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造谣换头 杨颖名誉权案一审胜诉获赔65000元(组图)
12月30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文称杨颖被造谣“换头”名誉权案一审胜诉。
杨颖
新浪娱乐讯 12月30日,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微博账号发布了Angelababy诉苏州嗨克传媒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一审胜诉的消息,消息称法院判被告赔偿人民币六万余元。事务所还提到Angelababy会将赔偿款捐献公益。
杨颖名誉权案一审胜诉
12月30日,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微博账号发布了Angelababy诉苏州嗨克传媒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一审胜诉的消息。该消息称,被告在其运营公众号“吃瓜情报局”中发布的文章构成对Angelababy名誉权的严重侵犯,其文章中“活动的筹码自然就是自己的身体”“这样的女人”等描述构成对Angelababy的侮辱和诽谤。12月19日,该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开审理,法院判决苏州嗨克传媒有限公司构成对杨颖名誉权的侵害,须向Angelababy赔礼道歉,并赔偿人民币共计65000元。该事务所在消息中还提到Angelababy在委托其维权之初就表示案件若胜诉会将赔偿款捐献公益,后续捐赠事宜将由事务所履行。
转载声明:本文为转载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态度,不代表我方观点。今日澳洲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适当删改。对转载有异议和删稿要求的原著方,可联络content@sydneytoday.com。
相关新闻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3)
果绿
2019-12-30
0
回复
对恶意侮辱、诽谤并构成难以挽回影响的个人或组织应采取令其破产的重罚,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往往这种怀着不可告人目的的造谣最致命,其影响也难以消除,建议有关部门立法重罚!
lucky9491
2019-12-30
0
回复
用法律保护自己权益,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力,为杨颖的爱心点赞![赞][赞][赞]
懒惰的雪纳瑞
2019-12-30
0
回复
支持支持杨颖维权,对造谣诽谤者不要手软
热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