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父母团聚移民重启在即!新移民不能申请?这么做还可能被驱逐出境!(组图)
就在刚刚!新西兰移民局公布了最新父母团聚移民政策的实施细节,废话不多说,先划几个重点:
首先是大家最最关注的重启日期,敲定了!
2月24日生效!
也就是说两周以后,从2月24日这天起,所有想给父母申请团聚移民的小伙伴们就能提交EOI 啦!而EOI的抽取时间,移民局也一并宣布了——将在2020年5月开始抽取。
另外还有很多人关注的配额问题,移民局也最终确定了,父母团聚移民配额为每年1000人,不知道这个数字大家听了是喜是忧……
其实在去年10月的时候移民局就公布了要重启父母团聚移民的消息,并放出了一些申请要求,这次更是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申请中的很多修改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是不是看得一头雾水,天维菌大白话版拿去!
新政下,想要给父母申请团聚移民,你需要:
1、成为新西兰公民/居民3年后才能担保,过去3年每年还要在新西兰住了至少184天;
2、按担保人数计算收入要求,新政前担保的父母数量也要算在里面;
3、前3年的2年里要满足收入门槛,以新西兰收入中位数为标准,每年都会变;
4、让父母有地方住,照顾父母的健康,10年内不能让父母在work and income领福利;
5、收入必须有IRD的缴税记录做证明,否则不能算!
看完简单粗暴版,现在请看详细解读:
担保人基本门槛
父母团聚移民新政规定:申请父母团聚移民之前,担保人必须获得新西兰公民或居民身份超过3年,也就是说新移民暂时无法为父母申pr!
而老移民也要满足申请父母团聚移民之前的3年中,担保人每年在新西兰居住不低于184天。一些在中国国内发展的小伙伴也暂时不能申请了哦~
担保人收入门槛细则
关于担保人收入门槛,移民局给出了非常详细的表格来供大家参考:
比如对单个担保人收入门槛是这样的:
而伴侣双方一起作为担保人的收入门槛,移民局是这样规定的:
可以看出,担保人的收入要求是随着工资中位数的改变而改变的,这几年是持续上升的形势,并且担保人需要出示证据证明过去3年内的收入均达到最低要求,申请人需要分别满足各年的最低要求。
另外强调一下:只有IRD税务系统记录的被征税的收入才可以作为担保人的收入凭证!
法律实体(比如公司或信托)所得的收入,不能作为担保人的收入凭证,除非该收入以股东-雇员薪水或分红下发给担保人及其配偶,或该收入是信托直接产生的收入。并且,该收入需记录在担保人或其配偶名下的IRD税务声明中。
担保人需要履行的义务
此前,在移民局暂停父母团聚移民的时候,有一些消息表示,之所以暂停父母团聚移民,除了积压了太多签证来不及审理之外,还有一些潜在的可能原因:比如父母移民后享受了太多医疗、社会福利,给新西兰政府增加了财政压力。这种可能性,从今天公布的新政细则中也能看出一二。
细则表明,签证签发之后的十年,担保人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如果被担保人没有地方住,担保人应提供住处;
2.确保被担保人的健康及其他需求得到满足;
3.如被担保人被遣返,担保人需支付所有遣返相关费用。
也就是说,即使父母通过团聚移民拿到了PR,如果之后的10年里从Work and Income领取了福利,则担保人可能被认定为未履行其义务,导致父母将被视为违反了签证条件,将面临被驱逐出境的情况,驱逐出境产生的费用也将由担保人承担!
申请费用
父母团聚移民申请费用按照两个阶段分别支付。第一阶段为递交EOI之后的申请费,490纽币。第二阶段为材料提交后审理期,需支付2250纽币的费用。(第二阶段支付的费用不可退还。)
申请人语言要求
父母团聚移民申请中,如果申请人未达到最低英语要求(雅思总分不低于5.0,或听说读写四科中至少有两科不低于4.0),则需提前购买英语教学课程,ESOL(English for Speakers of Other Languages)的学费为每一个申请人1735纽币。
消息一出,针对一些细节问题,很多网友提出了自己的疑问。针对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天维菌也第一时间咨询了纽菲尔德国际教育的持牌移民顾问Sam Liu & Haiyue Jiang,请他们对今天发布的父母团聚移民新政做出进一步解读。
父母团聚移民新政的申请步骤是怎样的?
1.填写INZ 1249 EOI申请表,等待移民局对EOI信息进行评估后出邀请信递交父母团聚移民
2.提交所需材料,等待分签证官开始审理。移民局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a.申请人的健康,品行,英文雅思4分或其他官方认可英文成绩(或购买移民局英文预付费课程,约1735纽币每人)
b.担保人和申请人的关系证明真实性文件,且申请人不可有未成年子女
c.担保人需是成年,不可为未成年子女。此新条例中,担保人在其父母过世情况下,可以担保其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特殊条件限制)。
d.担保人薪水满足“最低薪水要求”;若联名配偶共同担保,需要在满足薪水要求上,证明与配偶同居12个月以上,关系真实且稳定,满足移民局对“配偶”的定义
收入具体要从哪天开始计算呢?
从收到ITA邀请信时的上一个月份最后一天起,倒数3年的财政年计算,同时还需要证明3年中满足2年薪水要求。举例来说:如果收到ITA邀请信的日期是2020年4月25日,则计算的3年为:
第1年:2019年4月1日– 2020年3月31日
第2年:2018年4月1日– 2019年3月31日
第3年:2017年4月1日– 2018年3月31日
旧政策担保过父母的,新政下如何按照人数计算收入?
如担保人在旧政策下已经成功担保了1位父母,且仍在担保期内,现在想再担保1位,需要担保人证明其满足担保两个人的薪水要求。
哪些收入能计入担保人的收入中?
担保人或担保人配偶的薪水,无论自雇、房租收入、工资收入等都可以计入,不过必须在IRD个人税单上有所体现。
所有的担保人都要满足身份年限和居住要求吗?
作为联合担保人的配偶也需要满足移民局对“sponsor担保人”的定义,即同样要求3年及以上公民/居民身份及每年居住时间的要求(每年居住至少184天)。 不过目前新政策下移民局还没有关于这个规定的条款,不确定未来是否会更新。
如果您有更多新西兰移民方面的顾虑和疑问,欢迎联系纽菲尔德国际教育,与专业的移民顾问沟通。
总而言之,从刚刚公布的父母团聚移民新政细则中,可以感受到移民局的立场十分明确了:
想给父母办新西兰PR?可以!
不过你必须成为新西兰公民/居民3年以上!而且过去每年至少在新西兰住了184天!
想给父母办新西兰PR?可以!
不过必须证明过去3年你是纳了税的较高收入人群!
想给父母办新西兰PR?可以!
不过10年内必须照顾好父母,不能让他们从work and income领福利,否则可能被驱逐出境!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