一名女子,分别在酒店内和唐人街被捕。若罪名成立,最高量刑为终身监禁。
据悉,受害女子为电影《阿那亚恋情》悉尼协拍方工作人员。
4月5日
案件首次在悉尼中央地方法庭过堂,董璇到庭旁听。
当天,高云翔身穿囚服,视讯出庭。他坐下后对着镜头挥手,说了一句“爱你”,又飞吻了一下,才开始跟法庭上的翻译对话。
辩护律师称将为2人做无罪辩护,并计划申请保释。
4月11日
高云翔与王晶涉嫌性侵案两案合一,再次过堂。
两人均被控严重性侵犯和结伙严重性侵犯罪名,最高量刑为终身监禁。控方在庭上公开了部分调查结果,包括在王晶房间内找到精液、血迹,以及受害人留在玻璃上的掌纹。
当日,董璇在保安和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以伞遮掩,白衣黑裙走进法庭旁听,结束后一言不发乘保姆车离开。
5月2日
案件再次在悉尼中央地方法院过堂。
因高云翔的辩护律师要求控方提供更多监控记录,包括Red Chili Restaurant、Gala KTV、Kobe BBQ、Vodafone、Blue Angel Restaurant等,该案延后至6月再审。
这些地点,相信为案发前高云翔在悉尼滞留期间,曾经到过的地方。
6月7日
此案在悉尼中央地方法院再次过堂,因高云翔律师称仍未收到部分证据材料,该案将延后至7月下旬,董璇未到庭旁听。
6月29日
高云翔的保释申请在新州高等法院获批。当天,董璇带着女儿小酒窝及高母共同来到法庭。
高云翔的严苛保释条件包括:
住在董璇租的房子里,每日两次向Chatswood警局报告;交出妻子、母亲和女儿护照,不准接近国际机场100米;不可接触受害人,每日9pm至5am在家禁足,佩戴电子监控设备;交保300万澳元,只能有一个手机号码,并且告知检控方。
其中,董璇若回国工作,可申请临时取回护照。高云翔的护照此前已经被警方扣留。董璇及家人的努力,让法官降低了高逃逸的风险评估。
7月11日
王晶保释申请被新州高等法院拒绝。
拒绝理由包括:王晶在该案中与受害者的互动程度高于高云翔,且他的9份证人宣誓书力度不强,出庭接受交叉盘问的3个证人证词力度有限,与澳洲社区的联系也很弱。
7月19日
案件在悉尼中央地方法庭再次开庭。
今次为高云翔首次亲身到庭应讯,董璇未陪伴到场。
因检方要求更多时间准备DNA报告、出租车司机证词,以及案件的其他材料需时补充,申请延期,但遭到被告方律师团队的反对。
法官谕令,上述文件于8月16日送达律师手中,案件其他缺失材料在23日前送达,该案延后至8月30日同庭再审。王晶涉性侵案也延后至同日再审。
8月15日
当日为高云翔36岁生日,董璇并未如往年一样祝福老公,演艺圈中也无人在高云翔微博发文祝贺。
8月30日
高云翔在悉尼中央地方法庭第7次过堂。
检方要求案件证据提交延迟三周,原因包括:1、部分证据尚未准备好;2、需要新州检控长复看该案,重新评估对高云翔和王晶的控罪。
9月18日
高云翔出席保释听证会。法官批准变更其保释条件,董璇可以自由离境。
此次为高云翔获释后第3次亲身应讯出庭,也是第一次展露笑颜。
9月20日
案件在悉尼中央地方法院过堂,高云翔一身黑衣、墨镜冒雨出庭。
控方提出,需要更多时间商定二人最终罪名,故申请再次延期。
10月29日
王晶第3次申请保释,听证会在新州高等法院进行,但依旧被拒。
10月30日
案件第11次过堂。高云翔一身黑色西装、戴墨镜出现在悉尼中央地方法院。
过堂仅数分钟就结束。控方将起诉高云翔额外罪名。 高云翔律师称,需要时间阅读和准备相关材料。
11月14日
听证会如期进行。法官决定本案关键证人无需提前出庭质证。
11月30日
高云翔在助理一行陪同下出庭。法官宣布,高云翔的第一和第二项控罪被撤销,控方将在新州地区法院初审起诉其第3-9项罪名,聆讯日期为12月7日。
王晶通过视讯出庭,精神状态欠佳。法官通过中文传译告知,其最初的两项控罪被撤销,但其他11项罪名保留。他下次仍将视讯出庭,其保释申请已被拒。
12月06日
高云翔新的控罪清单。
法庭文件显示,控罪第3-9条分别为:
3. 结伙严重猥亵(Aggravated indecent assault - offender in company)
4. 结伙严重性侵并剥夺受害者自由(Agg sexual assault in company and deprive liberty - si)
5. 结伙严重性侵并剥夺受害者自由(Agg sexual assault in company and deprive liberty - si)
6. 结伙严重性侵并剥夺受害者自由(Agg sexual assault in company and deprive liberty - si)
