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尔本女子邮局外捡$50纸币,竟被警方发帖通缉!网友怒怼:丢脸(组图)
【今日澳洲2月27日讯】近日,澳洲Mooney Valley的警方因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则“寻找一名在邮局外捡了$50纸币的女子”的帖子,引网友怒怼。
据《每日邮报》消息,周四,Mooney Valley 犯罪调查小组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则通缉消息,希望公众帮忙寻找一名12月19号在墨尔本Strathmore捡钱的一名女子。
(图片来源:《每日邮报》)
帖子具体内容为:“当天上午10点15分左右,一名男子在前往 Napier St的邮局时,掉了一张面值为50澳元的纸币。”
“不久后,这名女子来到了邮局,将这张纸币捡了起来,放进了自己的手提包里。”
帖子一发,引发了网友的强烈反响,部分网友表示,他对警方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发布通缉帖子的行为感到震惊。
一名网友评论道:“丢脸!这名女子的名声就因为捡了一张50澳元的纸币给毁了,这对她来说不公平。很多人都不会觉得这个行为违法吧。”
网友评论(图片来源:《每日邮报》)
另一名网友评论道:“这位女士不应该被追捕、被指认。她是在地板上捡到的对吧?我并不觉得这违反了什么法律。万一她没看到谁掉的钱,这个钱她应该给谁?”
另一名网友说道:“为了这么一点小事,让警察去调监控、看录像,浪费资源,浪费纳税人的钱!负责这件事的警察不觉得羞愧吗?”
一名女网友说道:“认真的吗?我敢肯定,99%的人都会把钱捡起来放包里。警方因为她捡了50澳元的纸币通缉她,却对那些性质更为恶劣的罪犯毫无办法。”
(图片来源:《每日邮报》)
其他人则讽刺了警方的行为。
一名网友写道:“做得好!只要这个‘怪物’一天没被抓,我就不出门!如果你们把她抓捕归案了,请及时通知我,那样我就可以无忧无虑的出门玩耍了。”
另一名网友表示:“抓了她,我晚上就安全了。”
根据1958年《犯罪法》第74条的规定,在维州,如果一个人偶然发现属于另一个人的物品,然后把它据为己有,或者自行处理这一物品,那么他将面临指控,针对这一指控的最高刑罚为10年监禁。
澳洲其他州也有类似的法律。
(Ru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