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女被害案公布五大细节:扒衣强迫卖淫(图)
少女吴某被脱衣殴打。
昨日,备受关注的神木少女被害案在陕西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其中,17岁的杨某无期徒刑,其余5名未成年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十五年不等。
同时,6名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5591.3元,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被害人吴某的父亲告诉潇湘晨报记者,他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将提起上诉。“因为判决书中的犯罪嫌疑人没有涉案嫖娼人员韩某某,他还在逍遥法外,这次没有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梳理判决书发现:去年9月,有5名未成年人——杨某(女)、贺某(女)、张某(男)、乔某(男)、白某(男)强迫吴某卖淫,后将吴某杀害。
过程中,他们使用“打耳光”、“用皮带抽”、“强迫脱衣”、“拳脚殴打”、“砖头击打颈部”、“用烟头烫”等方式。最后,他们与李某(男)一起,将死者尸体肢解和掩埋。
细节一:持续殴打5小时
去年9月23日下午15时许,杨某、白某、贺某迫使15岁的吴某前往神木市一宾馆的房间卖淫。之后,嫖娼男子对杨拒绝给付剩余嫖资。
当日17时许,杨、白、贺、张、乔5人将吴某带到他们的暂住处。杨、白以吴某欺骗他们为由,在二楼东侧卧室打吴某耳光,后杨、贺又将自己的皮带抽出,3人轮流用皮带抽打吴某,期间杨强迫吴某将外衣裤子脱掉。
之后,张、乔2人也进入卧室用皮带抽打吴某。杨又将吴某吊带胸衣脱掉,贺、白用刀将吴某的内裤割断扯掉。
5人不顾吴某的求饶持续轮流用皮带、脚殴打被害人吴某,白还用砖头击打吴某头、颈部,用烟头烫在吴某身上,并将吴某踢倒,导致吴某头部撞击在暖气片上。
殴打持续5小时。当晚22时许,5人分别在客厅和卧室睡觉,因吴某哭泣爬动,杨、张又用皮带、拖鞋对吴某进行殴打。后张、乔将吴某抬至客厅沙发上。
细节二:肢解分装后掩埋
次日早,杨发现吴某死亡,5人在神木镇一处公路边的荒地上挖好土坑准备埋掉吴某,后因担心白天运尸被人发现而未果。
当晚,5人在网吧上网时遇到了李,将此事告诉了他。
25日中午,6人一起回到暂住处,李、乔、白用匕首将吴某的两条腿从膝盖处割下。
然后3人与张,用被子、床单、毯子、绳子等将吴某的尸体捆绑好,分装进两个蛇皮袋内,并将房间内的血迹清理,
最后,他们将吴某的衣服和殴打吴某的皮带装在垃圾袋里丢弃,掩埋。
细节三:盗窃村民的烟酒、鸡蛋
杀害吴某没多久,6人中的4名未成年男性,来到神木市李某的家住宿。
10月2日下午,李与张来到一户村民家,由张在房顶放风,李翻墙、翻窗户进入室内,盗窃9盒烟后离去。
次日下午,李伙同张、乔、白又来到村民家,由张、乔在房顶放风,李、白翻墙、翻窗户进入室内。
本次共盗窃八瓶酒、三个铜酒杯、一把玩具刀、一串佛珠及一条吊玉坠的项链,若干鸡蛋。
经法庭审理事实,4人盗窃的烟酒、鸡蛋等均被吃喝,其他物品藏在李某家中被查获。
细节四:强迫同学卖淫一次收两千
同年10月初,杨、贺、白商量利用他人卖淫赚钱。
14日,贺以逛街为由,将其同学——李某某(14周岁)约出。
后来,3人将李某某骗至神木市一处河堤,采取恐吓、殴打手段,迫使李某某在神木市某酒店内,以2000元的价格卖淫一次。
次日,杨、贺、白三人理发时,李某某以肚子疼为借口,独自到宾馆借手机,联系父亲,并告诉位置。
后其父报警,民警在宾馆将李某某找到。
细节五:17岁被告获无期
在判决书中,死者吴某的家属,要求追究6被告人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
法院判决,被告人杨某(现17岁)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被告人白某(现15岁)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贺某(现16岁)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被告乔某(现16岁)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被告人张某(现15岁)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被告人李某(现18岁)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不过,吴某父母的代理律师张千一透露,家属对刑事和民事部分判决都不满意,已当庭表示对民事部分将上诉,对刑事部分向检察院申请抗诉。