7. 结伙严重性侵并剥夺受害者自由(Agg sexual assault in company and deprive liberty - si)
8. 结伙严重猥亵(Aggravated indecent assault - offender in company - t1)
9. 结伙严重性侵并剥夺受害者自由(Agg sexual assault in company and deprive liberty - si)
中国男星高云翔悉尼涉性侵案于12月6日进入初审环节,在唐宁中央地区法院首次提审。不过,在检方的要求下,法官将该案延期至1月25日再审。在此之前,法庭提及的7项新的控罪,仍有进一步被修改的可能性。
12月11日
中国男星高云翔和制片人王晶分别在新州高院出庭。前者修改保释条件,拿回女儿护照。
王晶视讯出庭,律师团队胜券在握,通过法庭视讯设备向王晶传达,“我认为进行得比较顺利,看上去前景很乐观。”
12月14日
法官宣布王晶保释再次被拒。至此,王晶所有保释申请都遭拒,能否脱罪还要看案件最终审讯结果。
2019年
1月24日
高云翔和王晶分别以亲身到庭和视讯方式,同时应讯。
法官宣布高云翔被控7项罪名,王晶被控11项罪名,其中5项结伙严重性侵罪的最高量刑为终身监禁。
高云翔和王晶二人对指控罪名均不认罪。
7月16日
高云翔和董璇被曝3月份已正式离婚,结束了长达8年的婚姻。
离婚诉讼期间,男方并未出庭,代理律师张起准表示细节不方便透露。
9月30日
时隔近9个月,高云翔与董璇离婚后首次过堂,高云翔并未现身法庭,仅律师代表出庭。
开庭主要宣布高云翔方申请对两项保释条件进行修改,但并未确定修改内容,开庭时间推迟至10月3日。
10月3日
高云翔成功获准修改保释条款。
此前,高云翔曾被要求每天两次到Surry Hills警察局报到,晚9点到凌晨5点之间必须在家。
修改条款后,他每天只需报到一次,且晚11点到凌晨5点宵禁。
10月21日
在唐宁中心地区法庭,高云翔与王晶在澳涉性侵案开庭,但被延后至周三。
高云翔案件辩护律师团队新增一名高级出庭律师(SC),即英皇御用大律师(QC)。
10月23日
高云翔眉头紧蹙现身法庭。,其团队新加入的印度裔英皇御用大律师Murugan Thangaraj也到庭。
案件并未开庭审理,以准备材料为由,再度延期。
王晶被提审至法院,但未出庭,女当事人未到场。
10月28日-12月5日
高云翔与王晶在澳涉性侵案进行连续27天的庭审环节。
庭审期间,播放了KTV、酒店外、大堂、电梯和王晶房间外走廊的监控录像,内容主要集中在对女当事人行为和意图的质疑。
女当事人丈夫作为证人出席庭审,内容围绕双方微信内容、女方事后回家情景和报警经过。否认当日“发怒”、“施压”、“暴力”、“串供“等不实推断。
被告高、王分别传唤多名证人,均表示当晚亲眼所见女当事人与王晶有亲密举动,且有流露出对高云翔的爱慕。
王晶亲自出庭作证,他表示表示当晚身体状况不佳,无法勃起,女当事人当晚主动示好,从未拒绝,其陈述内容与女方证词存在多处矛盾。
最终,本案以“陪审团解散”告终。
2019年
2月24日
高云翔与王晶在澳涉性侵案历经2个半月,再度在唐宁地区法院开庭,王晶保释后第一次现身。
陪审团成员确定。随后,检方律师就每一条控罪原由以及法律术语向陪审团进行详细解释。
高、王辨方律师着重关注女当事人证词的真实性,以及是否“自愿”发生性关系等,可以证明“高于合理疑点”。
2月25日
现场重放女当事人上次庭审录像,其表示自己在“非自愿”的情况下,被高、王强迫发生性关系。
2月26日
现场播放女当事人接受辨方盘问环节,辩方律师质疑其接近高的动机,且和王有暧昧举动,女当事人均予以否认。
2月27日
继续播放辨方律师盘问女当事人视频,就事发当晚KTV和酒店房间内的具体细节进行阐述,质问女当事人放弃多次机会离开,但她称出于无奈,作为澳方代表不想撕破脸。
2月28日
在王晶律师盘问女当事人的视频录像中,辨方出示了一份新证据--王晶在澳通话记录,质疑接触动机。内容涉及女当事人前后口供不一致,发生性行为后是否与王晶交谈过,为何声称畏惧王晶,离开后却给他打了3次电话等。
3月2日
被告王晶律师继续对女当事人继续盘问,指出其行为疑点,女方均表示“否认”或“遗忘”。
女方解释跟嫌疑人间的亲密举动是出于“礼貌”,否认“暧昧”关系,由于“恐惧”,做出“自保”行为。
3月3日
女当事人证词录像已全部播放完毕,其丈夫再度出庭作证。其表示妻子未按时归家,很担心,发现妻子行为反常,得知其被性侵后,才决定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