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新闻能救命!又有人开车遭遇“死亡弯月”,路人当场被压身亡,脑后血如泉涌惨不忍睹!(组图)
“死亡弯月”这个词很多司机都应该听过!昨天(1月12日),珠海交警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一则事故经过,让很多司机看完脊背发凉。
车辆转弯车底却躺下一人
2019年7月18日,造贝路交金鸡路的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据目击者介绍,一辆重型厢式货车停在通往金鸡路的右转车道内,车尾倒着一辆蓝色电动自行车,座椅被撞断,前轮被压到变形,车身碎片掉了满地。
一名中年男子横躺在货车车底右后方,脑后血如泉涌,一圈又一圈染红了地面……路人们纷纷拿起电话报警,拨打120叫救护车,平静的路面顿时乱作一团。
接报后,交警以及120急救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医生立即对该男子展开施救,最终宣告死亡。一名骑着电动自行车的中年女子赶到交警面前,问交警:“是怎么回事?我是他老婆。”女子推着电动自行车靠边停下,余光扫见车底的白布,顿时明了。
事故怎么发生的
司机称完全没看到人
交警立刻对现场进行初步勘查,地面上没有明显的刹车痕迹,车尾3米远的位置有一条近2米长的挫痕;车底中间的轴承上有蓝白相间的漆痕,车右侧轮胎也有碾压的痕迹。种种痕迹显示,死者郑某很有可能是被右侧的车轮卷入了车底,可他怎么突然出现在车旁,又是怎么被卷入车底呢?
而且事发之时天气晴朗,视野开阔,造贝路上人车流较为密集,大货车司机都知道要控制车速、谨慎驾驶,怎么会注意不到行人?
交警立即对司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为0。司机的精神状态也良好,并不像没休息好的样子。当交警问起事故怎么发生,司机却直摇头说自己一直没看到人……
经调查,司机姓陈,今年47岁,在一家包装材料公司做专职司机。事发当天上午11点,陈某驾驶粤C3××10号重型自卸货车,满载着包装材料从斗门公司出发,准备到金鸡路某公司送货。▼
1个小时后,陈某沿着造贝路北往南方向行驶到了金鸡路口,马上就要到达目的地了。此时前方红灯,陈某所在的车道是直行右转合用车道,陈某只能等绿灯放行,前车离开才能右转。
很快信号灯转绿,陈某驾车缓缓起步进入右转渠化车道。突然,一声惨叫从货车右后侧响起,陈某感觉右侧后轮抖了一下,连忙将车刹停,下车查看情况。▼
陈某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撞了人!陈某赶忙报警、叫救护车,可没想到男子却当场丢了性命。
为了验证陈某的说法,民警按照沿路监控仔细搜索,其中一个方位的监控,拍下了当时碰撞的一幕。12点10分,重型货车行驶至红绿灯路口等待放行时,郑某骑着电动自行车沿机动车道从货车后方驶来,随后在货车右侧与其并排行驶,在快到达货车右前侧车头,想超越货车时,货车突然右转,由于转弯时货车车身中后端比前段更靠近路基(俗称内轮差),郑某恰好在这个内轮差范围内,瞬间被卷入了车底,惨剧发生!
经专业机构检测,货车当时载重675KG,而车辆核载质量为14490KG;且车速保持在25km/h,不存在超速及超载行为。
现场取证、视频资料与司机陈述一致,交警认定:陈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行驶因疏忽大意,对应当发现的危险未及时发现;而郑某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双方分别承担此事故同等责任。
一起事故毁了两个家
司机陈某是普通工薪家庭,她和妻子在同一家公司打工,一双儿女一个正在读书,一个刚刚出来找工作,正是急需用钱的时候,陈某先垫付了6万多的安葬费用,好在公司为车辆买了100万第三者险,所需赔付的75万元由保险承担,而陈某因为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从A2牌变成了B1B2。死者郑某今年55岁,家住中山,夫妻两个都在珠海南屏工作,家境并不富裕。郑某平时就靠在珠海接些工程养活家里。
事故发生后,交警为死者家属申请了7万元的救助基金,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死亡弯月为何屡夺人命?
内轮差频频夺人性命,事故中,司机陈某为何看不到骑电动自行车的郑某?究其本因,症结在于车辆转弯存在内轮差,由内轮差造成的危险区域,是司机的视线盲区,这个盲区又叫“死亡弯月”。一般车体太长的大货车或者大客车,在右转弯过程中,车的中后段经过的位置,会比车头都更靠近转弯的圆弧中心。
如果大货车转弯,在内弯处车头刚好挨着骑车的人,此时,大车司机很难注意到内轮差范围内的行人,车走到中间一段时,中后段多半会把人蹭倒,正如事故一样。
为了避免惨剧发生,在路上行走或骑车时,一定要远离大车,更不要靠近正在转弯的机动车。不越线停车,不与大车同时进入路口。
作为驾驶员,应当在转弯时多看倒后镜、补盲镜,密切留意相邻车道的路况,否则很容易因转弯车辆的内轮差把摩托车、非机动车、行人卷入车轮,或者与盲区内的其他机动车、建筑物发生碰撞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